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75版)
公司代码:600724 公司简称:宁波富达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0,599,024.2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2,238,489.90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223,848.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324,085,841.16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317,953,035.62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68,147,446.4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361,310,267.75元,结余6,837,178.70元结转下期。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0.20%。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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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投资型公司,公司本级没有实体业务。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涉及三个行业,主要业务为商业地产的出租、自营联营及托管业务;水泥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燃料油贸易。
(一)商业地产
公司的商业地产主要以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为主体,商业地产核心项目为宁波天一广场,托管的两个项目为和义大道和月湖盛园。
公司在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同时,也获得了较多的荣誉和较好的社会效益,先后荣获“浙江省十大特色商业街”、“浙江省商业服务业十佳示范企业”、“浙江省职工文化建设先进企业”、“宁波市商贸流通企业二十强”、“宁波市商贸流通企业贡献奖”、“宁波市商贸系统先进企业”等多项荣誉。天一广场被评为宁波市首批“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成为当地居民日常生活的“打卡点”。
宁波大型中高端购物中心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供给过剩,公司的增长空间受限。至2020年底,宁波大市已建、在建等各类型商业中心101个,其中已建商业中心74个,在建27个,未来5年仍有新的商业布局可能。诸多数据表明,宁波市商业企业已经进入“存量时代”。
(二)水泥建材
公司的水泥板块以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主要产品为32.5级水泥、42.5级水泥、海工水泥等,年生产各类水泥能力490万吨。主要产地在云南蒙自、新平及余姚三地。
因环保要求升级、能耗双控、宏观调控等原因,水泥板块的业务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
目前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矛盾依旧突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能效提升,仍是十四五期间水泥行业转型升级的趋势。
环保预期依旧持续加码态势,新修订的产能置换政策,错峰限产常态化,双碳、限产等一系列政策的推进将加速落后产能出清,虽然有利于水泥行业供给格局的优化,但同时水泥企业在减碳降耗方面的成本压力有所增加。
(三)燃料油贸易
燃料油价格受大宗商品价格、国际油价波动的影响较大。
为新拓展业务,公司通过投资合作涉足燃料油贸易业务,于2021年7月8日注册成立“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商业地产的出租、自营联营及托管业务;水泥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燃料油贸易。
(一)商业地产
公司的商业地产主要以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为主体,商业地产核心项目为宁波天一广场,其经营模式有出租、自营、联营,可出租面积15.83万平方米(不包括自营和联营面积),自营国购和酷购两家主力店,托管的两个项目为和义大道和月湖盛园,经营面积分别为3.73万平方米和3.77万平方米。
面对商业地产同质化竞争激烈、总量过剩、增长空间受限等外部因素及天一广场硬件老化等不足,广场公司通过深度调整商圈业态、品牌结构,提升商业活力、升级改造等举措塑造浓厚天一和义商业氛围,实现客流销售双重增长;紧跟城市时尚风向标,深度调整业态品牌,加速提升商业级次感;注重细节优化,提升服务水平,为商户、消费者提供有温度有特色的服务;抓实天一广场提升改造任务和外拓项目招商;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找差距、促落实,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天一广场提升改造项目安全、高效推进,一期主要改造项目已完成,提升效果显著。
2021年度天一和义商圈继续保持了很高的知名度及影响力,被评为宁波市第一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国购、酷购两家门店获评浙江省“绿色商场”称号,广场公司被评为“十三五”浙江省商贸百强企业。据赢商网统计,天一和义商圈首进品牌数量排名全市第一,关键节假日均客流破30万,国庆黄金周期间总客流量超过210万人(次),全年客流量超5000万人(次),天一和义大商圈成为宁波市第一个百亿商圈。
面积:平方米 金额 万元
天一广场近三年整体租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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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近三年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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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泥建材
因环保要求升级、能耗双控、宏观调控等原因,水泥板块的业务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近三年公司水泥产量为:2019年560.94万吨、2020年502.22万吨,2021年381.23万吨。近三年水泥板块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019占比70.03%、2020年占比79.93%、2021年占比60.25%。公司的水泥板块以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年生产水泥能力490万吨。
科环公司:因环保要求升级,科环公司余姚厂区回转窑在2020年12月28日关停,目前仅保留粉磨系统(将于2022年8月底搬迁)。
“年产200万吨粉磨系统搬迁项目”预计在2022年8月投产,关停搬迁事项会对本公司2021年及之后的效益产生不利影响。2021年,浙江上峰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参股科环公司下属甬舜公司21%的股权,有利于确保200万吨粉磨项目建成后的熟料供应。
为充分利用科环公司的产能指标,科环公司与上峰水泥合作的“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4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异地迁建产能置换方案”,已完成浙江省经信厅关于产能指标合作的审批,能评审批、备案和设计等多项前期工作。
蒙自公司和新平公司:因“能耗双控”限产,开工不足。
为满足公司水泥业务市场拓展的需要,降低余姚回转窑关停影响,理顺现有水泥板块管理体制,2021年12月5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出资6亿元,在云南蒙自全资设立“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同时决议将公司持有的科环公司52%股权、新平公司52%股权按账面净值划转给富达建材,股权划转已于2022年3月完成。富达建材将对现有水泥业务实行集团化管理,统一协调、管理,整合现有资源,出资并购水泥及其他项目。
附:水泥板块近三年产量、营收、净利润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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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燃料油贸易
燃料油价格受大宗商品价格、国际油价波动的影响较大。
经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金驼铃物流、甬昆科技,金驼铃物流股东莫利华、张建萍、莫咏钢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2021年7月8日“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亿元(同时注册成立了富达金驼铃昆山分公司)。其中宁波富达出资4000万元(占40%股份),实际拥有68%的表决权。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燃料油销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燃料油、煤焦油、渣油、沥青等产品的采购与销售。2021年9月,富达金驼铃完成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及增资工作。因疫情管控、政策审批等原因,原定2021年12月31日投产的30万吨燃料油深加工项目,预计延期至2022年7月投产。
富达金驼铃公司于2021年7月设立,8月份开始运营。2021年度,采购燃料油13.98万吨,销售燃料油9.71万吨。营业收入3.89亿元,利润总额0.30亿元,净利润2,238万元,完成了2,000万元的业绩承诺。
《投资合作协议》的执行提高了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益,也为公司在新疆拓展资源性业务、优化业务结构打下基础。
随着富达金驼铃公司贸易业务的正常化,对公司营收的贡献度将逐步提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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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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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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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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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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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主要经济指标
2021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23.40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利润总额6.17亿元,同比下降11.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亿元,同比下降14.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1亿元,同比下降5.59%。实现每股收益0.249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2334%。期末股东权益合计35.98亿元,注册资本14.45亿元。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2.90亿元,其中货币资金9.56亿元、投资性房地产11.06亿元;负债总额6.92亿元,其中银行借款1.2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29.96亿元,资产负债率16.13%,分别比年初增加1.45%和减少0.17个百分点。
2、产业板块简况
(1)商业地产:2021年年度完成营业收入5.41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23.10%,其中租金收入3.51亿元,商品销售收入0.75亿元,托管收入0.2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94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47.62%),净利润2.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贡献率为59.71%),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5.10%、21.81%和21.93%。调整上年疫情减免影响后,分别比上年分别增长2.26%、0.10%和减少0.23%。
天一广场可供出租面积15.83万平方米(不包括自营和联营面积),出租率96.40%。
(2)水泥建材:2021年年度累计销售各类水泥381.23万吨,完成营业收入14.10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60.25%),实现利润总额2.66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43.09%),净利润2.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贡献率为30.13%),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4.09%、24.63%、27.56%和28.80%。水泥销量同比减少120.99万吨,即下降24.09%,综合市场及价格影响,水泥销售收入同比减少3.72亿元,即下降20.95%;另子公司科环公司本部因窑系统关停污泥处置业务停止,故同比减少污泥处置收入0.90亿元。
(3)燃料油贸易: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设立,8月实现运行。2021年年度累计销售燃料油9.71万吨,完成营业收入3.89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6.65%),实现利润总额0.30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4.79%),净利润0.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贡献率为2.48%)。
3、管理情况
(1)坚持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规范公司运作;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行为规则》等8个制度,新增《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公司治理”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及时上报,对需完善的事项进行了完善;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
公司重视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特长与互补性,特别在独立董事选择上,坚持选择社会口碑好、专业能力强的专家,各专家在专业背景上充分互补。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明确要求并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学习信披相关的政策法规。涉及披露的事项,有明确和严格的流转程序。专题组织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学习,包括控股股东董监高、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公司关键岗位、公司职能部门的学习,并在公司网站、宣传窗、专栏积极宣传。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的理念深入人心。
(2)注重回报,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积极保持与投资者、金融中介、财经媒体的沟通,认真做好投资者日常接待,不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努力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报告期内,实施完成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0.22元,现金分红3.18亿元。
公司重视舆情管理,落实专人监控相关舆情,密切关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组织召开投资者网上接待会,专线接听投资者来电,解答市场关注的问题。
(3)加强现有产业的整合提升,提升经营质量
广场公司直面宁波城区大体量商业项目相继开业带来的白热化竞争,积极应对招商难、运营难、营运成本不断加大等诸多困难,重构天一·和义商圈形象,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优化升级目标,通过局部硬件改造升级、品牌升级、管理升级等举措,全力做好业绩提升和商圈品质提升。天一广场提升改造一期项目已完成,提升效果显著。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内部管理能力。推进数字化改革工作、积极做好文明典范城市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保持“席地而坐”高标准监管力度。
推进水泥产业整合,科环与上峰水泥达成战略合作,通过有效利用产能指标为科环公司增效;积极争取科环公司(余姚厂区)因政策原因而关停的相关政策,尽可能把公司的损失降到最小,同时为有效安置员工,决策实施200万吨粉磨站项目。
为满足公司水泥业务市场拓展的需要,降低余姚回转窑关停影响,理顺现有水泥板块管理体制。2021年12月,公司出资6亿元,在云南蒙自全资设立“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同时决议将公司持有的科环公司52%股权、新平公司52%股权按账面净值划转给富达建材。对现有水泥业务实行集团化管理,统一协调、管理,整合现有资源,出资并购水泥及其他项目。
(4)积极拓展新产业,努力谋求新发展
充实产业拓展人员并形成工作机制,研究并购战略和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寻找合适并购标的。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40%股份),成立“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燃料油贸易业务,收购“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对其增资已完成,哈密金运主要在建项目为“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2022年7月投产。
(5)不断规范三会运作,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依法组织召开董事会7次,监事会6次,股东大会1次,各类议案顺利通过,规范召开了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全体董事在年度内未发生一起违纪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董事会,对监管部门要求事项实施监督,并出具相关专项意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时召开会议,对各自分管事项展开工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定价公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5日,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议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钟建波先生、马林霞女士、王海雄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704.80万元,占2021年末公司净资产359,780.94万元的1.03%。
上述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遵循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钟建波先生、马林霞女士、王海雄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同意该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度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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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包括:1、已单独审议并托管的宁波城投的二个商业地产项目;2、已单独审议的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给关联方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的物流服务费用;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单独确认的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事项:宁波科环、甬舜建材以公开招标方式向关联方出售的水泥;甬舜建材以公开招标方式与关联方签署的施工合同;按国家认定或政府定价,广场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水、电、气等物资。预计2022年公司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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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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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3家子公司情况介绍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广场公司),属商业经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251471148,法定代表人:马林霞,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有广场公司100%的股份。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环公司),属水泥建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2,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6025106,法定代表人:俞枢根,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科环公司52%的股份。
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甬舜公司),属水泥建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GRGRN6X,法定代表人:俞枢根,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科环公司持有甬舜公司79%的股份。
(二)本公司的子公司与通商集团及其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的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为国有控股企业,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较强履约能力,预计年度内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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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业务所必需。
本次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决策程度规范,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2-007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5日,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内控审计单位,年度财务审计费为7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为20万元,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公司2021年度内控报告审计意见。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2年度审计费用与2021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9日,2013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0月31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设在天津市,截至2021年末,在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贵州省等地设有分所。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是立信中联发展最迅速的分支机构,成立于2014年2月11日,持有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4091901938E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6楼606室。
二、执业资质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2010023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08181001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原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现已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浙江分所持有浙江省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5000622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从事过证券业务。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019.27万元;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至今未发生职业责任保险赔偿;截至2020年末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大于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可能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截至2021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608万,自成立以来无发生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事件,能够覆盖可能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2021年末,合伙人43人,注册会计师255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30人。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负责人为舒国平;截至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26人,从业人员8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3人。
五、业务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业务收入30,013.01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涉及行业包括房地产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4,538.75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为3,301.10万元,非证券业务收入为1,237.65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6家,收费总额469.34万元,主要行业为房地产业和制造业。
六、执业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浙江分所从业人员截至2021年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七、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处分的情形。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至2021年期间受到7次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属于监督管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八、质量控制复核人
杨铭姝,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余年,曾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九、拟签字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舒国平
舒国平先生,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浙江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人士,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资深会员”。从业三十年来,先后直接参加主审浙大网新、维科精华IPO,协审宁波韵升、宁波热电IPO;参与并出色地完成了宁波维科、宁波富邦控股、海运集团的改制;配合宁波市国资委做好资产界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职工劳动关系理顺工作;牵头负责宁波富达、荣安地产资产重组中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并已成功为宁波、绍兴、嘉兴、台州等多家政府融资平台提供审计服务。舒国平先生还先后担任过宁波市第十二届、第十四届政协委员;2009年、2012年分别被评为宁波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2年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现为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宁波市新联会副会长。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朱艳美
朱艳美女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高级项目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主要参与了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审计项目。
两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受到自律监管、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刑事处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出具《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能按照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和2021年度内控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1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富达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十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2-011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0,599,024.2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2,238,489.90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223,848.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324,085,841.16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317,953,035.62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68,147,446.4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361,310,267.75元,结余6,837,178.70元结转下期。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0.20%。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十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决策流程规范,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全体监事一致推荐,会议由监事蔡晨斌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并确认2021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本公司的子公司与通商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包括:1、已单独审议并托管的宁波城投的二个商业地产项目;2、已单独审议的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给关联方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的物流服务费用;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单独确认的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事项:宁波科环、甬舜建材以公开招标方式向关联方出售的水泥;甬舜建材以公开招标方式与关联方签署的施工合同;按国家认定或政府定价,广场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水、电、气等物资。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704.80万元,占2021年末公司净资产359,780.94万元的1.03%。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蔡晨斌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08)》。
八、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能够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依法决策、规范运作,不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的健全。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亦无内幕交易、非公平关联交易情况发生。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监事会依法履行检查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职责,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对涉及事项作出的评价客观、公允。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等情况发生。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收购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作价739万元。股权作价以审计确认的哈密金运公司全部资产(其中核心资产为在建工程)、负债为收购范围,按照不高于评估核准价收购,已取得有权机构的评估核准,完成工商过户登记。上述资产(股权)收购的决策程序规范、交易价格公允、信息披露完整。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收购事项。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实施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已审阅《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