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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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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799 公司简称:星宇股份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974,464,778.3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占股本50%以上,当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711,311,837.73元,扣除2021年发放的2020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59,007,929.8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26,768,686.26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85,679,4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合计派发314,247,360.90元,剩余3,012,521,325.36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汽车零部件行业周期性基本与汽车行业周期性同步。目前车灯的技术趋势趋向于电子化、智能化。前照灯方面,随着LED前照灯的普及,前照灯向ADB、HD-ADB及DLP等功能发展,从而实现辅助驾驶、信息交流、人车交互等功能。后组合灯方面,由分离式后组合灯向贯穿式后组合灯发展趋势明显,贯穿式后组合灯增加了汽车尾部灯光的面积,使整车更美观,更具安全性。小灯方面,因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室内氛围灯异军突起,成为新的增长点。与此同时,汽车外饰氛围灯,如Logo灯及发光格栅也逐渐被各大主机厂认可并应用。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汽车(主要是乘用车)车灯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是我国领先的汽车车灯总成制造商和设计方案提供商之一,产品主要包括汽车前照灯、后组合灯、雾灯、日间行车灯、室内灯、氛围灯等。客户涵盖一汽-大众、上汽大众、上汽通用、戴姆勒、德国宝马、通用汽车、一汽丰田、广汽丰田、东风日产、广汽本田、东风本田、长安马自达、一汽红旗、一汽轿车、一汽解放、吉利汽车、上汽通用五菱、广汽乘用车、奇瑞汽车、蔚来汽车、小鹏汽车、理想汽车等多家国内外汽车整车制造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即车灯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围绕车灯配套项目展开。公司首先需要通过整车制造厂商认证和评审,成为其合格供应商。整车制造商拟开发新的车型时,公司将参与该车型车灯项目的招投标。项目竞得后,公司与整车制造商签订技术开发协议,项目正式启动。项目启动意味着车灯产品的设计开发工作正式开始,通过数模设计、模具开发、样件试制、试验认可、工装样件认可(OTS)、试生产、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等环节,最终实现产品的批量生产。在批量生产过程中,车灯生产和供应将根据整车制造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业绩驱动因素

1、外部驱动因素:整车厂产量。中国汽车市场的发展对车灯行业具有重大的影响。公司生产的汽车灯具主要应用于新车配套,公司客户产量的增长是驱动公司业绩发展的主要因素。

2、内部驱动因素:公司技术能力提升、产能扩大和市场竞争力加强。通过技术能力提升,公司客户数量和订单数量的增长,公司适时地进行产能扩张,以便满足客户市场需求。同时强大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开拓更多的客户和订单。

公司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灯具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汽车信号灯具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工作组组长单位、国际汽车照明和光信号委员会中国委员会副主席单位,具有强大的同步设计开发能力,也是车灯系统方案解决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09亿元,较上期增长8.0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70.89亿元,较上期增长3.19%。同时,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19.33亿元,较期初增长4.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8.59亿元,较期初增长32.7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2-006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三名监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平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树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本公告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974,464,778.3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占股本50%以上,当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711,311,837.73元,扣除2021年发放的2020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59,007,929.8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26,768,686.26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85,679,4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合计派发314,247,360.90元,剩余3,012,521,325.36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于2022年4月1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一名股东监事和两名职工监事。公司监事会提名王世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另外两名职工监事徐小平和刘玲玲已经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与本次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王世海简历

王世海,男,1976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1999年至2003年在华夏银行的公司金融部,个人金融部和理财中心工作,担任项目经理职务;2006年至2008年在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先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和联席董事职务;2008年至2010年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的原材料和整装备制造业行业组和金融行业组工作,担任副总裁职务;2010年至2020年1月在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副总裁、执行董事和董事总经理职务;2020年1月至今在国投招商(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2-008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974,464,778.3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占股本50%以上,当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711,311,837.73元,扣除2021年发放的2020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59,007,929.8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26,768,686.26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5,679,41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4,247,360.90元(含税),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10%。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保持一致,一方面能够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可以兼顾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2-010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产品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

2、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即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4、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风险控制

1、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报请总经理批准。

2、财务部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中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等,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自有资金的有效利用。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金额范围内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五、上网附件

(一)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2-013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和财政部于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仓储费用、运输费用等合同履约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科目列示,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该变更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并将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使得公司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多功能会议室(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5日

至2022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2年4月14日上午8:00 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表决,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以备查验。

3、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邮编:213022

4、会议联系人:李树军、张兮吾

联系电话:0519-85156063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2-005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本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七名董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三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21年度工作报告》;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进行了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974,464,778.3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占股本50%以上,当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711,311,837.73元,扣除2021年发放的2020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59,007,929.8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26,768,686.26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85,679,4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合计派发314,247,360.90元,剩余3,012,521,325.36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实际支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工作绩效,同意2021年度实际支付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外部监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543.46万元。

董事周晓萍、刘树廷、俞志明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28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申请2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钟楼支行申请3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江苏银行新北支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常州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并根据经营需要申请贷款,签署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4月18日届满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周晓萍、高国华、徐惠仪、俞志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四名候选董事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下转9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