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5版)
要而定,具体以与相关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授信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三家子公司拟向各相关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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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三家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范围内,全权办理三家子公司申请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壹石通电子
1、名称: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6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4、法定代表人:周建民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壹石通电子为壹石通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壹石通电子资产总额为300.00万元,负债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300.00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0万元。
8、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9、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壹石通新能源
1、名称: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2月7日
3、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禹会区长青乡高新路1353号(禹会区法院对面)
4、法定代表人:鲍克成
5、经营范围:新能源材料、勃姆石、氢氧化铝、氧化铝、电池材料、硅基电子材料、碳基导电材料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生产、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壹石通新能源为壹石通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壹石通新能源资产总额为2,361.05万元,负债总额为110.58万元,净资产为2,250.48万元,营业收入为2,614.25万元,净利润为249.4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9.25万元。
8、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9、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壹石通研究院
1、名称: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5月7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1栋A座14层A3-09。
4、法定代表人:蒋学鑫
5、经营范围:材料科学研究;工艺和技术开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聚合物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纳米材料功能性粉体材料、器件及生产工艺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壹石通研究院为壹石通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壹石通研究院资产总额为20.00万元,负债总额为20.00万元,净资产为0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壹石通研究院资产总额为1,043.09万元,负债总额为883.70万元,净资产为159.39万元,营业收入为3,433.44万元,净利润为159.3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9.39万元。
8、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9、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张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和扩大业务规模的需求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和扩大业务规模的需求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9,000.00万元(不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0%;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8,900.00万元(不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2-018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0,820.54万元,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18,441.66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2,164,3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6,432,86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67%。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2-025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15日 15:00
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5日
至2022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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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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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4月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7:00),上述时间段之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4月12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壹石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视为登记成功。
(四)特别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参会股东同时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伟
联系电话:0552-822 0958 传真:0552-859 9966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电子邮箱;IR@estonegroup.com
邮编:233400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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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2-024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增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新的经营范围,具体变更经营范围以最终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对经营范围的表述统一按照《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进行调整,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相关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二氧化硅、氧化铝、氢氧化铝、勃姆石、硼酸锌、氧化锆、锂霞石、硅碳复合材料等无机阻燃及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铝粉、铁粉等金属粉体材料;聚合物复合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锂电池正极材料、锂电池负极材料、碳基导电材料及相关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情况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应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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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章程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2-021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位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禹会区长青乡高新路1353号。
●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由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12日出具《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2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541,08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49元,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7515号),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431,406.6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919,082.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9,512,323.69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8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后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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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对“动力电池涂覆隔膜用勃姆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实施地点,新增的实施地点位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禹会区长青乡高新路1353号,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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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新增实施地点位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厂区。
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程序,确保募集资金合法使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投资总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已经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