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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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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22-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今日,公司与新疆绿洲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担保合同》(编号:绿村银(营业部支行)最保字第20220020813号),同意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新疆华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新疆绿洲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债务人:新疆华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的本金额度:490万元人民币

6.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最高额担保合同》项下抵押、质押、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赋强公证费等其他合理费用。如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受到损失的或因债务人操作不当,而给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本合同担保的范围。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7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