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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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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5版)

(2)上述议案8和10项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需普通决议即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至下午5:00止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神州数码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705411

传 真:010-82705651

联 系 人:刘昕、孙丹梅

Email:dcg-ir@digitalchina.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4;投票简称:神码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或“O”。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2022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2-039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载明“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8,093,091.42元,其中: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41,519,653.65元。按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4,151,965.33元后,2021年度本公司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23,941,126.09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本公司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为1,829,904,053.17元,2021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22,394,112.61元。

为了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的实施,本着回报股东并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公司拟以披露日前最新总股本660,278,68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19,304,975股后的640,973,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22,425,978.61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期权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现违反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2-033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汪洋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谭小青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小川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1次,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24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2-034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衍生品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买卖、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2、投资金额:衍生品名义本金不超过2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衍生品投资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额度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开展名义本金不超过2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额度的套期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上述申请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名义本金不超过2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衍生品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衍生品投资品种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投资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拟操作的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买卖、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三、衍生品投资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

2、交易对手:银行、投行等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衍生品投资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公司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4、其他条款: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四、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外汇应付及外汇负债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致使以美元和港币为主的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衍生品投资,以减少外汇风险敞口。

五、公司投资衍生品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成立了由财务总监负责的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投资事务。投资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衍生品投资业务,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成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保值衍生品投资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2、流动性风险,保值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七、衍生品投资风险管理策略

1、公司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开展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批准,衍生品投资额度应当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为限。

3、公司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在衍生品投资前需进行衍生品投资风险分析,在充分了解衍生品投资条款后,拟定投资方案(包括投资品种、期限、金额、交易银行等),最终经财务总监审批。

4、公司衍生品投资合约由投资工作小组提交财务总监审批后予以执行。

5、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6、公司财务部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已投资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示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及时应对。

八、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

九、衍生品投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会计核算方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进行确定和计量。

2、当公司已投资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十、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制定了《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了健全的组织结构、业务操作流程。

3、鉴于公司外汇应付及外汇负债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致使以美元和港币为主的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降低外汇业务的汇率风险,通过有效的衍生工具锁定汇兑成本,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已为衍生品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业务可行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2-03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委托理财投资含银行委托理财和信托产品,具体包括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投资理财。

2、投资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 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持主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理财投资含银行委托理财和信托产品,具体包括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投资理财。

3、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委托理财的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

4、额度期限

自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委托理财投资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得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2、应对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相关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4)监事会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 公司获得15亿元委托理财投资额度的必要性

1、公司的资金存量存在波峰波谷,15亿的额度是考虑存量资金波峰的状况下确定的额度。

2、开展委托理财投资可以使资金存量在波峰状态下提高闲置资金效益。

3、因委托理财审议流程需要较长时间,公司必须提前筹划。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规定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以及信托产品,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操作。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与公司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委托理财投资收益和风险防控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1-036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等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同意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0亿元,剔除共用额度的情形后,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等额600亿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在此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按照控股子公司的审议程序决定,控股子公司在其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60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另行做出决议的担保或者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授权额度。此外,公司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该议案范围内已经生效并正在执行的担保将计入本议案所述额度范围并继续占用上述担保额度,直至该等担保消灭。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决定,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各被担保人的额度可以进行调剂。其他担保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本表中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人2021年财务报表数据为准,无财务数据的被担保人列入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范围内。共用额度的情形已剔除。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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