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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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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1版)

1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4月18日届满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马培林、韩践、李翔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名候选董事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1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2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遵循《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完善公司治理的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

1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余额不超过10亿元。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

1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

2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

2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

2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实施对外捐赠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的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年度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

2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4)。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周晓萍简历

周晓萍,女,196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1993年至2007年任常州星宇车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今担任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2,520,32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国华简历

高国华,男,1968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任职于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公司总经理,兼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7月至今担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惠仪简历

徐惠仪,男,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88年毕业于常州机电工业学校,取得大专学历。1988年至1994年在常州继电器总厂工作,1994年至今先后担任公司市场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106,8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俞志明简历

俞志明,男,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1986年至1990年担任常州兰翔机械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990年至2000年担任常州牵引电机厂工程师、全质办主任、厂长助理,2000年至2005年担任常州家善新科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2005年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从2014年11月起担任董事会秘书一职,从2014年12月起担任董事一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72,6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培林简历

马培林,男,1966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自2017年1月-至今在双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裁,自2015年8月至今在双良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践简历

韩践,女,1972年9月生,管理学教授,博士。2016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目前担任美的集团独立董事、金茂服务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翔简历

李翔,男,1977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副教授,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11月至2019年9月,担任南京大学讲师、副教授;2019年9月至今,担任南京财经大学副教授。目前担任南京埃斯顿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2-00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31号)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7,811,935.00股新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最终确定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36,505,232.00股,发行价格为41.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82.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54,000.00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045,982.88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6)00158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2号《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共计15,000,000.00张,债券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9,395,283.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0,604,717.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0)0013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53,842.36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103,878.69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16年8月24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2020年10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45,331.05万元(含利息)。

2021年12月10日,星宇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88,061.37万元(含利息)。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6年8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及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项目。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3)。

2017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的议案》,该议案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也出具了相关意见。本次变更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二、三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也出具了相关意见。本次变更“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2-009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拟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狄云龙、荆建明、汤加全、虞丽新、郭澳、宋朝晖、谈建忠、陆以平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

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

2、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

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0人,注册会计师378人(较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367)增加11人),从业人员1143名,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52,149.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万元,审计公司家数约6,000.00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7,204.50万元,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集中于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资产均值为84.55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

具体如下: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陈笑春,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2015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笑春,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2015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东海,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2022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邱平,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1996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2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80万元。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2-011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22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遵循《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完善公司治理的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编制《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3月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3月修订)正式生效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3月修订)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时,公司相应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3月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3月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3月修订)及《独立董事制度》(2022年3月修订)。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2-01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为减少应收票据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余额不超过10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商业票据存放于合作金融机构,实现公司内票据信息的统一管理;或者将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商业票据质押于合作金融机构,形成公司共享的担保额度,用于公司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自有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或者以此作为质押担保条件,在不超过质押金额额度内,申请短期贷款,满足现金支付的需要,改善资金流动性,该申请贷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北大街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4、实施额度

最高额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票据池额度余缺调剂

票据池额度统一由公司安排,公司可根据控股子公司需求在票据池成员单位间进行额度的余缺调剂。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票据管理的成本;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票据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决策程序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组织实施

在上述票据池业务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其他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商业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