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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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2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970万元,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购买商品与提供服务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启超、洪晓明、沈耀亮回避表决。

(1)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黎华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发生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所需要,遵循了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启超先生、洪晓明女士、沈耀亮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次预计发生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的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了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关于关联方认定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起,佛山聚锦投资有限公司、佛山石湾华鹏陶瓷有限公司不再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佛山市天耀畅享名厨餐饮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佛山市天耀畅享名厨餐饮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1号三层3P7号

法定代表人:陆敏慧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0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化妆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餐饮管理;外卖递送服务;日用品销售;鲜肉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水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342,963.43元,净资产为-11,409,918.54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444,616.97元,实现净利润-139,082.01元。

2、苏州天耀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苏州天耀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路216号东创科技园C号楼520室

法定代表人:华婞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7月2日

营业期限:2012年7月2日至2032年7月1日

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方式和范围经营);销售:非危险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金属材料、建材、润滑油、钛铁矿石、汽车及配件;提供化工技术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601,713.28元,净资产为3,393,598.42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3,142,948.35元,实现净利润1,326,398.17元。

3、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工业园新源一路30号十座一楼

法定代表人:胡剑青

注册资本:3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8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材料科学研究;研发、检验、加工、制造、销售;新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95,353.27元,净资产为2,378,986.05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658,566.40元,实现净利润664,603.66元。

4、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崧盈路1288号

法定代表人:洪晓冬

注册资本:382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04月09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加工真空镀铝材料、镭射防伪材料、薄膜复合装饰材料、光学薄膜材料;纺织品制造;销售公司自产产品;覆膜玻璃的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6,876,426.63元,净资产为161,989,941.17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4,724,266.70元,实现净利润14,383,929.33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畅享名厨、苏州天耀系公司董事、5%以上股东沈耀亮控制的企业,易科新材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启超先生控制的企业,永超新材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并依据双方业务发展情况,签署具体执行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公司可以有效利用关联方的服务优势,有利于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综合考虑市场价格、服务成本和合理利润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公司对关联方存在依赖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