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一02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浙江恒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熙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银团申请18亿元的银团贷款,为切实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合营公司浙江恒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印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恒熙公司100%股权为恒熙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本次股权质押事项已经恒印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恒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5日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1幢1001室
法定代表人:陈乐克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
股东情况:恒印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东厦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高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越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恒印公司51%、25%、14%和1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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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参股公司,系温州乐清望潮上品华庭项目的开发主体。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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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股权质押担保。
2、质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出质标的:恒印公司持有的恒熙公司100%的股权
4、担保范围:恒熙公司在贷款合同项下应偿付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各质权人实现债权与质权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合营公司本次为恒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公司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