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放弃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收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4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放弃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俞建午、汪庆华、陈振宁、肖剑科、郑羲亮、朱瑾、李今兴(以下简称现任董监高)自愿放弃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出资份额所对应全部收益共计2720万元(存在四舍五入的误差),并交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处置。2022年3月28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董监高放弃的收益将无偿无条件赠与公司,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上述事宜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2022年3月28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将于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相关款项划转至公司银行账户。
截至目前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完毕,处于清算期。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收到参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现任董监高的承诺函,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于现任董监高自愿放弃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出资份额所对应全部收益份额的情况:
现任董监高自愿放弃在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中的实际所有出资共计3,575万元所持有的份额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共计2,720万元(该收益数额为现任董监高预计数据,具体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清算数据为准),并将所放弃出资份额对应的收益交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依法依规处置。
2022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宋都股份2018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报告》,清算明细如下:
■
关于董监高份额变动情况:
1、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俞建午、汪庆华、陈振宁、郑羲亮、朱瑾、李今兴在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推出时为时任董监高;
2、现任董事肖剑科在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推出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非上市公司董监高,后经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董事;
3、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后高管戴克强、蒋燚俊因职务调整,目前不再担任职公司董监高。
因上述人员变动和最终实缴金额情况,导致董监高计划出资额占计划出资总额的41.43%,变动为实际出资额占总实际出资额的27.84%。
关于收益的计算方法:实际收益=实际认缴金额*收益率(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购入金额为12,840.04万元。截止2022年3月24日账户余额22,607.85万元,总收益9767.81万元,收益率76.07%。)。
二、关于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决策情况:
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2022年3月28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了78名持有人(共计持有份额9265万元)召开了持有人大会。会议决定:将公司参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俞建午、汪庆华、陈振宁、肖剑科、郑羲亮、朱瑾、李今兴)放弃在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中实际出资共计3,575万元所对应的份额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共计2,720万元无偿无条件赠与公司,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上述事宜授权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
同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最晚在2022年4月15日前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直接将上述收益从员工持股计划专用银行账户转至公司银行账户,用于公司补充营运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三、律师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董监高放弃收益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收益无偿无条件赠与公司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现任董监高中,参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为俞建午、汪庆华、陈振宁、肖剑科、郑羲亮、朱瑾、李今兴,上述人员实际认购的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出资额分别为1400万元、710万元、690万元、275万元、120万元、135万元、245万元,未超出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规定的最高出资额比例,符合《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规定。
公司现任董监高自愿放弃在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中个人持有份额所对应的所有收益,并委托管理委员会对收益进行处置,系对其个人财产的处置行为,但由于管理委员会不具前述事项的决策职能,因此已将前述事项提交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并最终通过。
持有人会议作为持股计划的权力机构,有权对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策。
四、备查文件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报告》
《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监高放弃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收益相关问题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将跟踪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该份额收益处置的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