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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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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2-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戴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戴岳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20,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年9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3月23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近日收到戴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除本公告所载减持情况外,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1年12月15日与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其中,戴岳先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394,4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戴岳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戴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