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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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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度分红公告

2022-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截止2022年3月18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7,591,715.09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2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13,518,343.02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单个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

3.3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4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5咨询方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6日

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22年3月28日起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1千万元(不含1千万元)的大额申购业务申请(含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如单日单个基金账号单笔申购(含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1千万元,则1千万元确认成功,超过1千万元金额的部分将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号多笔累计申购(含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千万元,基金管理人将对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千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确认失败。

(2)自2022年3月29日起,本基金将恢复所有销售机构办理正常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取消1千万元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在暂停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方式: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6日

浦银安盛普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py-ax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以此类推。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首个开放期,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