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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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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进展公告

2022-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8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理财产品投资内容:办理购买理财产品30,000万元及收回到期理财产品29,000万元

●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分别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收回到期理财金额为人民币29,000万元

● 购买的理财产品名称:分别为光大银行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三期产品14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4天(挂钩汇率看跌)、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6310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购买的期限:分别为2022年3月8日-2022年4月8日、2022年3月10日-2022年4月13日、2022年3月17日-2022年6月17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额度为不超过8.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2021-064)。

根据公司第四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同意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业务的决议,现将公司及其子(孙)公司近期办理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2、收回理财产品情况。公司对已到期理财产品光大银行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第十一期产品440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9,000万元、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8天(挂钩汇率看跌)的10,000万元、广发银行“广银创富”G款2021年第186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的10,000万元理财产品本息进行了收回,合计收回理财产品本金29,000万元,实现收益179.04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投资。

1.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低风险、短周期、优方案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较大程度避免政策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但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理财业务,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和退出。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尽量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进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内控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董事会和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三期产品141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结构性存款货币:人民币

(4)本金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5)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1.1%或3.05%或3.15%

(6)结构性存款启动日:2022年3月8日

(7)结构性存款到期日:2022年4月8日

(8)结构性存款期限:从结构性存款启动日(含)开始到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不含)止,共30天。

(9)银行工作日:结构性存款到期日、结构性存款收益支付日和结构性存款本金返还日采用中国银行营业日。

(10)收益计算基础:A/360

2、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本次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4天(挂钩汇率看跌)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结构性存款货币:人民币

(4)本金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5)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1.85%至3.15%

(6)结构性存款启动日:2022年3月10日

(7)结构性存款到期日:2022年4月13日

(8)结构性存款期限:从结构性存款启动日(含)开始到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不含)止,共34天。

(9)银行工作日:结构性存款到期日、结构性存款收益支付日和结构性存款本金返还日采用中国银行营业日。

(10)收益计算基础:A/365

3、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本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6310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结构性存款货币:人民币

(4)本金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5)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1.4%或3.55%或3.75%

(6)结构性存款启动日:2022年3月17日

(7)结构性存款到期日:2022年6月17日

(8)结构性存款期限:从结构性存款启动日(含)开始到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不含)止,共92天。

(9)银行工作日:结构性存款到期日、结构性存款收益支付日和结构性存款本金返还日采用中国银行营业日。

(10)收益计算基础:A/360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三期产品141”为内嵌金融衍生工具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将募集的结构性存款资金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时以该笔定期存款的收益上限为限在国内或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权和互换等衍生交易形式)投资,所产生的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损益与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共同构成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4天(挂钩汇率看跌)”产品募集的资金由交通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交通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行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6310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按照监管规定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贵金属、大宗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81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32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00)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大型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之前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能兑现或者本金、利息出现损失的情形,公司也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及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理财支付的金额(理财本金余额)为78,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9月末货币资金(未经审计)的比例为18.28%。

公司理财业务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一是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二是公司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资金统筹管理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理财事项决策程序。2021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额度为不超过8.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自2021年5月13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具体投资产品的情况,组织制定理财投资方案,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理财投资方案由公司经营层负责组织、协调,财务总监牵头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本事项涉及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2、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262,000万元(含本次理财金额,共35笔;其中理财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为8.3亿元),已收回184,000万元(25笔),期末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78,000万元(10笔)。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八、备查附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本次办理理财产品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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