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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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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2版)

根据公司与中信集团于2011年9月23日签署之《房屋租赁框架协议》,本集团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因日常经营需要互相租赁相关房产。关于该等租赁,公司及中信集团均同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由独立的合资格物业评估师所确认的当地公平的市场价值协商确定租赁房屋的租金。《房屋租赁框架协议》自签署之日(2011年9月23日)起有效期10年(至2021年9月22日届满),可予续期。

根据2021年8月9日续签之《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公司及中信集团均同意租金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该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9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可予续期。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相关关联/连方的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2.相关关联/连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相关关联/连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连交易而对关联/连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相关协议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北京中信证券大厦10层1号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以下事项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年报全文和摘要两个版本,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H股年报包括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年报,业绩公告将于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披露。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报酬总额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本预案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2021年度报酬总额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四)《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五)《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自营投资额度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预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自营投资的总金额:

公司2022年度自营投资业务额度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限,其中,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额在净资本规模的100%以内;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额在净资本规模的500%以内。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规模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中的相关公式计算。

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长期股权投资额度仍按照相关决策程序确定、执行;上述额度不含公司因融资融券业务、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额度。

说明: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于市场的判断。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规模完全取决于执行自营投资时的市场环境。

(六)《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预案》

表决情况: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张佑君先生及非执行董事王恕慧先生作为关联/连董事,回避了该预案中关联/连事项的表决,非关联/连董事对本预案进行了表决,未有反对票或弃权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本预案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的公告》。

(七)《2021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非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仅供审阅)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三)《2021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四)《2021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五)《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六)《2021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七)《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八)《2021年度风险偏好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九)《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报酬总额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十)《关于对公司合规负责人年度考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应程序,对合规总监张国明先生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一)《2021年度企业管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度企业管治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公告“九、企业管治报告”,相关内容也同时列载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九节“公司治理”。

(十二)《2021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三)《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四)《2021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五)《关于落实深证局128号通知相关要求的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十六)《关于修订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关键参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七)《关于公司2021年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本次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财务状况。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关于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十八)《关于对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该议案:

1.同意对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进行现金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20亿元。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涉及增资事项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九)《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该议案:

同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A股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3,517,013,935.1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十)《关于授权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议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2年6月30日前在北京召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佑君先生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说明:前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年度业绩公告、2021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2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等文件和公告,将分别登载于2022年3月28日的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2022年3月2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上午以现场(北京中信证券大厦10层1号会议室)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长义先生主持。

全体参加表决的监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以下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讨论

(一)《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的内容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决议事项一致。)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该预案的内容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决议事项一致。)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四)《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报酬总额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2021年度报酬总额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该预案将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报酬总额的预案》一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该报告的内容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决议事项一致。)

(二)《关于公司2021年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本次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关于使用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使用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金额为配股方案经董事会审议之日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3.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预先投入,有利于推动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投资者利益及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3,517,013,935.1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合规报告》《2021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及《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对该等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扣税前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4元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进一步公告。

● 在批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072,469,914.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即100%为现金分红),向2021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进一步公告)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5.40元(含税)。以批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数14,820,546,829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3,095,287.66元(含税),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88%。在上述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数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2021年度公司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2022年8月26日前派发2021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因素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3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3,517,013,935.11元。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29号)核准,公司已完成A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1,552,021,64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395,672,337.35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18,195,731.58元。上述款项已于2022年1月27日到账。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A股配股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111号)。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根据公司2022年3月3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H股配股发行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公司H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60.4亿港元(相当于人民币约49.3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H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48.8亿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分别批准的《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及《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截至2022年1月2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517,013,935.11元,其中人民币1,517,013,935.11元投向为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人民币2,000,000,000元投向为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A股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3,517,013,935.1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1月27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月2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3014号),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截至2022年1月27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信证券本次以A股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月2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3014号),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时,本次使用A股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时间距离A股配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A股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就本次使用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金额为配股方案经董事会审议之日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3.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预先投入,有利于推动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投资者利益及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3,517,013,935.1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金额为配股方案经董事会审议之日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预先投入,有利于推动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投资者利益及公司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