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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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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针对日常营运过程中需要涉及的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及负债进行避险操作,避险交易金额以不超过经批准的交易规模为限。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避险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避险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目前存在大量以外币计价的产品销售收汇,原材料、设备及配件进口等与经营行为相关的业务,为管理进口付汇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通过固定收益型衍生品投资降低汇兑损失,提高公司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外汇收入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致使以美元和欧元为主的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以减少外汇风险敞口。

三、交易规模

公司2021年度外汇避险交易实际交易规模为10亿美金。考虑到公司并购法国飞旭集团后经营规模扩大,且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大,为满足业务需求,公司2022年度外汇避险交易总规模以不超过2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为限额(同一笔交易展期不重复计算额度)。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符合《公司章程》《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要求及规定。

2、公司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额度,是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多币种购汇和结汇的结算需求而制定;公司衍生品交易仅限于与公司正常的产品销售收汇,原材料、设备及配件进口等与经营行为相关的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管理外汇风险,能够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是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6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4,500,000张(3,450,000手)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9,5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113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针对涉及子公司为主体的投资计划,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扣除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358,131,282.05元和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8,183,821.96元外,募集资金剩余2,063,254,895.99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后续将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过程中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3.51%,公司货币资金为603,420.40万元,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收益不能保障。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产品类型,根据投资产品的安全性、金额、期限和收益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审议;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对投资产品发行人及投资产品的资金投向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资金的安全;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提出投资理财申请,提交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7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ASTEELFLASH GERMANY GmbH, 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BONN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 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 ASTEELFLASH PLZEN S.R.O.

● 本次担保金额:2,000万欧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FINANCIERE AFG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 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BONN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向HSBC Trinkaus & Burkhardt AG申请共用授信额度为1,0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协议于2022年3月16日到期,预计将续签1年。

(2)FINANCIERE AFG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 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不超过7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3)FINANCIERE AFG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PLZEN S.R.O.向?eskoslovenská obchodní banka, a.s.申请不超过3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上述担保协议均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FINANCIERE AFG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 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BONN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ASTEELFLASH GERMANY GmbH

注册地点:Konrad-Zuse-Stra?e 19-21 36251 Bad Hersfeld,Germ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ASTEELFLASH GERMANY GmbH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2)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注册地点:Konrad-Zuse-Stra?e 19-21 36251 Bad Hersfeld,Germ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3)ASTEELFLASH BONN GmbH

注册地点:Allerstrasse 31 53332 Bornheim - Hersel,Germ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ASTEELFLASH BONN GmbH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4)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

注册地点:Neuer Weg-Nord 49 69412 Eberbach,Germ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2、被担保人2021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万欧元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担保金额: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 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BONN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向HSBC申请共用授信额度为1,0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二)FINANCIERE AFG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 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

注册地点:Meiendorfer Stra?e 205 22145 Hamburg, Germ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资产总额为765万欧元,负债总额为399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217万欧元),净资产366万欧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72万欧元,净损失17万欧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其他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的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见前述介绍。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因合同尚未签属,担保期限尚未确定

担保金额:700万欧元

(三)FINANCIERE AFG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PLZEN S.R.O.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ASTEELFLASH PLZEN S.R.O.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Building BP 8, industrial complex of City park Plzen, cadastral area Skvrn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ASTEELFLASH PLZEN S.R.O.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ASTEELFLASH PLZEN S.R.O.资产总额为1,843万欧元,负债总额为1,493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1,315万欧元),净资产350万欧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138万欧元,净损失65万欧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因合同尚未签属,担保期限尚未确定。

担保金额:300万欧元

三、董事会意见

前述担保事项涉及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对其经营做出决策并及时掌握其财务和资信状况。该等担保事项有利于被担保方经营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对其经营做出决策并及时掌握其财务和资信状况,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555.77万元(不含本次,按照2021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结算汇率计算),全部为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不存在逾期担保。

鉴于被担保人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ASTEELFLASH BONN GmbH、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ASTEELFLASH PLZEN S.R.O.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8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准利率改革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说明了因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并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解释第14号》主要是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做出了明确的会计处理解释。

根据本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 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只需将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本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亦应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于解释第14号施行日前的所有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租赁等合同进行了逐一检视确认,不存在有因基准利率改革而影响到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而需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形。

因此,公司评估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二、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对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进行了修订与明确的说明,并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解释第15号》中,与公司有关的修订内容主要如下:

1、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而母公司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

2、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而母公司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3、资金集中管理涉及非流动项目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一财务报表列报》关于流动性列示的要求,分别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于公司与旗下子公司间的资金贷与(或拆借)交易,公司已按照解释第15号的规定,对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关科目和其内容的列报调整,并对可比期间的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及金额之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评估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运输成本的确认与列报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1月1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内容涉及收入、企业合并、固定资产等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与收入相关的问题中,对于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成本的确认与列报,作了明确的说明和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财政部会计司未发布实施问答前,公司将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列示。实施问答发布后,公司亦参考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会计类第2号》,将2021年度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中,并对可比期间的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及金额之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评估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除对利润表的列报项目及其内容有所影响外,亦对毛利率等财务指标略有影响,但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及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现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及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30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保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投保人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正式签署的保险合约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

4、保险费:不超过18万美元

5、保险期限:保险合约签署后12个月

为方便实施,提请股东大会在前述限额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承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该事项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合法、合规,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3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请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提前登记或联系本次会议工作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参会须符合公司所在地政府部门发布的防疫相关规定。

● 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现场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将采用视频方式召开,具体情况将另行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9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日月光集团总部B栋1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1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9日

至2022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2年3 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1、12、19、2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8、1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议案6和7:环诚科技有限公司,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ASDI Assistance Direction需回避表决;(2)议案8:环诚科技有限公司,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3)议案19: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地址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轨道交通: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3号口出公路交通:临近公交车有01 路、62 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3、联系电话:021-52383315 联系传真:021-52383305

4、电子邮箱:ir@usiglobal.com

5、登记时间:2022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17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