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2-2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2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新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040,287,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8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017,502,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286%。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2,784,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7%。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22,807,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1%。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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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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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76,564,176股,回避表决776,564,176股。
关联股东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2,497,537股,回避表决92,497,537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关于中标临滕高速、高商高速、小许家至遥墙机场高速、小许家至港沟高速、东青高速并投资灵犀七号及济南弘嘉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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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76,564,176股,回避表决776,564,176股。
关联股东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2,497,537股,回避表决92,497,537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关于中标临滕高速、高商高速并投资山高致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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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76,564,176股,回避表决776,564,176股。
关联股东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2,497,537股,回避表决92,497,537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关于中标济菏高速并投资安成合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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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76,564,176股,回避表决776,564,176股。
关联股东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2,497,537股,回避表决92,497,537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瑜、张冉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2- 2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通知于当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董事长周新波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10人,董事马宁先生、独立董事管清友先生、张宏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人员变动,拟调整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原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李丰收先生(独立董事),委员田军祯先生,委员魏士荣先生(独立董事)。
现调整为:召集人李丰收先生(独立董事),委员王林洲先生,委员魏士荣先生(独立董事)。本届委员会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遵照《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2-29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3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管清友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管清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管清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管清友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鉴于《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人数为11人,管清友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管清友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管清友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管清友先生任职期间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科学决策等方面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