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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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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1版)

四、《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修订的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修订所涉及的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手续,并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上述修订内容进行文字等调整。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2-007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7,785,499.19元,根据《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79,493,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4,079,746.45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7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2、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如股东有其他要求的,与其协商办理)。港币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周年大会前五个营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2-010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报告)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境外报告)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分别为247万元人民币、365万元人民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包含在前述年度审计费用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集团范围及审计工作量变化与财务审计机构商定相关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拟续聘的境内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福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李桂英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辛文学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和罗兵咸永道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公司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续聘的2022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报告)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境外报告)分别具有境内、境外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报告)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境外报告)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2-01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业务中为客户提供回购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由融资租赁公司为部分信誉良好、经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若客户不能如期履约向融资租赁公司付款,公司将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回购担保。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融资租赁业务中为客户提供回购保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公司产品的非关联方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回购担保,决议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尚在保证期间的融资租赁担保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该担保额度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转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鉴于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未来新签署的部分订单的客户提供的担保,因此被担保人尚不确定;但被担保人应为信誉良好、经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公司产品的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未来新签署的部分订单的客户提供的担保,因此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但是未来拟签署的担保协议应符合以下要求:

公司拟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若客户不能如期履约向融资租赁公司付款,公司将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回购担保。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担保额度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是为了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有利于促进销售、加速销售货款的回收、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担保风险基本可控,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公司产品的非关联方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回购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销售,加快货款回收,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319,229.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0.40%;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总额258,812.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54%。因融资租赁业务为客户提供回购担保额为60,417.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6%。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2-017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按“本期”列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3,013.75万元,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3,741.92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收到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补助已陆续到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与收益相关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3,013.75万元。与资产相关的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3,741.92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243.09万元,其中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关于2021年上半年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1),就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上半年收到的政府补助情况进行了披露,2021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0,765.83万元,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708.00万元。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2-005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公司监事刘强、王跃、鲍雪良、崔宗林现场出席会议,监事程翔东、张永龙、张命林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境内外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79,493,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74,079,746.45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74%。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2021年超利润激励奖金计提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中长期超利润激励方案的议案》和公司2019、2020、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2021年度计提超利润激励奖金19,215.70万元,2019-2021三年累计计提超利润激励奖金50,989.32万元。

公司计提超利润激励奖金符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中长期超利润激励方案》的有关要求,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计提超利润激励奖金事项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超利润激励奖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报告)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境外报告)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程翔东、王跃回避表决。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股东大会批准后,在以上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同时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负责根据需要与交易对手或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本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融资租赁业务中为客户提供回购保证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公司产品的非关联方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回购担保,决议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尚在保证期间的融资租赁担保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该担保额度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资金在确保资金风险可控,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短期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50亿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铜、铝、钢材等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币种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最大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2-01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下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预计将在公司日常业务运营中发挥积极的辅助作用,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下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新莹在董事会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正常业务运营需要且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进行,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已履行有效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均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依法依规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的规定,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

2021年保理业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2年保理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股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92197704R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7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07日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北一路138号新亚大厦15层

经营范围:煤矿、工程、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配件销售;煤矿、工程、隧道施工专用机械设备生产、维修、维护;煤矿设备的租赁与销售;煤矿成套设备技术服务;液压软管总成扣压安装;液压软管、接头及其他液压元件的销售;流体连接安全防护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流体连接安全防护产品的销售;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再生物资回收与利用;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速达股份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速达股份约1,13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19.82%,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海斌先生担任速达股份董事,速达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郑州煤机智能工作面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郑州煤机智能工作面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智能工作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6C0K9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0日

住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东海路交叉口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区1号楼2层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加工、制造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除小轿车)及配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电气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石油自动化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矿用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及配件维修;机电设备(除小轿车)及配件维修;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维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采煤机、掘进机、刮板运输机、防爆电气产品、矿井专用设备、矿用通讯设备、矿井辅助运输设备、矿山机械设备、成套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智能工作面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28%股权,智能工作面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路智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663777275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6,576.08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8月13日

住所: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

经营范围: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矿用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服务;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机电工程、煤矿自动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安防工程设计、施工;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北路智控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北路智控约8%的股份,北路智控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7694752837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4,6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6日

住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96号

经营范围:轴承及相关零部件生产、加工、销售及检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工夹模具及配件,量具,电主轴,皮带轴,仪器仪表,磨料磨具,刃具,硬质合金工具,金刚石,油石,砂轮,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轴承相关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来料加工;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停车管理服务;卷烟、雪茄烟的零售,住宿,大型餐馆(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仅限具备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王新莹先生担任洛轴董事长,洛轴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06780942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13153.2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7日

住所:安阳市殷都区梅元庄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生产、销售饮料、纯净水、冷冻饮品、房屋租赁(以上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冶金产品和副产品、钢铁延伸产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冶金辅料、机加工产品、农副产品(不含棉、烟、茧、粮)生产经营;冶金机电设备设计、制造和经营,技术服务、协作、咨询服务;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国内电视广告,承办分类电视广告业务。家电及配件、文体用品、广电器材的销售;住宿、餐饮、旅游管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招标投标代理。

关联关系:河南省国资委对安钢集团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安钢集团100%股权于2022年2月增资至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装备集团”),安钢集团成为河南装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安钢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主要从事煤矿机械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全资子公司郑煤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

根据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与上述关联方在购买原材料、配套件、设备、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劳务、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等方面发生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参照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如无国家定价或国家规定的,则适用最可比较的同类产品和生产协作的公平市场价格;如无公平市场价格的,由双方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预计将在公司日常业务运营中发挥积极的辅助作用,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1-012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

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总额258,812.33万元(不含本次预计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并为增强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果,2022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不时需要向其客户或供应商提供履约保函或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保函及票据等各类融资,总额度拟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为保障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及时顺利开展业务及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拟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前述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后,在以上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同时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负责根据需要与交易对手或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本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预计担保情况

三、担保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母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焦承尧

注册资本:177,477.1370万人民币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九大街167号

经营范围:设计、加工、制造矿山机械设备、环保设备、通用机械、电站设备、附属配件、工模具;金属材料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定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不动产租赁、有形动产租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2,683,236.78万元,总负债1,113,568.31万元,净资产1,569,668.47万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

1、SEG Automotive Germany GmbH

企业名称:SEG Automotive Germany GmbH(以下简称“SE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000欧元

住所:Lotterbergstra?e 30,70499 Stuttgart,Germany

经营范围:电机系统和组件的开发、制造、销售,如起动机、发电机、能量回收系统和电力零部件,以及在这些业务领域的其他服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SEG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846,430.96万元,总负债701,465.05万元,净资产144,965.91万元。

2、郑煤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郑煤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花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1601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郑煤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26,664.00万元,总负债15,645.31万元,净资产11,018.69万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或其他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意见

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绝对控制权,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风险可控,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319,229.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0.40%;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总额258,812.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54%。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2-014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券商、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 委托理财金额:以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本次审批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资金在确保资金风险可控,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短期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50亿元。

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投资限额内进行投资决策,并授权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本次理财授权有效期内,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在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间,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所购买产品的进展,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财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主要为大型银行、券商、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项理财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券商、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资产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7.01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5.76亿元(主要为存量理财产品),合计72.77亿元,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例为68.71%。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流动性好的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收益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投资限额内进行投资决策,并授权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适时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货币资本保值增值的能力。该事项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2-015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大宗商品铜、铝、钢材为公司下属汽车零部件及煤机业务生产所需的重要原材料,需求量大、价格波动性高。为了更好地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对大宗商品铜、铝、钢材进行套期保值。产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同时,受全球经济及政治局势变化,外汇市场波动较大。公司业务遍布亚洲、欧洲、美洲、非洲等全球多个国家,境外一般采用欧元、美元、匈牙利福林、印度卢比、巴西雷亚尔、墨西哥比索等币种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对外汇敞口风险进行管理,产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大宗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铜、铝、钢材等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币种,包括:欧元、人民币、美元、匈牙利福林、印度卢比、巴西雷亚尔、墨西哥比索等币种。

(下转1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