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22-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2-009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21年12月31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约人民币146.21亿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146.21亿元。

一、概述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及保单红利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公司2021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5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及保单红利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公司2021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主要是保险合同负债评估的折现率基准曲线变动),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1年12月31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约人民币146.21亿元,减少2021年度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146.21亿元。

2、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和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保监会”)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和原保监会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5、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2-010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8.34亿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35.79亿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2021年末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3.96亿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拟根据总股本9,620,341,455股,按每股人民币1.0元(含税)进行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共计分配人民币9,620,341,455元,剩余部分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2年度。公司2021年全年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9%。

现金股利分配后,集团偿付能力充足率无重大影响,预计偿二代二期实施后仍满足监管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现金分红对本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均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上接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