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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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22-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2-00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50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列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予以披露,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在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2-00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主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21年12月28日被受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变更前,签字会计师为刘均刚、杨美玲,现变更签字会计师为刘均刚、李旭。

变更事由: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原签字会计师杨美玲因个人工作变动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离职,不再担任本项目签字会计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排指派注册会计师刘均刚、李旭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承诺函》《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