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3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3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4元(含税),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4,383,53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349,969,303.66元(含税)。同时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10股,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4,383,53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388,767,078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及转增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锂离子电池行业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为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和自动化工艺设备,系锂离子电池产业的上游,锂离子电池根据应用场景可分为消费、动力和储能三类:

(1)消费类电池

消费电子市场目前已逐步迈入成熟期,整体保持较为平稳的增长。智能手机方面,根据市场分析机构DIGITIMES公布的2021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报告,2021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约13.2亿部,较上年增长约6.1%,其中5G手机增长趋势显著,2021年出货量约5.3亿部,占比接近半数。电脑端同样实现同比增长,国际数据公司IDC跟踪显示,2021年PC出货量达到3.88亿台,同比增长14.8%;另据TrendForce集邦咨询调查显示,疫情影响下带来的远程居家办公需求将延续,而受益于欧美等消费大国逐渐“返工”带来商用电脑换机潮,2021年笔记本电脑出货量达2.4亿台,年增16.4%。除智能手机、电脑等传统消费类电子保持稳定增长趋势,近年来轻薄型、小型化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如穿戴手环、TWS耳机等也成为需求新的增长点,旭日大数据统计TWS耳机2021年全球出货量将可达5.9亿对,增速约为28%。

根据高工锂电判断,未来几年的消费类电池需求增速,将在5%-10%的区间内实现平稳增长,预计我国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将由2021年约42GWh提升至2023年的51.5GWh。

(2)动力类电池

交通运输的碳排放是推行“双碳经济”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新能源市场的消费习惯已逐渐形成,绿色低碳运输理念和方式已深入人心。2021年度,在燃油车国内销量同比下滑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作为燃油车的替代品,实现强势增长。据乘联会统计,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298.89万辆,同比增速169.1%,渗透率从2020年的5.76%迅速提升至14.84%。高工锂电调研显示,以电动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提升直接带动了2021年度我国动力电池出货量同比增长175%,达220Gwh,其中,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出货量为117GWh,同比增长270%;三元动力电池出货量为109GWh,同比增长127%。

在新能源汽车消费习惯逐渐形成的同时,更多样化的车型、更持久的续航里程、更充裕的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技术支持与基础设施配套均将得到提升,促使新能源汽车市场积极正循环成长。据高工锂电预测,2022年全球、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量分别有望达到850万辆、600万辆,动力电池需求将分别超650GWh、450GWh;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将达到1,550GWh,2030年有望达到3,000GWh,年均复合增长率近35%。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仍将长期处于快速增长的轨道,为锂离子电池产业及上游带来持续发展的广阔市场空间。

(3)储能类电池

储能作为当代能源调节关键环节的重要性越发凸显,其按原理可分为电化学储能与机械储能,前者即依靠储能电池,实现电能的储存与对电力网络的适时反馈。伴随2021年全国两会“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明确提出,以及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可以预见电化学储能市场正逐步受到越发规范化的管理引导,将进一步实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迎来更为广阔的投资机遇与成长空间。

在各项政策所带来的有力驱动下,在工业化与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与储能系统成本逐年下降的双重驱动下,储能市场正迈入规模化发展阶段。据高工锂电统计,2021年国内锂电储能总出货量达到37GWh,同比增长110%,“电力储能”、“通信储能”、“便携式储能”以及“家庭储能”四大板块均出现大幅增长。大型风光配套储能电站及通讯用基站继续保持市场热度的同时,便携式储能领域迎来发展机遇,高工锂电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便携式储能产品出货规模在290万台,预计锂电池需求量为1.45GWh;至2025年便携式储能产品的全球出货量有望达到1,900万台,对应锂电池需求预计突破15GWh。

综上,在双碳经济、绿色发展的驱动下,以节能降耗、清洁环保为导向的新能源、新动力的发展趋势和速度日益强劲。新能源电池作为可持续发展新能源的代表,在现有的消费、动力、储能领域将加速渗透,并有望拓宽无绳化电动工具等新的应用场景,不断向“TWh”时代迈进。公司作为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和自动化装备供应商,将积极响应政策和市场,努力把握行业机遇,立足新能源电池产业链中上游,为下游客户持续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致力于绿色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公司长期专注于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自动化装备领域,基于“双碳”战略目标为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储能等相关电池客户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主营业务涵盖负极材料及石墨化加工、隔膜及涂覆加工、自动化装备、PVDF及粘结剂、铝塑包装膜及光学膜、纳米氧化铝及勃姆石等。公司构建负极材料及石墨化、膜材料与涂覆、自动化装备三大事业部管理架构,深化各事业部间的资源共享产业链协同优势,建立规模化、一体化、产业链稳定可控的制造产能,通过多种业务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成为一家技术领先、产品优秀、管理规范的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和工艺设备的世界一流综合服务商。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新能源电池的负极材料及石墨化加工、隔膜及涂覆加工、自动化装备、PVDF及粘结剂、铝塑包装膜及光学膜、纳米氧化铝及勃姆石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东莞超鸿、东阳光氟树脂、海南璞晶、庐峰投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振兴炭材为公司合营公司,四川茵地乐为公司联营公司。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通过大部分外购和少部分委外加工的方式取得,具体由各事业部采购部门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分别执行。

公司将供应商资格资质、产品性能、质量管理、环境与安全等多个维度纳入评价体系,筛选合格供应商,并与其紧密合作,在量与质上保证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对于标准原材料和设备标准件,公司按照规范的采购流程和指标进行择优采购;对于设备定制的非标准件,公司按照设计图纸和特定指标向各合格供应商询价采购。

委外加工主要包括负极材料原料粉碎的委外加工,及石墨化、碳化的部分委外加工。

(2)生产模式

负极材料及石墨化、膜材料及涂覆加工等均采取“根据订单组织生产,兼顾市场预测适度库存”的生产模式;锂电自动化装备根据客户定向需求进行整体方案的选型与设计,将关键自制零部件与非关键外采零部件机械整合,并与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系统集成进行整机交付。

(3)销售模式

公司处于新能源电池供应链的中上游关键环节,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类电子产品、储能电池等领域中的新能源电池。公司主要采取销售、市场部门与下游客户直接对接的销售模式,通过战略合作、联合研发等方式,与下游客户建立长期且深入的合作关系。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97,228.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872.78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61.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166,004.15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66.16%。

1、负极材料及石墨化事业部

报告期公司负极材料主营业务收入512,905.97万元,同比增长41.38%,公司全年实现销量97,242吨,同比增长54.48%;公司石墨化加工实现营业收入100,949.18万元(含内部销售),同比增长24.60%。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2021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国内头部动力电池厂商配套车型逐步向中高端渗透,公司负极材料业务受益一体化战略布局及中高端的产品定位,全年负极产能保持满负荷生产,各系列产品均价整体保持相对稳定,但鉴于动力类负极材料出货量及占比持续快速提升等结构性因素,公司负极材料业务平均售价有所下降。

(2)报告期,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带动上游负极原材料石油焦、针状焦价格上涨,因地方政府控能耗、限电等因素导致石墨化产能扩张与产量提升速度低于市场需求,叠加煤炭价格上涨推动电价上涨,国内石墨化外协加工价格不断提高,负极材料企业普遍面临较大的成本上行压力。公司受益前期一体化的战略布局,在石墨化、碳化等关键环节的自供率行业领先,通过导入高效节能生产工艺及规模化制造降低单位产品电耗,竞争优势显著,前期通过锁定部分原材料的供应和石墨化外协产能,后期与下游客户通过协商成本共担机制上调了部分产品价格;上述内部配套能力、工艺改善与经营努力,综合应对了成本上升的压力,公司负极材料产品保持了良好的单位盈利能力。

(3)公司加速推进自身配套产能建设进度。截至本报告期末,江西紫宸6万吨前工序产能扩建项目已建成投产,内蒙紫宸兴丰二期5万吨石墨化产能已通电试产,四川紫宸20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已启动,其中一期10万吨进入实质建设阶段。随着公司新建产能逐步投入运营,负极材料的全工序一体化产能配套更加完善,2022年公司负极材料有望继续呈现产销两旺的格局。

2、膜材料及涂覆事业部

报告期公司隔膜及涂覆加工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9,534.25万元,同比增长171.07%;铝塑包装膜及光学膜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116.07万元,同比增长50.38%;PVDF产品实现营业收入44,715.91万元(含内部销售)。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涂覆隔膜及加工业务

公司是国内兼具技术、规模与完整配套综合竞争优势的独立涂覆隔膜加工商,凭借多年与下游客户在工艺技术、浆料配方和材料替代等方面的紧密协同与持续升级,2021年度,公司涂覆隔膜及加工量(销量)达到21.71亿㎡,占同期国内湿法隔膜出货量(61.70亿㎡)的35.19%,较去年同期提升8.51个百分点,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在动力电池市场需求爆发式增长的市场背景下,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在福建宁德、江苏溧阳原有厂房扩产的同时,通过收购原宁德阿李、江苏碳元科技的成熟厂房加速扩产,此外在四川邛崃、广东肇庆启动了相关产能的建设,通过上述产能布局与客户形成了更加紧密的供应链配合。

受益公司多年持续的资本和研发投入以及在隔膜基膜、涂覆材料、涂覆加工和涂覆设备领域的业务协同,报告期内多层涂覆加工业务占比迅速提升,关键涂覆材料和粘结剂的国产化替代顺利推进,通过提升设备运行速度、导入宽膜和自动化改造等综合措施大幅提升涂覆生产效率,通过提升生产自动化率、基膜蒸汽加工等综合性举措持续改善物料利用率,有效应对人工成本上涨和客户降本需求。

未来,公司涂覆隔膜及加工业务将继续加大在工艺技术、浆料配方、材料替代和生产效率提升等领域的研发力度,保持对客户需求的快速相应和服务能力,在技术、效率、有效产能规模和综合配套上形成持续的领先优势。

(2)隔膜基膜及涂覆材料

在隔膜基膜方面,溧阳月泉基膜产线持续稳定运行,5μm超薄膜认证工作顺利推进,有望于2022年通过海外客户认证并实现批量供应;报告期内,四川卓勤基膜和涂覆一体化项目一期4亿㎡项目已完成设备选型与订购,厂房建设与涂覆设备安装正加速推进。

在陶瓷涂覆材料方面,报告期内溧阳极盾二期产能建成投产,截至目前,公司已形成年产8,000吨纳米氧化铝及勃姆石产能,能够有效确保公司涂覆加工业务及海外客户的产品需求;在原有外部客户三星SDI基础上,对宁德时代、LG、ATL等客户的产品推广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利用公司各地隔膜涂覆工厂就近服务客户的优势协同推出高性价比的液态勃姆石配套服务。

在PVDF及粘结剂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增资控股东阳光氟树脂,参股四川茵地乐,合资设立海南璞晶,通过布局精细化工产品进一步保障锂离子电池客户对产品电化学性能和安全性的需求,形成涂覆材料及粘结剂的稳定供应能力;凭借多年的工艺技术积累、升级和改进,公司在涂覆材料和粘结剂方面的技术和产品布局已呈现多系列、多品类的特点。其中部分PVDF产品在隔膜涂覆领域已实现国产化替代,在正极粘结剂领域新产品性能甚至赶超国外竞品并实现批量供应;在负极粘结剂领域,部分PAA产品的性能优势已逐步显现。公司在涂覆材料和粘结剂领域的持续开发和布局完善了公司涂覆加工业务的供应链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该业务的持续领先优势。

(3)铝塑包装膜

报告期内,国内铝塑包装膜产品国产化替代进程加速推进,随着公司铝塑包装膜产品的在中高端数码产品、两轮动力及储能领域的推广工作顺利实施,公司铝塑包装膜产品出货量达到1,148万㎡,同比增长51.4%;另一方面,公司持续的工艺技术改进促进了产品良品率的持续提升,设备改进、溶剂与配件的再次利用等综合措施实现了生产效率提升和成本控制,报告期,公司铝塑包装膜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

3、锂电自动化装备事业部

2021年,下游头部动力电池厂商在摆脱疫情因素后加速进行产能扩建,国内锂电设备企业迎来了订单高速增长的历史机遇。报告期内,公司锂电自动化装备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含内部销售)136,764.68万元,同比增长109.24%。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1)公司锂电前段涂布设备凭借领先的产品技术、良好的制造交付能力、专业化的调试安装与售后服务,持续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承接订单再创新高;截止本报告期末,涂布机(不含内部订单)在手订单超过40亿元(含税),同比增长170.33%,为未来公司设备业务的持续高速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2)报告期内公司中后段核心设备业务已逐步形成核心竞争力,新产品如注液机、叠片机、卷绕机、氦检机等设备纷纷实现突破并取得下游客户批量订单,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自动化装备业务新产品在手订单超过11亿元(含税),公司已初步具备为锂离子电池电芯客户提供主要工艺设备的综合服务能力,为自动化装备业务培育出新的业务增长空间。

(3)为应对下游动力电池客户头部企业的集中扩产对公司设备业务履约能力、交付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的要求,报告期内着重加强了销售团队和技术团队建设,整合提升一线团队交付能力和服务能力,聚焦烘箱、风嘴等关键零部件的自给能力,持续开发和培育机头板、横梁、翻转架等非标准件的供应链,提高公司对关键零部件的成本和品质的控制能力。在新产品方面,公司将着力打造标杆性项目,以新型高效的工艺设计助力客户提升制造效率,在量产的过程中持续进行成本挖潜,建立公司产品在技术水平与优质服务的双重领先优势。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1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2017年7月5日分别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作出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一)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的具体影响为:

(一)新租赁准则

本集团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为:2021年期初使用权资产调增219,001,426.62元,固定资产调减184,272,425.64元,租赁负债调增109,360,488.85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调增10,543,375.98元,长期应付款调减85,174,863.85元。

上述内容公司已于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第五条 第44项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一栏予以披露。

(二)新收入准则

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基于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未执行完的销售合同所进行的检查,公司认为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并不重大,主要是因为公司基于风险报酬转移而确认的收入与销售合同履约义务的实现是同步的,并且公司的销售合同通常与履约义务也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为:2020年期初预收账款调减716,584,687.93元,合同负债调增716,584,687.93元。

上述内容公司已于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第五条 第44项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一栏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为真实、公允地反映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17,013.77万元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1年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总计为17,013.77万元,详见下表:

注:如上述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振兴炭材项目的账面价值大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后,可回收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000.00万元,其中归属于公司应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6,000.00万元。

(二)存货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1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4,917.77万元。

(三)应收账款

经过对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应收账款涉及诉讼的情况、信用损失模型、应收账款迁徙率、历史损失率、预期损失率的检查及分析,2021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4,593.15万元。

(四)其他应收款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021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为572.19万元。

(五)在建工程

公司全面检查在建工程,对出现应计提减值准备情形的在建工程进行分析测算,2021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金额为930.65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入2021年度损益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7,013.77万元,影响报告期内利润总额17,013.7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17,013.77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合理。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2年度

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紫宸”)、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紫宸”)、四川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紫宸”)、深圳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嘉拓”)、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嘉拓”)、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卓高”)、溧阳月泉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月泉”)、溧阳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卓越”)、四川卓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卓勤”)、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氟树脂”)、溧阳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极盾”)。

● 截至2022年3月18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92.24亿元人民币,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本次公司新增2022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89,000万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璞泰来”)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后,公司拟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的2022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基础上,新增担保额度389,000万元。前述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2年3月18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92.24亿元人民币。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2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如无特殊说明,以下各被担保人数据均为2021年12月31日或2021年1-12月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

1、江西紫宸

2、溧阳紫宸

3、四川紫宸

4、深圳新嘉拓

5、广东嘉拓

6、宁德卓高

7、溧阳月泉

8、溧阳卓越

9、四川卓勤

10、东阳光氟树脂

11、溧阳极盾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次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其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的2022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基础上,新增担保额度389,000万元。前述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新增2022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事项将有利于满足子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效支持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18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92.24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7.96%;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2022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138.60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32.16%。截至目前,除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为关联方上海锦泰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通过查阅相关担保文件、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董事会相关决议,保荐机构认为:璞泰来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璞泰来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璞泰来新增2022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29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4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受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璞泰来”)其他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庞金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独立董事庞金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意见为同意。

庞金伟先生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激发公司管理层及核心人员的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0日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案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2年4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年4月18日至4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

收件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小全

邮编:201315

联系电话:021-6190293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庞金伟

2022年3月29日

附件: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庞金伟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 报备文件

(一)征集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如是董事会征集投票权,应提供董事会关于征集投票权的决议;

(三)如是股东征集投票权,应提供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95,894,111.31元,实现利润总额2,029,270,389.4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48,727,819.13元。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450,262,561.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486,702,727.06 元。公司编制的2021年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17,013.77万元计入当期损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453494_B01号《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264,611,934.00元,加上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8,727,819.1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5,805,068.30元,扣除已分配2020年度现金股利203,371,629.24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54,163,055.5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4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4,383,53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349,969,303.6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01%,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59 公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19

(下转2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