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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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决定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改善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利润水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同意公司编制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编制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3955号)。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分析及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计划,公司制定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该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等。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确保本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2)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相关中介机构等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申请相关金融机构授信额融资所需;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申请相关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系控股股东支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自愿行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无需支付对价,有利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邵增明、李爱真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6、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7、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8、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31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确保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作出承诺如下: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增明、李爱真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之日,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之日,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29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