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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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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2-023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51272、188259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21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

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2年3月24日,公司已按承诺将6.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2-025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51272、188259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21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二次回购剩余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未授出的第二次回购剩余股份7,173,216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章程》,注销回购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注销第二次回购剩余股份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同意将议案一、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2-027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51272、188259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21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目前股本为1,904,440,056股,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次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注销第二次回购股份12,261,045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目前注销程序尚未完成。

本次公司拟注销第二次回购剩余股份7,173,216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股本为1,885,005,795股(已考虑未完成注销的第二次回购股份12,261,045股)。

因此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2-028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51272、188259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21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

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经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并移交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2,477,87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9.28元,扣除发行费用60,592,477.87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939,407,521.41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7月29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7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6)第110ZC0498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227,809.83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89,972.67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投项目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工程、珠海格力海岸游艇会工程两个项目进行结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将两个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19.52万元,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5亿元已于2022年3月24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归还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5,420.06万元。

三、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10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并移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后续建设工作,并将其移交给珠海市香洲正方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珠海正方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20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0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3,134.38万元。

珠海市财政局及珠海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对格力地产投资建设的“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进行清算审核。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出具的《珠海香洲渔港回购(第一批)清算专项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0]030393号)审定的第一批回购金额为42,134.66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出具的《珠海香洲渔港回购(第二批)清算专项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30416号),审定的第二批回购金额为21,369.08万元。上述回购金额合计为63,503.73万元,款项已结清,由实际投资成本(工程支出、二类费用、征地拆迁款)、建设管理费、回购利息、合理利润构成,其中实际投资成本47,519.09万元,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33,134.38万元。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回购金额和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日为准)。

公司主营的房地产业务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陆续回款等特点,且公司正处于转型期,随着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大。增加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对《关于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新时代证券对本次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2-024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51272、188259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21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二次回购剩余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未授出的第二次回购剩余股份7,173,216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章程》,注销回购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注销第二次回购剩余股份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目前股本为1,904,440,056股,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次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注销第二次回购股份12,261,045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目前注销程序尚未完成。

本次公司拟注销第二次回购剩余股份7,173,216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股本为1,885,005,795股(已考虑未完成注销的第二次回购股份12,261,045股),因此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章程》,同意将议案一、二、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2-026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51272、188259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21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第二次回购剩余股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前回购用途: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的回购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 本次变更后回购用途:公司第二次回购剩余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次回购剩余股份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概述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9年2月19日,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2019年3月19日,公司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9,095,061股,使用资金总额 23,946.64万元。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第二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可一次性或分期实施,如因公司员工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启动将未授出部分股份另行处置的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关于注销第二次回购股份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第二次回购的股份,预计将第二次回购股份中的36,834,016股授予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第二次回购股份中除用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外的剩余股份共计12,261,045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目前注销程序尚未完成。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具体内容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9,660,800股公司股票已经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尚剩余7,173,216股未授出。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拟将未授出的第二次回购剩余股份7,173,216股用途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7,173,216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8%。公司认为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变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事项经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注销回购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通知债权人。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将第二次回购剩余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85 证券简称:格力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2-029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51272、188259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21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1日

至2022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格力地产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9020

公司电话:0756-8860606,传真号码:0756-8309666

联系人:魏烨华

3.登记时间:

2022年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