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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微生态活菌产品、高温合金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一)微生态活菌产品业务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内蒙双奇的主要产品为双歧杆菌乳杆菌三联活菌片(商品名称:“金双歧”)和阴道用乳杆菌活菌胶囊(商品名称:“定君生”),均是由人体原籍菌组成的微生态活菌药品。其中:“金双歧”是目前少有的临床和OTC双跨的微生态活菌药品之一,主要用于治疗肠道菌群失调引起的腹泻及便秘,是用于消化、儿科、老年科等肠道疾病预防治疗用药,“定君生”则是国内唯一治疗妇科感染的阴道微生态活菌药品。

另一方面,为扩充微生态活菌产品线,公司新设万泽生物公司,打造微生态大健康产品新赛道,在报告期内与益生菌科学领域的领导者美国IFF公司达成战略合作,上市了 “今日益菌”益生菌膳食补充剂系列产品,为公司打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高温合金业务

公司专注高温合金材料和核心部件的研发制造,致力于研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精密铸造叶片、高温合金粉末盘件、高温母合金及其合金粉末等。(1)已建立超高纯度高温合金熔炼核心技术体系,主要生产镍基高温母合金;该产品主要作为母材应用于材料及其构件的生产中,如粉末冶金制粉、高温合金铸造等;(2)已建立超高纯度粉末冶金制粉核心技术体系,主要是将镍基高温母合金进行液态金属雾化,来完成高温合金粉末的制备,主要用于制造发动机的涡轮盘、压气机盘、鼓筒轴、封严盘、封严环、导风轮以及挡板等高温承力转动部件;(3)已掌握精密铸造叶片核心技术,并成功使用自主研发的镍基高温母合金试制出高品质的等轴、定向及单晶涡轮叶片,相关产品已应用于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航天动力、机车动力等产业;(4)已掌握高温合金粉末涡轮盘件、篦齿盘等构件制备的核心工艺及其参数控制技术,成功研制并交付第二代高温合金粉末盘件并通过装机长试考核。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出售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8.25%股权

2021年3月9日、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万泽热电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8.25%股权转让给汕头市联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 8,865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汕头市万泽热电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公告编号:2021-012、014、016)

(二)收购深圳市万泽航空材料研究有限公司10%股权

2021年3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拟受让关联人胡帆持有的深圳市万泽航空材料研究有限公司10%股权(尚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公告编号:2021-012、013)

(三)开展股权激励计划

1、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

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其中共授予800.00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72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70元/份,预留80.00万份股票期权;共授予400.00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325.00万股,授予价格6.85元/股,预留75.00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29人,包括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公告编号:2020-071、072、2021-003)

2021年1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行为。(公告编号:2021-004)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229人调整至166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720.00万份调整为708.80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5.00万股调整为319.00万股,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不做调整。(公告编号:2021-007、008、009、010)

2021年3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共165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708.60万份,行权价格为13.70元/份,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17.80万股,授予价格6.85元/股。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已登记完成。(公告编号:2021-011)

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确定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6月18日,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权益 155.00万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9,496.31万股的 0.31%。其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80.00万份,行权价格为14.09元/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75.00万股,授予价格7.05元/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6人,包括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公告编号:2021-033、034、035)

2021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骨干员工积极性、适当扩大股权激励对象范围以提升股权激励计划整体激励效果,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27人调整至34人,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不变;同时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8月27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调整为14.0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调整为6.99元/股。(公告编号:2021-051、052、053、054)

2021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共34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80万份,行权价格为14.03元/份,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75万股,授予价格6.99元/股。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已登记完成。(公告编号:2021-057)

2、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

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出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7元/股。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55人,包括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公告编号:2021-064、065、072)

2021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行为。(公告编号:2021-073)

2022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155位激励对象授出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2-001、002、003)

2022年1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共151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99.5万股,授予价格7.7元/股。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登记完成。(公告编号:2022-01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名): 黄振光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深圳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黄振光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292,383.72元,至2021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8,890,903.11元。

董事会建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秘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确定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黄振光先生、毕天晓先生、陈岚女士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二、四、五、八、九、十一、十二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毕,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5651号】。现将2021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情况概述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65,625.55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8.77% ;实现利润总额为11,939.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1.28%;所得税费用3,052.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0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29.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4.20%。本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双奇”)的医药销售、上海万泽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密”)的高温合金产品销售,而利润的主要贡献则来自于微生态制剂的营业利润、以及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所产生的投资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48.40万元。

2021年,公司上缴及代缴各类税费5,716.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9.41%,其中:企业所得税2,926.38万元,增值税1,901.43万元,城建税145.57万元,个人所得税 350.35万元,教育费附加56.73万元,房产税109.89万元, 土地使用税80.43万元、水利建设基金55.49万元、印花税40.48万元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资产为211,745.47万元,比上年末减少了0.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7,117.18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了7.14%。

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情况说明

1、2021年3月9日、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万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热电公司”)和汕头市联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投资”)签订《关于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由万泽热电公司向联泰投资转让汕头联泰8.25%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8,86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广东联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联泰投资合计持有汕头联泰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此次股权转让影响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262.65万元。

三、注入的优质医药资产,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盈利能力

2019年,随着原有房地产资产的置出和内蒙双奇的置入,公司取得新的利润增长点。内蒙双奇是一家以研发、生产、销售微生态制剂为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要产品“金双歧”、“定君生”具有良好的临床疗效、连续多年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内蒙双奇的资产负债率较低、盈利能力较强、经营活动现金流良好,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提高了盈利能力。内蒙双奇在2021年实现净利润14,070.37万元。

四、本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2018年修订)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选择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

此外,本公司对上述租赁合同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选择采用简化的追溯调整法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即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对其中的经营租赁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使用权资产计量方法和采用相关简化处理,具体如下:

1、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承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应当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承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应当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3、在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为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前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对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确认租赁负债人民币14,309,553.70元、使用权资产人民币21,804,828.40元。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该等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75%。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2021年2月2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

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4号,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五、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及影响损益情况

公司本年度收到政府补助款项4,822.91万元,计入本年度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986.91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六、股东分红实施情况

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最新总股本494,936,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1年8月实施完成。

七、年末资产负债状况及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1,745.47万元, 较上年末减少831.44万元,减少了0.39%。归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7,117.1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7,140.41万元,增加7.14%。

本年度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有:

年末应收票据为3,002.77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805.86万元;主要系内蒙双奇成立完善了独立的商务队伍,加强了与商业公司的应收账款沟通力度,2021年收取商业应收票据额减少了1850.52万元。

年末其他应收款为855.94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1,615.71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债权转让款所致。

年末存货为10,200.4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5,854.97万元;主要系本期高温合金材料销售量增加,故增加原材料的采购及加大生产所致。

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472.32万元,较上年末减少402.62万元。主要系内蒙双奇融资租赁保证金收回所致。

年末长期应收款为76.97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15.88万元。主要系本期深圳市万泽中南研究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保证金于一年内到期,故予以重分类所致。

年末固定资产为62,221.12万元, 较上年末增加9,244.86万元;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10,150.45万元, 较上年末减少5,136.63万元;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处置汕头联泰8.25%股权。

年末在建工程为22,457.53万元, 较上年末减少10,367.32万元;主要系本期上海精密部分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年末开发支出为2,749.8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287.08万元;主要系本期存在两个研发项目尚未验收,未结转无形资产所致。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为1,705.28万元, 较上年末增加787.54万元;主要系本期高温合金业务销售额增加,生产所需的模具增加,另本期新增办公室的装修。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为14,175.9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6,517.24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增珠海工程预付款。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101,796.4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7,964.0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56.94%;非流动负债为43,832.34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43.06%。

流动负债中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912.6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6,565.36万元 。

年末长期应付款0.00万元, 较上年末减少556.35万元, 主要系偿还融资租赁租金所致。

2021年12月31日,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8.07%, 流动比率为1.14, 产权比率为0.93。本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92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20%,年末每股净资产2.16元。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深圳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英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

(2)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基本上能够保证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认真行使监督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出席了6次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有关会议,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五)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七)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八)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一)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通过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以及调阅公司业务资料等途径对公司2021年日常经营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勤奋务实,履行了诚信和勤勉义务,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经公司2022年3月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2022年,公司新一届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22年工作的整体思路:继续完善监事会工作和运行机制,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坚持以财务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的关注,防范经营风险。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加强监事会建设,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监督检查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过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帐准备6,081.60元,收回应收票据转回坏帐准备1,139.7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坏账准备余额为6,081.60元。

2、2021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帐准备2,939,584.14 元,收回应收账款转回坏账准备2,071,623.22 元,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0元,其他减少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10,619,769.82元。

3、2021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507,785.72元,收回其他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22,998,692.10元,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元,其他减少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为34,533,130.02元。

4、2021年度计提长期应收款坏帐准备435,600.00元,其他减少1,036,8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为180,000.00元。

注:上述坏账准备其他减少产生的原因系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二、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共计23,103,003.63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本次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相关会计信息,有助于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十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是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公司认为,该事务所在审计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如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的费用为170万元。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4、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5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晓义,2004年开始执业,2012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康璐,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9年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2019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合伙人,199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2021年度的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和与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公司合作进行融资业务,融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总额度不超过53亿元,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如下: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确定的担保额度存在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况,但是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和与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公司合作进行融资业务,并由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以及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3亿元,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和下属子公司间进行调剂,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二、被担保人情况介绍

(一)深圳市万泽中南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万泽中南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6月9日;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保税区红柳道2号顺丰工业城厂房整栋1楼A区;法定代表人:林伟光;注册资本:10,997.89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的研发;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金属材料及其构件的研制、测试及销售;新材料新工艺技术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证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下转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