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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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2-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123123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属于股东持股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耳克咨询”)持有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1,487,3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未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拜耳克咨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因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股份以及可转债转股的原因导致公司截至2022年3月17日的总股本增加至231,696,720股,拜耳克咨询的持股被动稀释减少0.07%。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如下:

1、2022年3月17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106,000股。

2、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3月17日期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4,163,903股。

3、2022年2 月18日至2022年3月17日期间,江丰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6,817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的持股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即2022年3月16日),拜耳克咨询持有公司股份11,487,3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3%;本次权益变动后(即2022年3月17日),拜耳克咨询持有公司股份11,487,3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6%。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备查文件

1、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