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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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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强。

(二十一)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所在地为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法人代表为赵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中心成立于2004年,经营范围: 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人防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工程、岩土工程、建筑材料和智能与信息化系统的检测、监测、技术研究、开发与技术服务;材料销售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是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强。

(二十二)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所在地为安徽省合肥市,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陈发军,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公路、桥梁、隧道、水运、交通、市政工程状况检测;评估、施工监控、量测,工程材料试验研究及技术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是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良好,经营情况正常。

(二十三)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9.67万元,法定代表人:沈项斌,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经营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的监理、试验检测、项目管理、项目咨询、项目代建、项目环境评价、项目安全评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是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良好,经营情况正常。

(二十四)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公司所在地为安徽省合肥市,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9亿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胡红雨,公司经营范围:公路、市政、房屋建筑、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总承包,钢结构、建筑结构补强、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公路路基、公路路面、桥梁、隧道、建筑装修装饰、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护栏、标志牌、标线、声屏障、隔离栅等交通安全设施产品生产、销售与施工,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机电养护施工,对外工程承包等。

交控工程未经审计之2021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14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54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控集团之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强。

(二十五)安徽省环宇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安徽省环宇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321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晔,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经营范围:公路建设开发服务,项目投资,公路交通工程及机电工程施工、维护,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公路养护,建筑结构补强,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销售,公路建设节能产品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新能源项目开发,改性沥青生产、乳化沥青生产,沥青销售。

环宇公司未经审计之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69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72.54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徽省环宇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履约能力较有保障。

(二十六)安徽交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安徽交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倪虹,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交通收费系统(含现金及电子支付)的建设、运营与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大数据信息技术服务、开发;客户服务及呼叫中心业务;科技人力外包服务;公众出行信息服务资源开发、运营管理;交通运输信息服务等。

交控信息产业未经审计之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05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83.43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徽交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良好,经营情况正常。

(二十七)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亿元,法定代表人:王传宝,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饰设计;水电安装;建筑幕墙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

经工集团未经审计之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9.19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526.70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良好,经营情况正常。

(二十八)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沈阳,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会议会展服务,广告牌租赁,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研。

高速传媒未经审计之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32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46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良好,经营情况正常。

(二十九)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平,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经营范围:安徽交通卡(含城市公共交通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含电子收费ETC)、电子支付(移动支付)建设、运营与服务;智慧交通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与服务;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及产品检验与测试等。

联网公司未经审计之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93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88.48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良好,经营情况正常。

(三十)安徽交通一卡通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安徽交通一卡通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3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平,经营范围包括徽通卡(ETC卡)及电子标签的发行、销售及运营服务;公路电子收费、交通卡电子支付平台建设、运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慧交通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与服务;智慧交通新技术及产品研发与推广;话务中心及公众出行信息服务。

一卡通公司未经审计之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01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01.88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良好,经营情况正常。

注:设计总院、检测中心、七星工程及中兴监理的财务指标参照设计总院(股票代码:603357)公开披露的信息。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与独立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对于确实无法采用前述方法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工程类关联交易价格由招投标结果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组成部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22-010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上午在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二)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分别于2022年3月18日和3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四) 会议由董事长项小龙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2021年度按照中国及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2021年度报告(A股、H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本公司2021年度业绩公布稿和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412,094千元,本公司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年度利润为人民币1,409,981千元。因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总股本的50%以上,故本年度不再提取。按中国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412,094千元和人民币1,409,981千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以境内外会计准则分别计算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中孰低数为基础进行分配。因此,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409,981千元。公司建议以公司总股本1,658,61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息人民币5.5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人民币912,235.50千元。本年度,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分配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本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本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本公司审核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本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本公司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本公司2022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本公司2021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本公司2021年计划完成情况及2022年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项小龙、杨晓光、陶文胜和陈季平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五)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香港核数师及境内审计师,负责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建议薪酬为人民币19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项议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事前认可上述聘任事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在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 30在公司办公地址举行,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出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四)、(五)和(十五)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22-014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根据安徽省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超聘用年限。自2022年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本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事项审计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其中含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安永华明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赵国豪,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国豪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19年,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无兼职。

本项目的另一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赵文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赵文娇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7年,于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无兼职。

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尤飞,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尤飞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20年,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无兼职。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经履行招标选聘程序,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2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9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减少1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自 2002 年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普华永道中天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自2002年起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安徽省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超聘用年限。自2022年起,普华永道中天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

(三)相关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普华永道中天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进行独立审计,履行审计机构职责。本公司对普华永道中天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同意本公司聘任安永华明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建议其薪酬为人民币19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从业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聘任安永华明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上接2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