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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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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港南路345号中瑞生态产业园1号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王志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马库斯·谢弗(Markus Sch?fer)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因疫情防控原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方式连线现场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忠城、王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