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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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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3版)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邮编:318000)

联 系 人:张敏、李媛婷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传 真:0576-88827887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2-34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台州椒江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喻舜兵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本次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已登载于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报摘要同时登载于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各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登载于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登载于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11,333.79万元及其孳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登载于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全体监事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已于2022年3月29日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苏银洋、赵昇、窦乐、廖位、姜南、唐雅平、严伟、江丹艳、牛可嘉、王敏敏、兰钏、蒙倩妮、吴洁、蔡芸芸、孙家志、杨晨捷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16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6,000股,回购价格为8.74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已登载于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第八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5月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监事聘任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现提名以下人员为新一届监事会候选人:

提名郑华苹、金军丽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喻舜兵为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喻舜兵:男,1963年4月出生,硕士,工程师。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华苹:女,1987年7月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赤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广发银行台州分行职工,椒江区国资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现任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兼任台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台州市民卡营运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兼经理。

金军丽:女,1980年10月出生,本科,会计师。历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管、审计部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任公司监事,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中大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