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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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022-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2-02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中国银河”)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合称“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11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上证函[2021]323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中银转债”或“可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中银转债”,债券代码为“113057”。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3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3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总量的70%时,或当原A股股东及网上投资者实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总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8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78亿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内(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7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工作已于2022年3月24日(T日)结束。根据2022年3月22日(T-2日)公布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中银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中银转债本次发行78亿元,发行价格100元/张,共计7,800万张(780万手),本次发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日为2022年3月24日(T日)。

二、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中银转债为572,495,000元(572,495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34%。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中银转债为7,227,505,000元(7,227,505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2.66%,网上中签率为0.06376974%。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有效申购户数为11,440,819户,有效申购数量为11,333,752,775手,即11,333,752,775,000元,配号总数为11,333,752,775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 - 111,333,752,774。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3月25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公告于2022年3月28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获配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1,000元)中银转债。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如下:

四、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中银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2年3月22日(T-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联系人:柯素春

电话:010-80929800

(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电话:0571-87003331、87903138

(三)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凯恒中心B座10层

联系部门: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86451592

(四)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7层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38031866

(五)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四十八号中信证券大厦二十三层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0833794

(六)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5051166

(七)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88085885

发行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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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2-02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3月24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刊登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