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2-1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80,919,10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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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主营业务为以工程总承包为核心的工业工程、技术开发和工业服务;在节能环保、安全和职业健康、智能制造等领域进行多元化拓展。2021年,公司强化目标引领,全力超越自我,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8.62亿元,同比增长6.98%;净利润6.49亿元,同比增长7.79%;ROE为11.01%。
2021年,公司立足国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全年新签合同总额276.72亿元,现有项目执行稳中有进。公司构建了以高炉低碳化、带式球团、高端长材轧制、直接还原铁、氢冶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碳资产管理与咨询为核心的低碳冶金工程技术体系,加快核心技术产品数字化转型。
公司已连续多年入选美国《工程新闻纪录》(ENR)“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榜单,2021年公司分别名列国际承包商第148位,全球承包商第146位。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组织的“2021年勘察设计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营业额排名”中,工程总承包营业额名列第8位,境外工程总承包营业额名列第6位。福建三钢球团项目工程设计获得冶金建设协会工程设计优秀成果二等奖。印度JSPL190万吨焦炉项目和伊朗SISCO250万吨球团项目分别荣获冶金建设协会工程质量优秀成果奖、2021年度中国施工企业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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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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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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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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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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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东方金诚于2021年5月24日出具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中钢转债”2021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1﹞028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中钢转债”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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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1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公开发行了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8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96,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钢转债”,债券代码“127029”。
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0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4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4月30日,中钢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4月30日起由原来的6.03元/股调整为5.89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9月23日,中钢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9月24日起由原来的5.89元/股调整为5.79元/股。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中钢转债”的议案》,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21年10月26日至2022年4月25日),如“中钢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不提前赎回“中钢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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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001792﹞号),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862,341,375.9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48,899,673.12元。2021年度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720,657,244.21元,其中母公司2021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25,105,143.00元。
结合公司业务安排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80,919,103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194,669,901.94元,占本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根据“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良好,业绩稳步增长,同时考虑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回报股东,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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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
2021年度,公司给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305万元(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248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57万元)。
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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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邹吉丰,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如健,200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放虹,200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者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305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审计费用302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3万元。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程序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审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董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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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存货、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科目,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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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 应收票据减值准备: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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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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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冲回资产减值增加191.81万元,增加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91.81万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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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3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董事王建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19)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80,919,103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2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2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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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5日下午2时0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书面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12日。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会议室。
特别提示:根据深交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为防止疫情扩散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建议股东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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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13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2号世贸万锦10层。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5.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会议登记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符合防疫要求的方可进入会场,并需在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自我健康防疫措施。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史广鹏、尚晓阳
电话号码:0432-66465100、010-62686202
传真号码:0432- 66464940、010-62686203
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写票数)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928”,投票简称为“中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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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2021年4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即2021年4月15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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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3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平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徐国平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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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国际”、“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编制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0号)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了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666,037.7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4,333,962.26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3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9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10,733.88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929.9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2,394.3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为止,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058.1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65,525.2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149.9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具体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6)。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及中钢设备在江苏银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96,000.00万元,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452.00万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4,548.00万元,已于2021年3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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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733.8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7)。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5亿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3)。公司已于2021年11月8日将上述5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9 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全部归还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9)。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方式存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9)。截至2021年6月7日,以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方式存储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400,186,666.67元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受全球镍矿供应量下降,特别是印尼镍矿出口禁令的影响,业主对募投项目工艺进行了局部调整,加之项目所在地遭遇罕见极寒天气以及新冠疫情的影响,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镍铁合金EPC总承包项目的实施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附表: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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