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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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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3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闻继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3月25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比依股份”)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66.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312,5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4,745,6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8,566,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35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1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1日

至2022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4月8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

联系人:郑玲玲

电子邮箱:bydmb@biyigroup.com

联系电话:0574-58225758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四)请提前关注并遵守浙江省余姚市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防控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以及需持有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随时可能会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