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8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454,098,437股扣除截至年度报告披露之日(2022年3月29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8,964,236股后的股本445,134,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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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公司主要从事优良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研发、繁育、推广、服务,以及利用公司优质特色品种带动的订单农业业务。公司一直坚持走“以科研为源头、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创新之路,持续培育和推广了一系列优良农作物品种;积极探索订单农业业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增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小麦、瓜菜、棉花、油菜等农作物种子,销售区域覆盖华中、华东、华南、东北、华北、西南、西北等国内主要农作物种植区域及东南亚、南亚、非洲等境外地区;公司利用优质特色品种带动的订单农业产品主要供应给国内用粮、养殖等企业。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随着全球以“生物技术+信息化”为特征的种业科技革命的兴起和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推进,种业在农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引领性地位日益突出。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赢得农业竞争优势迫切需要种业优先发展、率先突破。近年来支持种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日益完善,推动着我国种业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能力、种业创新能力、种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依法治理能力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种企兼并重组持续活跃,一批规模小、研发水平落后的企业逐步被淘汰或被兼并,具备“育繁推一体化”经营能力的龙头企业迅速成长;优质企业积极布局海外市场,整合国内外种质资源,扩大经营规模;种业与农化、信息、生产服务等领域融合发展,逐步打造全产业链发展模式。但当前我国种业还存在诸多不足,种企多而散、竞争激烈、突破性品种缺乏、同质化严重;种业向农业服务延伸刚刚起步,尚在探索阶段;常规育种多,现代生物技术应用不普遍,育种效率较低;同时,我国种业进一步扩大开放还将面临全球化竞争的挑战,现代种业发展任重道远。
报告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对种业作出总体部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强调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上述一系列指导性意见的出台和重点任务的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种业工作指明了方向。
(3)公司地位
公司是首批获农业部颁证的农作物种子“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第六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合肥市重点龙头企业,是农业部和地方政府重点支持的种业企业之一,被中国种子协会认定为“中国种子企业十年AAA级信用企业”,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中国种业领军企业、强优势企业阵型以及“2021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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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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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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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前十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股份数量为8,964,236股,已按照要求未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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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业绩情况
报告期,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引擎,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发挥资源优势,夯实核心能力,实现公司稳步高效发展。公司营业收入252,077.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04.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68%。
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种子业务持续增长,主推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等品种市场表现良好;(2)订单农业业务规模增加;(3)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全面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
2、控制权发生变更
2020年12月31日,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现代农业”)与贾桂兰、王玉林签署《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贾桂兰、王玉林将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合计35,405,96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8.23%)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中化现代农业行使并成为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中化现代农业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27,926,92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9.73%,取得公司控制权。2021年1月20日,《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生效,公司由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控股股东为中化现代农业,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经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批准,中化现代农业与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种集团”)签署《股份划转协议》,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92,520,965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37%)以无偿划转的方式转给中种集团;同时,中化现代农业、自然人股东贾桂兰、王玉林及中种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的权利义务承继确认函》,确认在本次无偿划转经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并完成交割的同时,由中种集团自动承继中化现代农业于2020年12月31日与贾桂兰、王玉林就公司35,408,962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80%),达成的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关系安排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2021年12月23日,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后,中种集团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430,330,071股扣除截至年度报告披露之日(2021年4月23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8,964,236股后的股本421,365,8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42,136,583.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1年5月28日,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4、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0年公司启动了再融资计划,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5.5亿元,用于投资项目研发创新体系建设项目、农作物种子海外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
该事项于2021年5月27日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荃银高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68,36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49,999,989.2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6,916,221.13元,新增股份于2021年8月16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