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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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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版)

4、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华评报字【2022】第075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公司对以下相关资产,予以核销:

(一)对公司截止 2021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6笔应收账款合计金额为1,620,794.41元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核销后,公司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二)对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资产7,846.02元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库存商品本期核销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7,846.02元,核销原因系本期报废损失。

(三)对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761,195.44元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固定资产本期核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761,195.44元,核销原因系因公司孙公司乌多姆赛金陵植物药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注销清算报废损失所致。

(四)对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生产性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2,947,182.08元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生产性生物资产本期核销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947,182.08元,核销原因系因公司孙公司乌多姆赛金陵植物药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注销清算报废损失所致。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利润。本次核销资产各项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报告号为天衡专字(2022)00359号)。

三、董事会关于资产核销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资产核销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有关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资产核销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有关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依据充分合理。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有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专字(2022)00359号)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9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和2021年1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肖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预计202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7,000万元,其中采购商品45,000万元,销售商品32,000万元。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法人(南京人民印刷厂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宝庆珠宝有限公司和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采购与销售业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需要时与其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该类交易临时发生且金额较小。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前述交易在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医药”,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包含中药批发、西药批发);药品零售(包含中药零售、西药零售)、医疗器械(包含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药事管理服务;药品质量监控服务等。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50015862U ,法定代表人:周建军,注册资本104,161.1244万元,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9层。主要股东:新工集团占31.44%。该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4,512,319.51万元,净利润50,518.28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460,630.87万元,总资产2,588,571.24万元(经审计)。

(2)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同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等。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MA1M9GUM20,法定代表人:潘峥,注册资本:100.2万元,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55号。主要股东:本公司占33.33%、陶月宝占33.33%、佟芳占33.33%。该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29,927.65万元,净利润32.78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70.20万元,总资产 5,667.63 万元(经审计)。

(3)南京人民印刷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印刷厂”,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排版、制版、印刷、装订;仓储;自有房屋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4893369J,法定代表人:张明,注册资本:1737.85万元,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傅厚岗5号。主要股东: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占100%。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3,768.45万元,净利润21.2万元;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2,591万元,资产总计9,165万元(未经审计)。

(4)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梅山医院”,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神经内科专业;内分泌科专业;呼吸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免疫学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烧伤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新生儿专业;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精神科;传染科;肠道传染病专业;呼吸道传染病专业;肝炎专业;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职业病科;尘肺专业;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专业;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健康管理;医疗咨询;医院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N2QH269,法定代表人:李兵,注册资本:2857.1429万元,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雄风路505号。主要股东: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65%,南京宝地梅山产城发展有限公司占35%。该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36,545 万元,净利润 2,130 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 72,101万元,总资产82,786 万元(未经审计)。

(5)江苏宝庆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庆珠宝”,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金制品、银制品、铂金制品、珠宝首饰、投资金、银条加工、销售,金属工艺品、摆件制造、销售,金、银、铜表面处理服务及相关产品的仓储服务,标牌、五金、交电、装饰材料、百货销售,物业管理,贵金属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866926999,法定代表人:尹顺荣,注册资本:25275.5921万元,住所:南京市太平南路107号。主要股东:新工集团占51%,南京相思鸟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41%。该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404,500万元,净利润4,5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51,800万元,总资产 64,800 万元(未经审计)。

(6)新工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新型工业化项目投资、运营;风险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经营、资本运作、不良资产处置;资产委托经营;企业咨询;项目开发;物业管理;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71347443B,法定代表人:王雪根,注册资本:417352万元,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主要股东: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占90%。该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5,489,376万元,净利润142,163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3,610,431万元,总资产8,465,913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南京医药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益同药业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人民印刷厂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梅山医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宝庆珠宝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新工集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好,均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同类药品、原辅包材等商品的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连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药品、原辅包材等,这些交易都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且长期以来与上述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关联人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3、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4、公司日常经营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除经授权外,委托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外汇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产品。

(四)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五)投资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3月31日。

(六)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

2、公司成立委托理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总裁、分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具体负责公司委托理财管理。

3、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对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和管理。财务部门应设立理财资金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要指定专人核算每笔理财产品金额、期限、预期收益等;加强理财跟踪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理财领导小组报告,理财到期后要及时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做好委托理财业务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业务进行日常审计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理财工作在制度建设、流程管理、具体执行、风险防范等方面予以检查监督。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7、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在相关信息未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余额)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情况

具体情况见附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表: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情况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1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清算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2022年3月25日,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公司孙公司的议案》。同意仪征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医疗器械”)终止经营活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进行清算注销。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清算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清算注销主体的基本情况

华康医疗器械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1061805590P

股东情况:股东情况: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有限公司持股100%(本公司持股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有限公司80.8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仪征市仪化生活区环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周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与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以上范围凭有效的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鲜花、水果、家用电器、健身器材、日用品、化妆品、日用杂品、日用百货、电工器材、照明电器、服装、鞋帽、眼镜(不含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体温计、血压计、磁疗器具、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医用无菌纱布、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测试纸)、避孕套、避孕帽、轮椅零售;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状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2021年12 月31日,华康医疗器械总资产551.36万元, 净资产516.06万元;营业收入387.79万元,利润总额 75.79万元,净利润 72.00万元。截止2022年2月28日,华康医疗器械总资产568.41万元, 净资产526.31万元;营业收入55.67万元,利润总额10.25 万元,净利润7.69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清算注销子公司的原因及影响

为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充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公司决定对华康医疗器械进行清算注销。本次清算华康医疗器械不涉及其他人员安置事宜和债务重组等情况。本公司不存在为华康医疗器械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华康医疗器械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清算注销完成后,华康医疗器械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