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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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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中国钢研旗下新材料领域的核心产业平台和科技创新主体,是我国新材料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公司以先进金属材料及关键部件为核心主业,致力于成为先进材料与技术的价值创造者。通过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聚焦整合,目前公司产业聚焦“以难熔钨钼为核心的高端粉末冶金及制品”和“以稀土永磁为核心的先进功能材料及器件”两大核心产业,重点服务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半导体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光伏核电、高端医疗装备、先进轨道交通、智能制造、工业过滤净化及节能环保等领域,为全球高端客户提供先进金属材料、制品及解决方案,是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关键材料与核心部件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72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1.15亿元、新签合同额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96%、2,157.15%、36.2%,均创近十年来历史新高。业绩增长主要来自公司“以难熔钨钼为核心的高端粉末冶金及制品”和“以稀土永磁为核心的先进功能材料及器件”两大核心产业,收入贡献占比达到69,62%,同比增长33.07%;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大幅改善。公司产业进一步向核心主业聚焦,公司资产质量、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都得到明显提高,为公司“十四五”发展实现良好开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军风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24日,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第八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国庆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张国庆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4月19日下午14:00(周二)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017)。

拟聘任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国庆先生:

1962年生,博士学位,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主任、科技委副主任、副总工程师、专职总师,曾兼任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一级专职总师,同时兼任“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材料基因工程”重点专项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重点专项专家组组长、《重点新材料研发与应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方案编制专家组成员、国家产业基础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材料研究学会常务理事。2011年入选“北京市百名科技领军人才”,2013年获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2020年国防技术发明一等奖。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参加任职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9名。会议主持人为李军风董事长,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所作的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工作的开展程序符合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安泰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安泰科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等章节内容。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安泰科技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5、《安泰科技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经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已建立了基本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我们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结构,提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安泰科技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安泰科技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安泰科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安泰科技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安泰科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安泰科技关于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安泰科技与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交易对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4名关联董事李军风、张剑武、王社教、赵栋梁回避表决)。

安泰科技与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安泰科技与参股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公告》。

13、《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独立董事的公告》《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安泰科技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关于提请召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19日(周二)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国庆先生:

1962年生,博士学位,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主任、科技委副主任、副总工程师、专职总师,曾兼任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一级专职总师,同时兼任“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材料基因工程”重点专项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重点专项专家组组长、《重点新材料研发与应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方案编制专家组成员、国家产业基础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材料研究学会常务理事。2011年入选“北京市百名科技领军人才”,2013年获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2020年国防技术发明一等奖。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参加任职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泰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4月19日(周六)下午14:0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9日(周六)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2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此次会议中,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上述第2项提案内容《安泰科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安泰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等章节内容);

2、上述第3项提案内容详情请见《安泰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

3、上述第6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

4、上述第10项议案及其子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7、上述提案1、2、3、4、5、6、8、9、10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7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13-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晨、习志鹏

(2)联系电话:010-62188403

(3)传真:010-62182695

(4)邮政编码:10008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9

2、投票简称:安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10及其子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0中有一个需表决的子议案,议案编码10.01代表议案10中该子议案10.1。且该子议案为选举独立董事,议案编码10.01代表张国庆候选人(本次股东大会仅涉及该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1.00-9.00,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议案10中,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10,仅有1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任意分配给该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按如下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说明:1、以上除议案10及其子议案的每项议案表决只能有一种选择,否则该项议案的表决无效,赞成、弃权或反对的请分别在各自栏内划“√”;

2、议案10及其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填报投给该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若应回避表决的议案,请划去。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主持人为汤建新监事会主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安泰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3、《安泰科技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安泰科技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安泰科技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6、《安泰科技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7、《安泰科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9、《安泰科技关于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此次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审议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安泰科技与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交易对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2名关联监事汤建新、金戈回避表决)。

安泰科技与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安泰科技与参股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公告》。

10、审议《安泰科技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

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11、《安泰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张国庆先生 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

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

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张国庆先生 ,作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

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 张国庆先生 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张国庆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的规定,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安泰科技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2021年末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了坏账准备;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对商誉及经判断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坏账准备

公司坏账准备本期增加-12,278,551.67元,本期应收款项收回,对应收款项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12,278,551.67元。

本期减少坏账准备98,472.13元,因合并范围变化及汇率变动减少坏账准备98,472.13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涉及和服务的部分下游行业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产品售价持续走低,导致个别业务领域产品销售毛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公司对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1,165,890.83元。

存货跌价准备减少主要是本期因销售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7,009,337.45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本期增加1,595.02元,是对合同资产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因业务调整,对粉末事业部、精细业务相关固定资产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9,368,804.90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15,192,758.17元,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转销相关减值准备。

(五)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部分技术改造项目终止,对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36,344.56元。

三、公司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作了合理性的说明。根据相关规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但超过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38,394,083.64元,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7,844,807.36元。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提前审阅该议案并发表意见,同意将《安泰科技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六、 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董事会审批程序。《安泰科技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计提公司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安泰科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742,046.47元;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40,879,094.9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27,836,182.90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70,342.87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27,836,182.90元。本年底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676,787,408.60元。

根据公司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因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及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导致2022年公司流动资金占用大幅增加,因此2021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不分配和不转增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