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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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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898 公司简称:中煤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经审计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为14,714,915,000元,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为13,281,908,000元。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企业价值和股东价值,公司董事会建议2021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1,908,000元的30%计3,984,572,400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准,每股分派0.301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业务分部主要有煤炭、煤化工、煤矿装备、金融及包括火力发电、铝加工、设备及配件进口、招投标服务和铁路运输等在内的其他业务分部,涉及的主要行业有煤炭、煤化工、煤矿装备制造等。

1.煤炭业务

(1)煤炭生产

2021年,公司加强生产组织,优化生产系统,不断提高单产单进水平,加大资源优质、储量丰富、系统完善的露天煤矿和蒙陕地区新建大型煤矿的产能释放力度,努力增加优质煤炭产量,全力增产保供稳价,发挥了能源供应主力军、顶梁柱作用,全年完成商品煤产量11,274万吨,比上年11,001万吨增加273万吨,增长2.5%。公司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建成35个智能化采掘工作面,通过智能化开采实现减人提效,2021年原煤工效37.3吨/工,保持行业领先水平。

商品煤产量情况表

单位:万吨

(2)煤炭销售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保供要求,严格执行煤炭中长期合同机制,积极落实增产增销保供稳价措施,为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2021年,公司发挥自产煤集中销售和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优势,积极构建“大统销、全监管”煤炭营销现代化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布局和客户结构,深耕传统东南沿海市场,提升拓展中西部等内陆地区市场空间,全力巩固外购煤资源渠道和业务规模,中煤品牌优势、市场话语权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商品煤销售规模再创新高,全年累计完成商品煤销售量29,117万吨,同比增长9.7%。

煤炭销售情况表

单位:万吨

2.煤化工业务

2021年,公司持续加强生产组织管理,通过运行优化、技术改造、管理提升等专业化管理措施,不断提升装置稳定运行能力,实现安全稳定高负荷生产,煤化工运营再创新水平,全年完成主要煤化工产品产量477.2万吨,同比增长18.1%。积极应对产品价格大幅波动、部分时段异常天气和铁路运力紧张等不利因素,灵活调整营销策略,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完善异地仓库布局,增强市场辐射能力和产品交付能力,提升客户满意度,实现了煤化工产品全产全销,全年完成主要煤化工产品销量492.1万吨,同比增长11.6%。此外,公司严格落实国家化肥保供稳价相关政策,制定尿素保供稳价措施,积极服务国家粮食安全。

主要煤化工产品产销情况表

单位:万吨

注:1.本公司主要煤化工产品工艺路线是由煤炭作为原料经气化转换为粗煤气,净化后生产合成氨或甲醇,合成氨与二氧化碳生产尿素;甲醇经MTO反应生成乙烯、丙烯单体,聚合为聚乙烯和聚丙烯。

2.本公司尿素销量包含买断中煤集团所属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尿素产品。

3.本公司甲醇销量包括公司内部自用量。

公司设立三个专业煤化工研究所,搭建创新平台,加快骨干技术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围绕现有工艺方案开发差异化产品和延伸产品链,落实国家保障粮食安全、加强耕地保护战略要求,报告期内生产含聚谷氨酸大颗粒尿素差异化产品9.3万吨。按照以市场为导向原则组织聚烯烃改性产品生产研发,报告期内生产聚烯烃差异化牌号产品13.7万吨,进一步提高了煤化工产品核心竞争力。

3.煤矿装备业务

2021年,公司不断优化生产组织,强化市场营销与生产制造、生产技术准备和物资供应保障的精准衔接,缩短订货和设计等前期生产技术准备时间,生产效率大幅提升,累计完成煤矿装备产值94.6亿元,同比增长8.7%。深耕煤机市场,及时跟踪市场形势变化,抢抓有效订单,持续推动营销规模和创效能力提升,全力巩固主导产品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推进合同签订和新用户开发,累计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22.6%。不断加大非煤及转型产品推广力度,在非煤链条、水处理、改装车、钻探设备、环卫车等非煤产品及盾构机、风电维修等转型设备上持续扩展,着力打造多元化的产品营销结构,持续拓展市场边界,配件及非煤业务收入占比51.2%。

煤矿装备产值和销售收入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4.金融业务

公司立足自身产业发展和煤炭全产业链,积极发挥财务公司资金管理机制优势和统一数字金融平台信息科技优势,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进信息科技创新,实现资金日计划线上管理,提升资金管理效率和流动性管理水平。持续强化资金精益化管理,准确研判市场利率走势,及时优化调整同业存款品种期限配置策略。不断优化信贷资金资源配置,支持公司产业结构调整。2021年末,吸收存款规模达707.6亿元,同比增长97.5%;存放同业规模达610.1亿元,同比增长144.0%;全年日均自营贷款规模达135.7亿元,同比增长2.8%,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金融业务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各板块间业务协同情况

公司充分发挥煤电化一体化产业链优势,稳固传统主营业务,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强业务板块间协同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所属电厂及煤化工企业共同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和转化,共消化自产低热值或高硫煤炭741万吨。其中,蒙陕地区煤化工项目加大自产煤炭就地转化力度,采购公司内部煤矿煤炭462万吨。煤矿装备业务实现内部产品销售及服务收入14.96亿元,占该业务分部总销售收入的14.4%。金融业务新发放内部贷款52.5亿元、年末内部贷款规模70.5亿元,提供品种丰富、服务优质的融资便利,降低融资成本,共节约财务费用3.8亿元。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表均为: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名册编制。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3.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联交所网站披露权益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好仓2,012,858,147股。

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加强产销组织,科学管控成本,大力提质增效,全面深化改革,强化科技创新,经营业绩再创新高,经营质量稳步提升,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11.27亿元,同比增长64.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2亿元,同比增长124.8%;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481.06亿元,同比增长112.6%。

公司加快煤炭先进产能释放,发挥营销优势扩大煤炭外购规模,全力增产增销落实能源保供稳价要求,完成商品煤产量11,274万吨、同比增加273万吨,商品煤销量29,117万吨、同比增加2,573万吨。煤化工企业强化精益管理,装置保持安稳长满优运行,主要煤化工产品产销量增加、销售价格上涨,有效抵补了煤炭采购价格上涨影响,生产经营贡献利润7.75亿元。装备业务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实现营业收入103.73亿元、利润总额4.89亿元,同比保持增长。金融业务发挥数字金融平台信息科技优势,强化资金精益化管理,实现利润总额11.0亿元,同比增加2.51亿元。此外,参股企业经营效益大幅提升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35.45亿元,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39.57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9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除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本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累计发生7笔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59,149.04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本次投资不会造成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公司仍是以煤炭生产和贸易、煤化工、发电、煤矿装备等为主营业务。

● 交易风险: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平朔集团”)拟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煤集团”)控股子公司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平朔发展公司”)合资设立中煤平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简称“平朔新能源公司”),负责平朔矿区及周边区域新能源项目前期手续、建设和运营。

此次成立合资公司事宜构成公司与中煤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履行董事会审批并对外披露的程序,无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平朔发展公司为中煤集团控股子公司,中煤集团持股62.28%,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朔州市平朔行政生活区

注册资本:420,122.344635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喜贵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矿山运营、装备维修、矿用产品加工与制造、新兴产业、贸易及辅助后勤服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平朔发展公司总资产为75.7亿元,净资产为36.5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8亿元,实现净利润-7.4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名称:中煤平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电站系统管理与运维服务;风力发电;风电机组系统管理与运维服务;智能微网系统开发与运营;智慧能源管理平台的开发和应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的建设和运营;新能源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工程管理服务;新能源标准化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电气设备、专业设备修理;氢能、储能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其他新能源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注册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坪循环经济园区纬二路2号

股权结构:平朔集团持股70%,平朔发展公司持股30%。

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平朔集团出资7,000万元,平朔发展公司出资3,000万元。

法人治理结构:(1)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平朔集团推荐3名,平朔发展公司推荐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平朔集团推荐1名,平朔发展公司推荐1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3)经营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平朔集团与平朔发展公司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署方

平朔集团和平朔发展公司。

(二)注册资本和出资

平朔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平朔集团出资额为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平朔发展公司出资额为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在合资经营合同生效后30日内,以人民币现金的形式一次性缴付到位。

(三)合同的生效

合资经营合同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正式生效:

(1)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公司批准本次设立合资公司事宜;

(3)中煤集团批准本次设立合资公司事宜。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合资经营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条款,应向其余股东方和/或合资公司赔偿由于其违约而给该守约方和/或合资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害、责任、成本和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费用)。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成立合资公司事宜有利于充分整合和利用平朔矿区的复垦土地资源、业务资源和技术优势,加强地企协调对接力度,统筹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和规范运营。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平朔集团与平朔发展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煤平朔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王树东、彭毅和赵荣哲已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克、张成杰和梁创顺事前认可;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本公司所属分公司曾于2021年4月向中煤集团全资子公司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交易金额为6,572.48万元,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曾于2021年10月收购北京中装昌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为432万元;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曾于2021年10月收购江苏苏铝铝业有限公司部分设备,交易金额为500.49万元;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曾于2021年10月收购中煤集团持有的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为140,886.32万元,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曾于2021年10月购买山西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所属西沙河煤矿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金额为14,490万元,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购买产能置换指标暨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曾于2021年10月放弃对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比例增资,放弃的同比例增资对应的出资金额为8.27亿元,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放弃对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曾于2021年12月收购中煤集团持有的中煤京闽(福建)工贸有限公司56%股权,交易金额为13,567.75万元,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8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王文章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并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平朔集团与平朔发展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煤平朔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中煤平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规和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定,总体上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通过《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公司治理、环境保护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7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非执行董事徐倩、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创顺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王树东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建议公司2021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计3,984,572,400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准,每股分派人民币0.301元(含税)。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待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后,上述利润分配将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五)批准《关于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计划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计划。

(六)通过《关于继续给予公司经营层发行债务类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和处理公司一次或分期发行境内外债务类融资工具事宜,授权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同意将《关于继续给予公司经营层发行债务类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资本支出计划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八)批准《关于平朔集团与平朔发展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煤平朔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赞成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平朔集团”)与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平朔发展公司”)合资设立中煤平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简称“平朔新能源公司”)。平朔新能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平朔集团出资额为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平朔发展公司出资额为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在合资经营合同签署生效后30日内以人民币现金的形式,一次性缴付到位。

上述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煤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树东、彭毅和赵荣哲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九)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建议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标准为人民币30万元/年,退出现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按人民币9万元/年发放工作补贴(以上均为税前标准,根据任职时间按月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与上年度标准保持一致。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监事的薪酬在现工作岗位的单位领取。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批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批准《关于〈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