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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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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29 公司简称:人民同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33,605.8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3,360.59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920,245.29元,加上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066,826,923.33元,减去本年提取应付股利69,586,631.64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9,160,536.98元。

公司近三年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9,586,631.64元,高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五)项“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鉴于2022年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我国医药流通行业概况

医药流通行业是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行业。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健康意识及医疗服务能力的提高,我国医疗保健类支出保持持续增长。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药品流通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态势更加明显,医药供应链运营模式与效率不断优化,行业加速由医药服务商向医疗供应链服务商转型,行业总体呈现规模稳步增长、集约化程度继续提升、结构不断优化、效益水平稳步提高的发展态势。但从增长率发展趋势来看,医药流通行业整体承压,药品流通市场销售总额增速有所放缓,2020年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24,149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2.4%,增速同比放慢6.2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增速扣除不可比因素)

根据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药品流通行业与我国新发展阶段人民健康需要相适应,创新引领、科技赋能、覆盖城乡、布局均衡、协同发展、安全便利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更加完善。培育形成1-3家超五千亿元、5-10家超千亿元的大型数字化、综合性药品流通企业,5-10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0家左右智能化、特色化、平台化的药品供应链服务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8%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

根据《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报告》(2021年第二季度),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59.89万家。其中,批发企业1.33万家,零售连锁总部6,619家,零售连锁门店32.96万家,单体药店24.94万家。

1.医药流通行业中的医药批发行业概况

药品批发企业市场规模提高,销售增速趋缓。据商务部《2020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有所提高,2020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位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3.7%,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4家全国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42.6%,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大型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增速放缓,2020年,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5%,增速回落12.2个百分点,其中,4家全国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6.0%,增速回落12.2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

药品批发企业数量呈下降趋势,企业集中度持续提高。我国药品批发行业参与者众多,截至2021年6月,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3万家,2012年高峰时期,药品流通企业数量达到1.6万家。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以及全国性和区域性药品批发企业近几年并购重组,企业集中度有所提高,两票制、带量采购等政策出台后进一步促进了行业整合,集约化程度持续提高。

数据来源: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

2.医药流通行业中的医药零售行业概况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额稳中有升,增幅高于行业整体水平。根据商务部《2020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0年医药零售企业全年销售运行稳中有升,态势良好,2020年全国药品零售市场销售总额为5119亿元,销售额前100位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1806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35.3%,同比提高0.4%,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在“政策和市场”双驱动下,药品零售企业积极探索专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路径,提升服务能力,建立专业药房,提供健康咨询等特色药学服务;借助数字信息和智能化手段,为消费者提供B2C、020以及“互联网+”等多业态的线上线下增值服务,拉动了零售市场销售额持续增长。在行业整体销售维持低速增长的同时,零售市场逆势增长,增幅显著高于行业整体水平。

数据来源: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增速扣除不可比因素)

药店数量持续增长,市场集中度提升。截至2021年6月,全国共有零售药店门店总数为57.9万家,其中:零售单体药店24.94万家,零售连锁企业6,619家(下辖门店32.96万家),药店连锁率为56.93%,药店连锁率逐年提升。2020年百强药品零售企业门店总数6.64万家,占全国门店总数55.3万家的12.01%,占连锁门店总数31.3万家的21.21%,小型连锁和单体药店的数量及规模占比依然很高,整合空间巨大,近年来上市连锁企业并购整合速度显著快于其他连锁,门店向百强连锁快速集中,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数据来源: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报告》

3.医药流通行业中的医药物流行业概况

医药物流企业服务能力提升,仓储规模持续增长。2020年中国医药物流市场规模为1548.44亿元,同比增长18.89%,其中药品物流市场占78.0%。近年来药品流通企业在物流自动化和信息化技术应用方面的能力逐步提升,全国和区域头部企业为代表的大型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在物流网络布局、冷链管理,尤其是疫苗配送、仓储拆零拣选、运输调度、终端配送服务等方面,加快物流技术和管理水平升级。近年来在“两票制”“集中带量采购”等多重因素影响下,药品流通企业和涉药物流企业在与上游生产企业和下游医疗机构“降本增效”“创新服务”“提高流通和物流价值链”的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由于中国医药物流行业发展时间不长,在技术应用、运输效率等方面仍存在很多不足,但在国家利好消息的不断释放下,在新技术、数字化的推动下,医药物流行业将朝着专业化、一体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的方向快速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数据来源: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

(二)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地域性特点

医药流通行业属于医药行业子行业,医药流通行业销售的各类药品需求变化较小,仅部分药品品种针对夏、冬季节极端气候环境,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是刚性需求特征较为明显的行业之一,整体来说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敏感度较低,属于弱周期性行业,行业周期性不明显。

由于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及区域消费习惯等特点,决定了医药流通行业的地域性特点较为显著,公司地处中国东北地区,冬季寒冷漫长,季节性地方病多发。对于在省市区域业务内覆盖范围较广,配送能力较强,品种资源丰富,能更好满足上游供应商和终端客户对渠道需求的医药流通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三)行业政策分析

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健全,“医药分开”一直是核心内容之一,近年来医改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带量采购、按病种付费(DRGs)、分级诊疗、处方外流、医保目录调整、双通道等方面。

1.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并提速扩面

2018年以来国家以带量采购为核心,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改革,2018年25种药品“4+7”(即4个直辖市和7个大城市)进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2019年将“4+7”集采品种的采购扩展到全国范围(被称为集采“扩围”),同年开始33种药品的第二批国家药品带量采购(被称为集采“扩面”),集中带量采购经过三年改革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新阶段,到目前为止已经开展了六批药品带量采购,共采购234种药品,涉及金额占公立医疗机构年药品采购总额的30%,前六批药品集中采购平均降幅53%。

从目前来看,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已经形成了常态化格局,与此同时,地方在参与国家组织集采的同时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省级和省际联盟集采,目前集采处于提速扩面阶段,2022年2月,国家第七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量工作已经开始,药品集采将聚焦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板块全方位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重点聚焦骨科耗材、药物球囊、种植牙等品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将提高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具备较强渠道优势和配送体系完善的流通企业将带来更大市场,促进具有竞争力的流通企业的出现。

2.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

2021年5月,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双通道”管理机制,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双通道”的出发点是解决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后进院难的问题,“双通道”管理模式事实上是一种特殊药品的处方外流模式,随着“双通道”政策的不断落地、成熟,除国谈药品外,未来慢病品种有望纳入到“双通道”管理中。连锁药店龙头企业在规模、管理、服务、专业等方面更加具有优势,除了有能力承接处方外流带来的增量外,专业的管理平台也有利于实现患者用药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在后期竞争中具有相对优势。

(四)公司所处的区域和行业地位

公司是黑龙江省医药流通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省内最大的药品配送服务网络,掌握优势渠道资源,并长期保持与上下游客户良好合作关系,主要业务覆盖范围集中在黑龙江省内,其中医药批发业务已辐射到吉林、内蒙古等省外地区;根据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统计报告》,截止2021年第三季度末,黑龙江省共有药品经营企业22,973家,其中批发企业521家,零售连锁总部286家,零售连锁门店11,232家,零售单体门店10,934家;报告期末,公司零售业务拥有连锁直营门店数量为372家,并已在省内市、县多地区开办旗舰店及DTP专业药房。

根据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0)数据显示,2020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全国药品批发企业中排名第22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销售总额在全国零售企业中排名第34位。

(一)公司主营业务

1.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国内知名的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是黑龙江省最大的医药商业企业。主要经营医药批发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及提供医疗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中西成药、中药饮片、贵细药材等中西药品,同时销售医疗器械、保健品、日用品、玻璃仪器、化学试剂等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医药批发业务

公司的医药批发业务主要通过药品分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开展,公司建立了辐射黑龙江全省的分销网络,覆盖全省三级以上规模医院,通过与上游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采购货物,由自建的现代化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将药品配送到下游医疗机构、医药经销企业、零售药房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诊所等客户,形成了以经营进口药品、合资药品、国内名优药品为主的药品分销配送体系。

(2)医药零售业务

公司的医药零售业务通过零售门店向个人客户销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及医疗保健品等医药产品,主要通过旗下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公司、新药特药零售药店完成。

公司拥有人民同泰健康网(http://www.rmttjkw.com)、人民同泰APP等电子商务平台,通过旗下连锁直营门店及线上B2C、O2O等形式开展经营。公司主要经营近万余种商品,涵盖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滋补保健、医疗器械、日用品等与医疗健康相关产品。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医药批发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的医药批发业务模式是依托已经建立的药品配送平台,针对医疗客户、商业客户、第三终端客户开展全方位的药品配送服务。公司根据需求从上游供应商采购商品,经过验收、存储、分拣、物流配送等环节,将药品销售给下游客户,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合理调配资金,实现利润最大化。

公司医药批发业务以纯销业务为主,调拨业务为辅,批发业务配送的商品主要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公司与国内多家合资企业及国内知名药品生产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其中与多家合资及国产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独家经销或一级经销协议,拥有稳定的购进渠道。客户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医疗客户,主要包括三甲级、二甲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二是商业客户,主要是药品批发企业、大中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三是第三终端客户,第三终端客户又细分为医疗客户和商业客户,第三终端医疗客户是指政府开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三终端商业客户是指单体药店、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配送品种广泛。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药品流通企业,拥有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目前为黑龙江省内最大的医药商业公司。公司自建的物流中心拥有一流的仓储设施设备,低温商品实现全程冷链运输,保证药品质量;在面向零售药店、医药经销企业的医药批发模式方面,公司充分发挥批零一体化渠道服务、销售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增值服务,不断加强与药品生产企业的深度战略合作,提高对重磅新品的开发力度,持续扩大品种优势。目前已将配送网络拓展到吉林、内蒙古等黑龙江省外市场。

2.医药零售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营销网络、经营品种和物流配送能力,以直营连锁方式开展医药零售业务,积极推进DTP药房布局,利润主要来自于医药产品进销差价。

公司医药零售业务采用集中化供应链体系,将零售业务的采购统一纳入集成化采购目录中,在药品配送环节对库存分布、订单时间及订货量之间的关系进行计算,统一规划物流进而降低零售平台公司与各节点企业运营成本。

公司积极打造标准化、专业化、模式化的门店经营模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拥有“人民同泰”、“新药特药”等零售品牌,旗下的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公司拥有分布在黑龙江省内的众多零售门店,其营业收入排名黑龙江省前列,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

公司依托信息化、数据化信息等创新平台建设,打造“互联网+”健康服务平台。公司O2O模式的推广为公司带来客流和销售业绩的增长,黑龙江省主要业务区域均全面融合线上和线下的药品零售服务。报告期末,公司旗下直营门店数量372家,其中哈尔滨市内门店257家,市外门店115家,新增门店18家。零售门店加大会员营销力度,创新营销模式,拉动销售增长,会员人数达279万人,会员销售占比达70%以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1,523.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27,741.68万元,其中医药商业实现营业务收入919,544.31元,其他收入8,197.37万元,批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85,911.76万元,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3,632.55万元,公司批发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4.71%,零售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4.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29.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0.89%。主要由于同期受新冠肺炎疫情,三项制度改革降本增效等影响,净利润降低,报告期内,疫情得到初步控制,销售逐渐回暖,公司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各项费用开支,实现三项制度改革目标,降本增效效果显著。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10.34%,较上年同期下降0.79%,主要受带量采购药品价格下降,国谈药品、特药品种纳入医保统一降价等政策影响,以及实行促销奖励政策等促销措施导致公司毛利率降低。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33,605.8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3,360.59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920,245.29元,加上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066,826,923.33元,减去本年提取应付股利69,586,631.64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9,160,536.98元。

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鉴于2022年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2-010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公告》(临2022-011号))

(七)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资产处置制度及流程对固定资产进行认真核查,本年度申请资产报废及处置的净收益为47,199.42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期末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总共计提减值损失11,560,055.39元,上述资产处置及计提减损失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年度利润减少11,512,855.97元。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2-012号))

(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银行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扩充日常经营活动使用资金,2022年公司预计贷款额度累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人民币贷款。上述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信用贷款、资产质押贷款、应收账款保理等融资形式。上述贷款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合同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此外,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经与各银行协商,公司2022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48.8亿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保函、中期票据等业务。在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银行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临2022-013号))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因此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会议以4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2-014号))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者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依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制定了《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方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十三)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十四)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召开时间及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四、五、六、八、九、十四共九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2-011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 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近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姜韬,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会计师:张彦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奚大伟,注册会计师,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1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1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该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该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对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我们认真全面的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信息、项目成员基本信息、审计收费等情况。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且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2-01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处置确认情况

2021年度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求,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拟对部分因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以及随着设备升级改造长期闲置且无盘活利用价值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处置,公司根据资产处置制度及流程对固定资产进行认真核查,本年度申请资产报废及处置的净收益为47,199.42元。

二、减值准备确认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期末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总共计提减值损失11,560,055.39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407,276.19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152,779.20元。具体如下:

(一)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9,407,276.19元。

2021年,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198,747,018.74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407,276.19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9,167,488.60元,商业承兑票据计提167,021.09元,其他应收款计提72,766.50元。

(二)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29,734.89元。

2021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9,734.89元,主要是子公司密山蜂业处于停止经营状态,对无法继续生产使用的原材料,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确认计量,相应计提跌价准备。

(三)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923,044.31元。

2021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923,044.31元,主要是子公司密山蜂业处于停止经营状态,部分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三、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处置及计提减损失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年度利润减少11,512,855.97元,其中:资产报废及处置的净收益为47,199.42元,计提减值损失11,560,055.39元。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并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核销规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该项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2-013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银行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银行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扩充日常经营活动使用资金,2022年公司预计贷款额度累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人民币贷款,其中包含2021年12月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的申请5亿元额度。上述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信用贷款、资产质押贷款、应收账款保理等融资形式。上述贷款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合同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此外,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经与各银行协商,公司2022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48.8亿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保函、中期票据等业务。在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相关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另行与银行签署相应合同。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2-009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内幕交易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七)审议通过《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八)审议通过《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四、五共五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33,605.8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3,360.59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920,245.29元,加上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066,826,923.33元,减去本年提取应付股利69,586,631.64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9,160,536.98元。

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

二、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的医药流通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受行业业务特点影响,企业需要大量稳定的资金以满足下游客户与上游供应商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及存货周转对资金的需求。近年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改革、“双通道”等政策实施,对医药行业产生较大影响,行业进入重要转折期,受疫情及行业政策等多方因素影响,医药批发行业增速放缓,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行业毛利率受到挤压。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正处于扩张发展的关键时期,处于业务拓展、产业链延伸的重要转折期。公司的主要业务集中在医药批发业务,2021年批发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4.37%。近年来公司业务拓展,医院纯销占比持续上升,同时医疗机构回款周期普遍较长,对公司资金形成较大占用,目前公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较大,财务费用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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