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3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2版)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3月10日

营业期限:2022年3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企业管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集成电路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经审计财务状况

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系新设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上述被资助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且其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将会按照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的要求,加强对子公司所投资项目的评估,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东科保理、东方天长、中科锦智其他股东无能力进行资助,故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东科保理、东方天长、中科锦智的少数股东以其各自所持借款公司股权提供了相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能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更好的提供服务,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带来更多的回报及收益,且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且其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促进该公司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为保证公平合理,对于未完全按照实际股权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公司已制定相关的风控措施保证交易公允,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五、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中科”)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东方科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提供借款,预计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年利率不超过5.5%,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关联关系

东方科仪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3.91%股份。东方科仪控股控股子公司也均为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王戈先生、王建平先生及张广平先生在董事会中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为基础,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1、关联人名称: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戈

(2)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4层

(4)成立时间:1983年10月22日

(5)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销售上述进出口商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汽车零配件、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租赁仪器设备;货物包装、仓储;对外经营贸易咨询服务;组织展览展示活动及技术交流业务;提供技术维修和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第II类、第III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III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财务数据

注:系东方科仪控股合并口径财务报表数据。

2、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科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提供借款,用于东科保理日常运营,发放保理款。

四、与东方科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与东方科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人民币756.49万元;借款产生的利息金额为人民币933.29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主要用于经营周转及发放保理款等,可以满足东科保理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利率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西中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向上海住友商事有限公司提供商业保理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申请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等用途。公司拟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为东科保理的控股股东,占股60%。东科保理的另外一位股东为永新盈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40%,非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中,永新盈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供相关反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200万美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及上海浦东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等用途。公司拟为上述授信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4月1日

3、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2层18室

4、法定代表人:郑鹏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8、东科保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08月16日

3、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25号第三层C20部位

4、法定代表人:陈义钢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纸制品、电气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8、上海颐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东科保理 2022年度已向上海住友商事有限公司提供商业保理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上海颐合 2022 年度已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万元,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最高本金余额、相关利息、费用和其他支出。提供担保的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其他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有助于子公司的正常发展,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会影响上市公司资金安全,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经核查,东科保理40%股东永新盈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本次担保事项提供了相关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1000万元人民币及200万美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及20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时在“东方中科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东方中科投资者关系”平台参与方式:

(1)通过微信小程序重搜索“东方中科投资者关系”;

(2)通过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东方中科投资者关系”小程序进入相关页面,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戈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常虹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郑鹏先生、独立董事金锦萍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会主席王戈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21年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21年年度工作总结。详情请参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参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徐帆江先生、张树帆先生、金锦萍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截至2022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318,168,998股(不包含拟注销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约47,725,349.7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遇股权激励、业绩承诺回购注销股本变化,可按回购股权部分调整分红股本基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好地覆盖了公司治理层和经营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建立的内部监督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在各个流程、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1《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子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2《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子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878股,回购价格为10.936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7769%,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8%。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5,878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5,878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1《关于预计2022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联董事王戈先生、王建平先生、张广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2《关于预计2022年与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联董事刘国平先生、吴桐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的审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之五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万里红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因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截至2021年末的业绩承诺,董事会同意业绩承诺方按照约定补偿公司股份12,831,427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业绩承诺方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万里红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及致歉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拟累计向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6.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公司总股本由157,434,136股增加至318,173,89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7,434,136元增加至318,173,891元,另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由于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北京东方天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进行财务资助,资助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并收取相关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对东科保理进行财务资助,资助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并收取相关利息。

由于东方科仪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且东科保理法人郑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故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王戈先生、王建平先生、张广平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200万美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及上海浦东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等用途。同意公司为上述授信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西中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向上海住友商事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等用途。同意公司为上述授信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至2022年4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子议案》

6.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子议案》

7、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1 《关于预计2022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8.2《关于预计2022年与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万里红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议议案7、8、10、11、14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上述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中议案6、8需逐项表决。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或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议案7、1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参会登记表详见本通知附件二、三。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4月15日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下转2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