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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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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9版)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22年4月21日 9:00-11:30及13:30-16: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2年4月21日16:00前送达。

4、登记地点:苏州高新区通安浔阳江路69号公司会议室

5、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通安浔阳江路69号公司会议室

2.联系电话:0512-62390090

3.电子邮箱:skdshbgs@neway.com.cn

4.联系人:洪利清

特此公告。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697 证券简称:纽威数控 公告编号:2022-008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542,518.3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474,099.8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18,710,509.25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6,666,700股,以此计算本次利润分配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1,666,675.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4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月 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查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及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一致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与战略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97 证券简称:纽威数控 公告编号:2022-010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666,700股,发行价格为7.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6,583,585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44,279,959.6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2,303,625.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13日全部到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14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第001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1,303,821.84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3,179,184.53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1,539.41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324,177,448.67元。明细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8月和9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324,177,448.67元,其中:活期存款39,177,448.67 元,理财产品285,000,000.00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下属的二级支行,以分支行的管理框架对其统一管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阊胥路支行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的分支机构,由道前支行统一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51,303,821.84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517.97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8.24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816.21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9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纽威数控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2021)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纽威数控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纽威数控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纽威数控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2、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2)00425号)。

特此公告。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76,402.52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证券代码:688697 证券简称:纽威数控 公告编号:2022-011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184.50万元。关联董事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席超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以上金额均不含税;2、以上关联交易包含公司及子公司。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1、以上金额均不含税;2、以上关联交易包含公司及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席超,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纽威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席超合计持有纽威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综上所述,中信建投对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97 证券简称:纽威数控 公告编号:2022-014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涉及6名从业人员。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谈建忠,199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至今一直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将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300215)、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2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文彬,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至今一直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将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2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伟,199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至今一直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过宁波韵升(600366)、红宝丽(002165)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担任过晶华新材(603683)、江苏国信(002608)、沙钢股份(002075)、江苏舜天(600287)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2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2)审计费用情况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一致同意将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将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相关领域市场价格与审计服务质量确定审计费用(包含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及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97 证券简称:纽威数控 公告编号:2022-015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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