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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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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46版)

公司代码:688388 公司简称:嘉元科技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1)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对技术创新能力要求较高,未来如公司不能准确地把握新技术发展趋势,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培养了一支高水平、强有力的技术研发团队,形成了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技术研发水平位于行业前列。随着铜箔行业竞争加剧及下游行业的不断发展,对铜箔的质量及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改进工艺,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争发展的要求。如果在研发竞争中,公司的技术研发效果未达预期,或者在技术更新换代时出现延误,将导致公司面临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经过长期发展,在生产工艺、核心技术方面积累了很强的竞争优势。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和发展的持续性。公司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经验丰富,拥有很强的专业能力,为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地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公司十分重视对技术人才的培养,并制定了相应机制,鼓励技术创新,保证了各项研发工作的有效组织和成功实施。如果未来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公司的产品研发和制造将受到不利影响,使公司处于市场竞争的不利地位。

(3)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及所带来的锂离子电池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锂电铜箔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随着新冠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市场需求基本恢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领域,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等产业,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正处在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提高过程,如果新能源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锂电铜箔核心技术差距的风险

锂电铜箔核心技术主要体现为锂电铜箔厚度、单位面积质量、抗拉强度、延伸率、粗糙度、抗氧化性等技术指标,其中厚度对产品生产的影响为厚度越薄,成品率越低、工艺成本越高,为解决上述生产工艺上的难题,需要锂电铜箔生产企业具备较强的工艺技术和研发实力。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以≤6微米极薄锂电铜箔为主,若未来下游客户大批量应用≤6微米极薄锂电铜箔生产锂离子电池,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发生,公司如不能根据客户的需求提升产品性能,公司的锂电铜箔产品的经营及其市场竞争地位将受到影响。

(5)产品结构单一和下游应用领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为超薄锂电铜箔和极薄锂电铜箔,产品直接下游客户主要为锂离子电池厂商,终端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设备及电子产品等领域,下游应用领域较为集中。在公司其他类型产品尚未大规模投入市场前,如果锂电铜箔产品销售受到市场竞争加剧、新技术更迭或新竞争者进入等因素的影响有所下滑,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铜箔行业在我国已发展了数十年,虽然行业的资金壁垒和技术壁垒较高,但目前市场竞争也较为激烈,市场化程度较高。近年来,锂离子电池市场快速发展,原有的锂电铜箔企业在报告期内不断扩大产能,部分标准铜箔企业相继进入锂电铜箔领域,通过对原有PCB用标准铜箔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或者新建产线来提升锂电铜箔产能,加剧了锂电铜箔市场的竞争。同时,部分其他产业的资金相继涌入锂电铜箔领域,进一步加剧了锂电铜箔行业的竞争。

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握市场机遇和变化趋势,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开拓新的市场,有效控制成本,则可能导致公司的竞争力下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去领先优势,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7)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各细分产品毛利率的变动是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综合影响的结果。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使得公司产品售价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上述风险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6元(含税),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34,191,983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5,339,54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实际分派现金红利金额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额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用4.5~12μm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及PCB用电解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集流体、PCB电路板。

锂离子电池集流体的主要功能是利用金属箔将电池活性物质产生的电流汇集起来, 以便形成较大的电流输出。锂离子电池铜箔在锂离子电池中既是负极活性材料的载体,又是负极电子的收集与传导体,因此要求具有良好的一致性、导电性、柔韧性和耐腐蚀性。

PCB是采用电子印刷技术制作的组装电子零件用的基板,是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刷元件的印制电路板,主要功能是使各种电子零配件形成组件并按预定电路连接,是电子产品的关键电子互连载体。

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极薄铜箔和超薄铜箔及PCB 用电解铜箔,产品广泛应用于锂离子电池、印刷电路板等领域。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盈利主要来自为客户提供高性能电解铜箔产品的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通过持续研发创新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和产品技术含量,从而满足客户的需求,是公司实现盈利的重要途径。

公司主要通过采购铜线和硫酸等原材料,经过溶铜、生箔、后处理和分切全套生产工艺流程制成电解铜箔,主要是以直销方式销售给客户。

(2)采购模式

公司外购的原材料主要是铜线和硫酸。铜线和硫酸属于大宗采购商品,市场价格透明,货源充足。公司生产所需铜线和硫酸采购有稳定的供应渠道,与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制定了与采购相关的规章制度,从供应商选择、采购业务流程、采购价格及品质管理等方面对采购工作进行了规范。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原则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即每年公司先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合同,在合同期内由客户下达订单,公司根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生产部根据生产情况和合同期限安排生产计划;技术研发部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工艺配制,稳定生产;生产部按客户要求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品质部根据产品检验规程对生产过程和产品进行最终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包装入库;销售部根据合同订单按期发货。

(4)营销及管理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同时存在少量经销。销售的客户主要为锂离子电池制造商。对于有着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主要客户,公司一般与其签署框架采购合同或战略合作协议,约定报价方式、付款方式、质量要求等一般性规定。在合同年度内,客户根据自身生产需求向公司下达订单,约定产品类型、购买数量、采购金额、交货时间等具体内容。公司根据订单及自身库存和生产情况,安排采购和生产的相关事宜。

(5)研发模式

公司在研发方面主要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结合为辅,目前已建立了面向市场需求和多部门、内外协同的研发体系,构建了精细管理、高效合作、职责明确的研发绩效考核模式,专注于开展产品生产、工艺稳定、成本控制、品质提升以及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创新等。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和基本特点

电解铜箔作为电子制造行业的功能性关键基础原材料,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和印制线路板(PCB)的制作。其中,锂电铜箔由于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良好的机械加工性能,质地较软、制造技术较成熟、成本优势突出等特点,因而成为锂离子电池负极集流体的首选。

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电解铜箔可以分为锂电铜箔、标准铜箔;根据铜箔厚度不同,可以分为极薄铜箔(≤6μm)、超薄铜箔(6-12μm)、薄铜箔(12-18μm)、常规铜箔(18-90μm)和厚铜箔(>70μm);根据表面状况不同可以分为双面光铜箔、双面毛铜箔、双面粗铜箔、单面毛铜箔和甚低轮廓铜箔(VLP 铜箔)。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丛书电解铜箔生产》的指引,厚度为 12μm 以下一般称之为超薄铜箔。根据《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版)》的指引,厚度≤6μm 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SJ/T11483-2014 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的铜箔为极薄铜箔。

极薄铜箔近几年才真正实现国内规模化应用,目前仅有少数头部专业生产厂商能实现厚度≤6μm 极薄铜箔规模化量产,厚度的划分标准主要是根据相应规定标准来确定的。不同厚度的铜箔对下游应用领域锂离子电池性能影响主要在于锂电铜箔越薄,对电池的能量密度提升作用越大。

(2)主要技术门槛

电解铜箔的生产技术是一种精细化、专业化程度高、各环节控制标准高的系列制造技术,需要通过长期生产实践摸索、总结。根据《中国有色金属丛书电解铜箔生产》的指引,电解铜箔生产技术门槛主要有溶铜造液及电解液的净化技术、生箔电解技术(含生产过程控制技术、添加剂配比技术、设备组合技术、生箔与表面处理同时进行技术)、表面处理技术、特殊铜箔的生产技术(含超薄铜箔生产技术、极薄铜箔生产技术)、分切与包装技术等。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行业地位及变化

嘉元科技主要从事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超薄锂电铜箔和极薄锂电铜箔,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的负极集流体,是锂离子电池行业重要基础材料;同时公司生产PCB用标准铜箔产品。公司是国内高性能锂电铜箔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已与国内主要大型锂离子电池制造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成为其锂电铜箔的核心供应商,多次获得宁德时代锂电铜箔优秀供应商称号。公司 2019 年、2021 年分别被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综合评价授予“中国电子材料行业电子铜箔专业十强企业”、“中国电子材料行业五十强企业”荣誉称号。

(2)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为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科技”)。以下信息均来自于可比公司公开信息。

1)经营情况比较

2)市场地位比较

诺德股份在国内动力锂电铜箔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较高,稳居国内市场领先水平,在青海省西宁市、广东省惠州市全资拥有两个铜箔生产基地,是国内主要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的供应商,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

超华科技依托优秀的品牌影响力、良好的产品品质、稳定的交期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市场营销优势,客户群覆盖国内大部分PCB、CCL上市公司和行业百强企业,系PCB专用铜箔领域的头部企业。

嘉元科技主要从事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超薄锂电铜箔和极薄锂电铜箔,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的负极集流体,是锂离子电池行业重要基础材料。同时,公司生产少量PCB用标准铜箔产品。公司是国内高性能锂电铜箔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已与国内主要锂离子电池制造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成为其锂电铜箔的核心供应商。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认可度较高。

3)技术实力比较

诺德股份进入铜箔加工领域多年,经过十多年的技术、资源、人才和市场积累,所属锂电铜箔系列产品具备较为明显的技术与成本优势。很多指标成为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的质量标准。诺德股份是少数掌握6μm极薄铜箔规模化生产技术的企业。根据诺德股份已公开信息显示,诺德股份已研制成功4μm锂电铜箔并实现了终端试用。诺德股份将持续推进6μm、5μm、4μm锂电铜箔产品的规模化经营和超厚铜箔的批量化销售。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及产业升级,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超华科技所处行业对于技术要求严格,行业进入门槛高。超华科技在电子基材和印制电路板行业经过近三十年的技术积累,已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研发平台,产品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被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创新型企业、梅州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并获批承建广东省电子基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纸基覆铜板基材料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产学研)培育基地。超华科技与上海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嘉应学院建立了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为公司掌握行业领先技术,保持产品的技术领先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嘉元科技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坚持自主创新为宗旨,多年来在自主研发上给予高度重视和持续不断的大量投入。设立技术研发中心,针对高端锂电铜箔材料有关技术和产品进行研发,并先后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同时,公司与南开大学共建院士工作站,还承担组建“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等任务。目前公司稳定生产和供应超薄电解铜箔和极薄电解铜箔,是国内主要动力电池制造厂家锂电铜箔核心供应商。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铜箔作为锂离子电池的负极关键基础材料,为满足动力电池和高端数码锂离子电池在能量密度、安全性方面的要求,极薄化成为未来主流发展方向。≤6μm锂电铜箔将作为锂离子电池的关键原材料之一,系主流锂电铜箔生产企业布局重心。相比于6μm 产品,4.5μm极薄锂电铜箔可提升锂电池能量密度 5-10%,有效提升电池容量,进而提高新能源动力汽车续航里程,具有较大的市场应用价值和应用前景。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03,761,916.5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33.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9,959,098.02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95.0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转债代码:1118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号)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说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一览表

因删除原《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新增第一百三十七条,后续条款序号将自动顺延,除上述条款修改和自动调整目录页码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6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转增,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9,959,098.0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22,145,601.06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34,191,983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65,339,540.00元(含税)(实际分派现金红利金额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额为准)。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6%,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行业整体发展实际情况、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2年将面临项目资本支出压力以及快速发展阶段日益增长的大额流动资金需求,同时综合考虑了股东要求和意愿,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2、本次方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等事项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一致,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予以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1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7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3,428,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123,858,490.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9,569,509.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9年7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443 号)。

2、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14,835,377.3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5,164,622.64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1年3月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可转债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3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0,589.97万元(不含手续费),2021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622.61万元,2021年度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586.3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3,526.46万元(不含手续费),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3,989.39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3,408.24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4,824.8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2、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0,567.59万元(不含手续费),2021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749.15万元,2021年度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577.5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0,567.59万元(不含手续费),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749.15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577.53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3,415.3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1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80.00万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经证监许可[2021]180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发行可转债”)并于2021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担任公司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承接东兴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出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工作需要,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承接长江保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不局限于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发行可转债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2年2月8日,公司分别与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梅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2月8日,公司分别与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现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嘉元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公告中所述的“年产1.5万吨锂电铜箔项目”实际为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项目于2021年1月方完成备案,故公告中项目名称尚为暂定名);2021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5000吨/年新能源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以上募投项目实际节余资金已划拨至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银行账号:1407702519000005068)。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2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上述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已划拨至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银行账号:35050168620709688388-000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2月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4,980.61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建设项目费用为14,840.70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139.9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2日出具了《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77号)。具体情况如下:

(1)预先投入建设项目费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