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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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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版)

1、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海南省澄迈县;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宇新;主要经营:食品经营;食品进出口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3,861.76万元,负债总额11,106.54万元,净资产2,755.2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0,883.10万元,净利润291.66万元。

2、广泽乳业有限公司

广泽乳业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白丽君;主要经营: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的生产、加工并销售产品;奶牛饲养;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泽乳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99,134.92万元,负债总额144,737.64万元,净资产54,397.2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6,784.37万元,净利润5,155.38万元。

3、妙可蓝多(天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妙可蓝多(天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非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天津市开发区西区;注册资本1,451.19766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威;主要经营:食品技术研发、乳制品生产技术研发;乳制品的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妙可蓝多(天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3,096.54万元,负债总额19,524.50万元,净资产13,572.0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8,843.36万元,净利润3,196.09万元。

4、上海芝然乳品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芝然乳品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非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威;主要经营:乳品科技、食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食品生产,食品流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芝然乳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5,131.72万元,负债总额51,643.62万元,净资产23,488.10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90,329.36万元,净利润5,571.50万元。

5、上海芝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芝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载波;主要经营:食品经营,食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芝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41,692.76万元,负债总额131,163.12万元,净资产10,529.6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5,564.86万元,净利润56.16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担保期限为前述业务全部结束为止、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发生的主债权本金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等费用。具体以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或供应商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能提高各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审批效率,及时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子公司采购货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子公司与供应商的业务合作,增强子公司采购业务发展。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效率、增强与供应商的业务合作。本次担保不存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行为,因此该担保事项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向控股子公司担保):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审议总额度):人民币3,85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8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0元。

七、备查附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20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全体董事出席

● 本次董事会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卢敏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2021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1年度拟不分配现金红利,亦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为人民币235,292,962.03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235,292,962.03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及其他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对公司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的识别与分析,并有相应的控制措施,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关于董事2022年度报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收入水平制定董事2022年度报酬方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确认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柴琇、任松、蒯玉龙、郭永来回避表决。

经董事会确认的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内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能提高各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审批效率,及时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子公司采购货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子公司与供应商的业务合作,增强子公司采购业务发展。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效率、增强与供应商的业务合作。本次担保不存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行为,因此该担保事项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提升管理水平,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实施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结算便利性,同时授权管理层与相关各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2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2年3月23日,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3.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16,210,147元变更为516,180,14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10楼

2、申报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5月9日(工作日9:30-12:00;13:00-17:3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50188700

5、传真号码:021-50188918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28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士学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监事2022年度报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监事2022年度报酬方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2021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不分配现金红利,亦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为人民币235,292,962.03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235,292,962.03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其获授的3.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24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00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7.23元/股

2022年3月23日,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

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官网公告栏发布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12月2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披露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45)。

3、2020年12月8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9日披露了《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149)。

4、2021年1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确定2021年1月14日为授予日,向186名激励对象授予6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4.45元/份;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6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年1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对《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等待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比例、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进行了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2月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6日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法律意见书》。

7、2021年3月1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程序,限制性股票最终授予对象人数为35人,授予数量为600万股,授予价格为17.23元/股;股票期权最终授予对象人数为184人,授予数量为598万份,行权价格为34.45元/份。公司于2021年3月3日披露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8、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1人同时获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0万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0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1年8月实施完成。

9、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3.0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注销事项已于2021年12月30日办理完毕。

10、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和价格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

鉴于公司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7.23元/股,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金额为51.69万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6,210,147股变为516,180,147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其获授的3.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实施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及为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细化对各项指标的管控,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1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实施问答,指出“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应当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等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根据上述实施解答以及为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细化对各项指标的管控,公司拟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日期

2022年1月1日

(三)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支出计入“管理费用”。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应当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计入“制造费用”;行政管理部门、公司专设销售机构等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成本管理水平,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发生时的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等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解释。

由于公司各类产成品周转速度较快,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计影响数并不切实可行。因此,公司变更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支出核算科目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目的仅为公司提高成本管理水平,不会对公司未来年度会计核算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提升管理水平,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1年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主营业务相关经营情况

1、产品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销售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地区分布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