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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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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2-011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东方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东方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东方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东方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韩人寿引战增资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就公司向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人寿”)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合营企业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30,332.2040万元向中韩人寿增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项目进展情况

本次中韩人寿增资项目于2021年4月12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增资挂牌价格不低于1.21135元/1元注册资本,募集资金总额将不低于181,847.862万元。经广泛征集,5家意向投资人已于2022年3月18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完成摘牌,并在2022年3月23日完成竞争性谈判,于2022年3月24日完成增资协议签署。本次中韩人寿引战增资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增资方基本情况

本次中韩人寿增资项目将引进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金控”)、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国金”)、温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电力”)、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交发”)及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5家外部投资人,详细情况如下:

1、长兴金控

长兴金控成立于2011年2月,注册资本20亿元,是长兴县财政局的全资子公司。近年来,长兴金控搭建完成以投、融资为主业,供应链金融、轻资本业务为辅业,私募、金融资产交易为创新业务,融资担保为传统业务的“2211”业务布局,扶持区域新产业,布局业务新版块,全面助力长兴高质量发展。

2、温州国金

温州国金成立于2015年8月,注册资本35亿元,温州市财政局的全资子公司。温州国金按照 “一体两翼”战略布局搭建业务发展框架,开展金融股权与金融创新、基金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三大业务板块,成为以股权关系为依托,以资本运营为手段,以经营管理为基础,以提升金融竞争力为核心的现代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公司,充分发挥金融协同效应,实现金融促进温州市实体经济发展。

3、温州电力

温州电力成立于1997年5月,注册资本10亿元,是温州市国资委旗下控股子公司。温州电力紧紧围绕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发展战略和工作目标,以绿色电力能源开发为主线,以资本经营为手段,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方针,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力争为浙江电网的稳定和温州能源产业的发展而努力。

4、温州交发

温州交发成立于1998年5月,注册资本80亿元,是温州市国资委旗下控股子公司。温州交发全面落实温州市委市政府“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的战略部署,通过做精做强做大产业平台,以不断增强自身发展的动能为基础,规范经营,稳健发展,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综合效益不断稳步提升。

5、证裕投资

证裕投资成立于2018年2月,注册资本30亿元,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事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投资业务。证裕投资以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为主要方向,是国泰君安集团自有资金投资的重要实施平台,落实母公司长期资产配置和战略布局,实现长期价值投资,并发挥协同效应、在合规的前提下撬动集团其他业务线共同发展。

(二)增资方案

中韩人寿本次引战增资将增加注册资本150,120万元,其中公司认购25,040万元注册资本,长兴金控认购60,704.26万元注册资本,温州国金认购16,566.624万元注册资本,温州电力及温州交发分别认购16,476.588万元注册资本,证裕投资认购14,855.94万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中韩人寿注册资本将由150,000万元增加至300,120万元。增资完成后,中韩人寿的股权架构如下:

单位:元

三、该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及浙江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一2025年)》《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浙江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方案(2022年度)》《国资国企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文件,全面支持浙江先行探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推动建立金融促进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有效路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与支撑。

当前,人口老龄化、消费升级、医疗支出、政策利好等多项因素正持续释放保险需求,驱动寿险行业高质量增长。本次中韩人寿引战增资项目是浙江省国资委推出的48个浙江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之一,新引进的战略投资者涵盖长三角区域的省、市、县级的国有资本,温州市正处于金融综合改革政策落实阶段,长兴是位于长三角中心枢纽区域的全国百强县市,国泰君安是总部设于上海的全国性头部券商,此次引战增资有利于各方共同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增资完成后,中韩人寿将依托新股东的赋能,充分把握长三角区域优势,抓住行业快速发展机遇,全面践行“立足浙江,深耕长三角,面向全中国,致力于成为个人及家庭风险保障、财富管理及健康服务全生命周期的品质保险供应商”的战略目标,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团队建设、经营策略、资产配置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深化保险领域数字化改革,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保障民生,创新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保险“稳定器”作用,打造保险服务共同富裕示范样本。

本次引战增资方案尚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东方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东方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东方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东方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韩人寿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向关联方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中韩人寿”)增资,增资金额为30,332.2040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韩人寿不存在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中韩人寿改革发展、转型升级,促进其可持续健康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韩人寿进行增资。按照浙江产权交易所组织开展的竞争性谈判结果,本次增资价格为1.21135元/1元注册资本,公司认购25,040万元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为30,332.2040万元。

鉴于公司董事长金朝萍女士兼任中韩人寿董事长,依照相关制度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公司向中韩人寿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韩人寿之间不存在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其他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简介

中韩人寿成立于2012年11月,目前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金朝萍,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22-23层,公司与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韩华生命”)各持股50%。中韩人寿经营范围为在浙江省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除法定保险以外的下列保险业务:(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凭有效《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经营)。公司董事长金朝萍女士兼任中韩人寿董事长,因此中韩人寿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韩人寿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唯一一家总部和注册地均在浙江的全国性寿险公司。经过六年初创期的培育奠定了扎实的基础,2019年下半年中韩人寿启动全面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营机制,明确新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定位,引入市场化职业经理人团队,制定科学的授权管理和激励机制,总体呈现稳健经营的发展态势。2020年在全行业增长放缓的情况下,中韩人寿个险新单标准保费仍旧保持30%的增长,在参与中保协统计的开展个险业务的近五十家人寿保险公司中增幅位列第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韩人寿资产总计34.03亿元,所有者权益6.95亿元。2020年1-12月,中韩人寿实现营业收入12.56亿元,同比增长51.38%;原保费收入10.04亿元,同比增长34.07%。2020年,中韩人寿扭亏为盈,实现净利润816.36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出资30,332.2040万元对中韩人寿进行增资,认购中韩人寿25,040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韩人寿1,000,400,000.00股,持股比例将有原先的50%变为33.33%,成为中韩人寿单一第一大股东。

(二)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中韩人寿202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为基础,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内含价值调整法对中韩人寿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万邦评报 〔2021〕3号)和《资产评估说明》,最终以内含价值调整法确定评估结果,即1.21135元/1元注册资本。关于中韩人寿评估的具体说明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问题1”之“三、结合评估方法、假设和参数设定的合理性说明本次增资价格的合理性”之“(二)中韩人寿”。

根据浙江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最终的增资价格为中韩人寿结合竞争性谈判情况选定的最终投资方报价中的最低价,即1.21135元/1元注册资本。基于此,公司本次出资金额为30,332.2040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韩人寿引战增资将为中韩人寿的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对上市公司金控平台的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成为中韩人寿的单一第一大股东。中韩人寿作为公司旗下重要的持牌金融机构,公司未来将持续推动其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金控平台板块间的协同效应,扩大公司整体规模,助力公司金控平台建设。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就公司向中韩人寿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于2022年3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合营企业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金朝萍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该事项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韩人寿本次增资引战符合公司打造金控平台的战略规划,有利于中韩人寿抓住政策红利,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本次引战增资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增资价格以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通过竞争性谈判最终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对该事项予以同意。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韩人寿不存在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八、风险提示

本次引战增资方案尚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