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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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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6版)

2、公司与被担保人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3、被担保人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人民币)

合肥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合肥神州信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神州数码信创控股有限公司均为新设立公司,无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

4、被担保人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人民币)

5、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公司在本次审议事项的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1、为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及股权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2、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本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3.本次担保对象中合肥神州数码信创控股有限公司、合肥神州信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神州鲲泰(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神州数码云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其日常生产经营、团队管理由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负责,按公司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对上述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主要是满足控股子公司信创业务正常发展所需,担保风险可控,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本次审议事项具有公平、对等性。

4.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等额600亿人民币(被担保人中存在共用额度的情形,已从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中剔除),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在此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按照控股子公司的审议程序决定,控股子公司在其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认真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有助于促进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合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3、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公司与下属非全资子公司合肥神州数码信创控股有限公司、合肥神州信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神州鲲泰(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神州数码云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参股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为其担保主要是用于该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5、以上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并提供担保事宜。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550.65亿元,对外担保实际占用额212.25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49.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2-037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终止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公司将委托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置业”)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T207-0052地块项目开发建设提供全过程综合管理服务及全案策划营销与销售服务。卓越置业以项目工程开发建设总投资额的约定比例收取项目管理服务费,以其代理销售的受托物业的销售收入按照比例收取销售佣金,并签署《深圳湾神州数码国际总部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管理服务协议》及《深圳湾神州数码国际总部项目策划营销综合管理服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签订终止协议的主要条款

经神州数码(甲方)与卓越置业(乙方)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决定终止《深圳湾神州数码国际总部项目策划营销综合管理服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同意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原协议效力即行终止,即从该日期起甲、乙双方不再履行原协议。乙方按原协议约定已向甲方支付原协议项下首笔履约保证金2.5亿元,协议约定的履约保证金计息标准由年利率7.5%调整为年利率4.5%,利息自乙方将2.5亿元保证金支付至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至甲方实际归还之日止。甲方已向乙方预付的用于启动项目营销管理工作的销售佣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按照年利率4.5%计算),甲方可以自上述支付款项中直接扣减。双方确认,乙方已于本协议签署前将乙方在原协议履行期间已经完成的营销工作内容及工作成果向甲方完整移交,双方已完成交接。乙方应对原协议履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及其关联方以及本项目商业秘密承担严格保密义务,并确认原协议履行期间的全部工作成果之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均属于甲方。就乙方为履行原协议而以自己名义签署的全部营销合同等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除因项目需要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继续履行的合同外,乙方应负责与相关主体办理合同终止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该等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物料及成果;针对甲方书面确认还需要继续履行的营销合同,乙方应负责配合甲方与相关主体协商并签署变更协议,由甲方在原合同条件下继续履行相关合同,如相关主体不同意签署变更协议或提出额外要求,则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双方一致确认,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甲方有权自行开展本项目营销工作,乙方同意予以配合。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约定的费用或款项外,甲、乙双方因原协议存续期间及签署本协议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已全部结清,甲乙双方均无需再向对方支付任何款项。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均不得依据原协议向对方主张任何权益或违约责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终止协议的签订,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与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终止协议是经过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基于协议实际履行情况、外部环境及发展规划等考虑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签订终止协议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2-040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对于与履行客户合同无关的运输费用,若运输费用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必要支出,形成了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时,运输费用应当计入存货成本,否则应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为了履行客户合同,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2021年11月24日,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2号》再次强调了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因此不涉及追溯调整,仅重述上年报表,以便同期比较。

对公司2020年会计报表项目的重述如下: 单位:元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2-041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7日收到了独立董事朱锦梅女士的辞任报告,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朱锦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任后朱锦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锦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朱锦梅女士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朱锦梅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