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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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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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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49版)

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和引用条款序号相应顺序调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2-00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黑建功先生、王家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上述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保持一致。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3日

黑建功,男,1979年2月出生。曾任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王家明,男,1980年9月出生。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综合管理室主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管理室副主任。现任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22年3月2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孙彬,独立董事席酉民、祁怀锦、杜庆春、吴津喆以视频方式参会。董事安国利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现场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宋天威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董事长焦广军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2)。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继续聘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2022年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66万元。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6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推荐焦广军先生、刘庆顺先生、安国利先生、宋天威先生、杨政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新任董事任期自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推荐席酉民先生、祁怀锦先生、杜庆春先生、吴津喆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新任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需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上交所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提议给予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1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4、8、9、10、11、13、14、15、16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焦广军:男,1966年5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庆顺:男,1967年11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天津港第三港埠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处副处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散杂货业务部筹备组组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散杂货业务部部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业务部部长,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安国利:男,1969年12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工程师、安监部部长,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安监部部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天津津港汇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港设施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天津港设施管理服务公司总经理,天津津港基础设施养护运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综合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天津港航发展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职务。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宋天威:男,1968年3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天津港务局、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副部长,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副部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业务部副部长,天津港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港五洲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港东方海陆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营部(生产经营中心)主任、业务经营部总经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杨政良:男,1980年4月出生。曾任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部长、副总经理。现任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天津代表处主任、副总经理(兼)。

席酉民:男,1957年4月出生。曾任西安交大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院长,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现任陕西MBA工商硕士学院常务副院长,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英国利物浦大学副校长,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祁怀锦:男,1963年6月出生。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培训部主任。现为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庆春:男,1971年4月出生。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法务经理,北京市未名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合伙人。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津喆:女,1974年6月出生。曾任天津城投集团融资发展部部长(兼),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天津商业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教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7,457,207.38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9,745,720.74元和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34,872,860.37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984,584,832.81元,扣除实际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207,403,407.75元,股票股利482,333,506元,加其他综合收益总额149,382,885.48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37,069,430.81元。

公司拟以2021年末股本总额2,894,001,038股为基数,按照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1元(含税),计292,294,104.8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744,775,325.97元结转至以后分配。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23日召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22年3月23日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监事王健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现场会议,书面委托监事董靖臣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加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换届选举及下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推荐余加、董靖臣、周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黑建功、王家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6、7、8、9、10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监事会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3日

余加,男,1974年9月出生。曾任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稽查二处处长,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稽查处处长,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主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经济师。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董靖臣,男,1963年12月出生。曾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天津港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天津港集团公司专职董监事,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周伟,男,1968年5月出生。曾任山西津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宁夏宁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散杂货业务部副部长,天津港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营部(生产经营中心)主任(兼)。现任天津港滚装码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天津港环球滚装码头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董事长。

黑建功,男,1979年2月出生。曾任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王家明,男,1980年9月出生。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综合管理室主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管理室副主任。现任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42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6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1200万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61200万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4900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5003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007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9000万元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丁琛,2000年经批准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雨辰,2001年经批准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参考目前市场定价,并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拟确定2022年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6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6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对该事务所在 2021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2-00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和

候选人声明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董事会,现提名席酉民、祁怀锦、杜庆春、吴津喆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祁怀锦教授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专业博士学位,系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包括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财务理论、方法与控制,成本会计与管理,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等。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