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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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2022-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数量:153,503,893股

● 发行价格:人民币8.99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凌云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对象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2021年7月15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关于设立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2、2021年8月24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1年8月23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作出《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兵器改革字〔2021〕289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方案。

2、2021年9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3、2021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4、2022年1月14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9,038,455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153,503,893股

4、发行价格:8.99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79,999,998.07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13,614,160.99元(不含税)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66,385,837.08元

8、限售期:本次发行共9名发行对象,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限售期相应调整。

9、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1)2022年3月8日,立信会计师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155号)。截至2022年3月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人民币1,379,999,998.07元已缴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

(2)截至2022年3月7日,中信建投证券已向凌云股份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股款(不含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承销费)。2022年3月8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154号)。截至2022年3月7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153,503,89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8.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9,999,998.0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614,160.9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66,385,837.0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3,503,893.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212,881,944.08元。

2、新增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于2022月3月24日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153,503,893股,登记后股份总数为916,965,410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五)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六)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严格按照《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相关要求执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情形。除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与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批准,并已取得兵器集团的批复同意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符合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8.99元/股,发行股票数量153,503,893股,募集资金总额1,379,999,998.07元,发行对象总数9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53,503,893股,发行对象共9名,具体情况如下:

1、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

法定代表人:罗开全

成立日期:1994年3月25日

注册资本:24,449.890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塑料管道及相关设备、高压电器设备零部件制造;机加工;集团内部能源管理(只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租赁(只限自有房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

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认购38,932,146股,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

2、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818室

法定代表人:史艳晓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认购16,685,205股,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

3、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135号D座2层(东升地区)

法定代表人:龙红山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5,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认购40,044,49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1楼1101之一J75(仅限办公用途)(JM)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8日

注册资本:3,5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本次认购23,114,57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8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6层

法定代表人:陈明

成立日期:2005年9月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8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认购7,786,42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3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6层

法定代表人:陈明

成立日期:2005年9月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3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认购5,439,37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云汉大道117号附27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1日

注册资本:303,030.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5,561,73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 A4-5号楼4层408-37室

法定代表人:程军晗(2022年3月16日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刘冰变更为程军晗。)

成立日期:2020年1月17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认购5,561,73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日期:1998年1月12日

注册资本:420,24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10,378,19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三)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1、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发行对象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的其他企业。除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与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的其他企业,上述两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最近一年公司与中兵投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官方网站上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对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除此之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2022年2月18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信息,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数量相同,故公司前十大股东共有11名。

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53,503,89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业务、资产和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目标,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随着募投项目陆续建成投产,公司将进一步扩大汽车零部件生产经营规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财务结构更趋合理,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凌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3.5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兵器集团通过凌云集团、中兵投资间接持有公司46.35%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兵器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也暂无因本次发行而拟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业务、塑料管道系统生产及销售业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且主营业务将更加突出。

(六)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长,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七)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将有所增加,短期内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长期来看,公司资本实力将明显增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

(八)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将得以提升。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效益的产生,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以加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将得以增加,从而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

(九)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造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和其他新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依法运作,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受损害。本次发行将严格按规定程序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

(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一)对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资产负债比率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9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李书存、王建

项目协办人:吕品谷

项目组成员:郝智伟、李维镝、楚玉鹏、邱韶晗

联系电话:010-65608451

传真:010-65608451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

负责人:颜羽

经办律师:黄国宝、陈帅

联系电话:010-66413377

传真:010-66412855

(三)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负责人:李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建利、李宝信、付俊惠

联系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四)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首一、刘凤娇

联系电话:010-56730088

传真:010-56730000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变动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凌云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总股本由763,461,517股增加至916,965,41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凌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46.35%减少至发行后的44.65%,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0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9,038,455股新股。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63,461,517股增加至916,965,410股。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凌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的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及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一致行动人

注:1、公司控股股东为凌云集团,5%以上的股东中兵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权益变动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