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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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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2-029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0,434,46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将继续秉承“倡导低碳经济、贡献清洁能源”的企业宗旨,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于沼气综合利用的主营业务,充分把握市场机遇,拓展沼气利用的产业领域,以技术创新、科学管理、人才建设、充实资本的发展战略,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发挥自身技术、管理及业务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稳步扩大公司规模,努力成为卓越的沼气综合利用项目投资运营商和环境工程解决方案供应商。同时,公司未来将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绿色能源领域持续进行技术研究、市场开发、产业拓展工作,有效拓宽业务领域,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发展沼气综合利用业务,在现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实现规模扩张和技术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巩固市场领先地位。一是持续拓展和开发垃圾填埋场发电项目,提高市场占有率,在地级市、县域市场以及海外市场形成多层次布局,力争实现产能规模和区域渗透的跨越发展;二是积极开拓养殖粪污、厨余垃圾、农业秸秆、工业有机物废气等领域的沼气资源化利用,横向拓宽公司业务领域;三是实现移动储能供热业务的有效拓展,积极开拓热源企业与用热端下游市场,拓宽公司产业领域;四是根据国际国内碳减排领域的政策市场推进情况,依托自身技术研发储备,积极拓展碳减排业务,增厚项目盈利水平。

沼气发电属于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范畴,符合《“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高度契合国家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沼气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享有最高优先调度等级的行业政策,沼气发电项目基本可实现“能发尽发、全额上网”。政策支持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在沼气资源化利用方面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大量成功经验。公司通过外部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拥有44项专利,并参与制订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的行业标准;并已成功在河南、广东、湖北、安徽、广西、浙江等20多个省份开发了100多个沼气发电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公司已通过ISO9001、ISO14001、ISO45001的认证。

公司荣获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国家973计划课题《垃圾填埋场沼气收集系统优化调控技术》示范基地、国家863课题《垃圾填埋场污染物远程在线监测系统》研究应用示范基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2-025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下午14:00在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2号恒美商务809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功海先生主持,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5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5,746,047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800%。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为3人,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5,681,247股,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39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2人,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4,800股,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904,40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81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39,60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769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4,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404%。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了发行证券的类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发行规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了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审议通过了可转债存续期限,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审议通过了债券利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审议通过了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审议通过了担保事项,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审议通过了可转债评级事项,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审议通过了转股期限,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审议通过了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1审议通过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2审议通过了转股股数确定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3审议通过了赎回条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4审议通过了回售条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5审议通过了转股后的股利分配,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6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7审议通过了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8审议通过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9审议通过了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0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存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1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陈贵阳律师、沈健律师视频列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