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9版)

上述提案中,提案1、提案2、提案4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提案5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2022年3月31日- 2022年4月8日。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主楼1202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旭英、刘婷

联系电话:0731-89952860、89952853

传 真:0731-89952704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主楼1202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932”,投票简称为“华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2-19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华菱财务公司与湖南钢铁集团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金融业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省监管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设立宗旨在于加强企业内部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华菱财务公司为充分发挥自身作为内部金融平台的优势,为成员单位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支持,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钢铁集团)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继续向湖南钢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1年。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肖尊湖先生、易佐先生、肖骥先生、阳向宏先生、李建宇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全体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湖南钢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湖南钢铁集团由原湖南省冶金企业集团公司于1997年11月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00,000万元;2003年,出资人变更为湖南省人民政府;2010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将湖南钢铁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华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控股”);2010年、2017年,经湖南省国资委批复,将华菱控股所持湖南钢铁集团合计7.03%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钢铁集团以钢铁制造为主业,另外还涉及上游钢铁辅业、资源开发、下游钢材深加工、金融投资、商贸物流领域等多元集群产业。2017年至2020年,湖南钢铁集团业务稳步增长,经营规模稳居钢铁行业前十强。其中,营业总收入由1,025亿元增长至1,520亿元,利润总额由54亿元增长至102亿元,发展势头良好。其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3、湖南钢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公司关联方。经查询,湖南钢铁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2022年3月8日,华菱财务公司(甲方)与湖南钢铁集团(乙方)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及附属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2、贷款及贴现服务。

3、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保函、承销债券、财务顾问、保险代理、外汇结售汇、委托贷款等。

(二)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参考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范围,按市场化原则,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向甲方及其附属子公司提供同期同类型存款的利率。

2、贷款及贴现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子公司提供贷款及贴现服务时,利率参考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按市场化原则,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向甲方及其附属子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型贷款及贴现的利率。

3、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其它金融服务时,收费按市场化原则,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向甲方及其附属子公司提供其它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

(三)协议金额

1、存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附属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20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及附属子公司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及附属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2、贷款及贴现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附属子公司在乙方的贷款及贴现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亿元。

3、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其它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函、票据承兑、外汇结售汇、委托贷款等)的总额不超过50亿元。

4、综合授信金额。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及其附属子公司的最高综合授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及贴现、贸易融资、票据承兑、担保、信用证、保函、外汇结售汇等资金融通业务)不超过120亿元。

(四)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甲乙双方经签字盖章,并经乙方控股股东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湖南钢铁集团及其子公司在华菱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考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范围,按市场化原则,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向其提供的同期同类型存款的利率;华菱财务公司向湖南钢铁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及贴现服务时,利率参考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按市场化原则,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向其提供的同期同类型贷款及贴现的利率;华菱财务公司向湖南钢铁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其它金融服务时,收费按市场化原则,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其它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

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系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及国内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向湖南钢铁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的价格制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华菱财务公司与湖南钢铁集团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华菱财务公司资金统筹功能及资金管理协同效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并为股东成员单位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赵俊武、肖海航、蒋艳辉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华菱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湖南钢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继续发挥华菱财务公司资金统筹功能及资金管理协同效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并为股东成员单位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系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及国内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向湖南钢铁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的价格制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