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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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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2-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记录。我们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同意将公司拟订的《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之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2)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下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倪政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22年度监事会的工作重点作出了安排。公司监事会同意《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依据2021年度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定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情况、经济效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以及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并在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能力的前提下,公司谨慎地对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并拟定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主要经营情况、经济效益进行了预算分析。该财务预算报告仅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预测分析,不构成亦不作为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及利润承诺。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该报告及其摘要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结合2021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93,219,555.55元,以净利润293,219,555.55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9,321,955.56元后,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63,897,599.99元,加上2020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75,126,622.57元后,2021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739,024,222.56元。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168,42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57.43%。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测算,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521,300,00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编号:2022-02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备案。

通过多年的合作,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较高,工作态度认真,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鉴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工作绩效进行了考核,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2021年度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了适当评价,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租赁南平铝业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将继续租赁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铝业”)的2#熔铸生产线(1条)、3200吨挤压生产线(1条)和3600吨挤压生产线(1条)(实际需要租赁的生产线视订单情况可适当调整),包括生产线对应的土地、厂房、生产线配置人员以及生产用电、水、天然气等,用于生产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以解决公司在订单充足时产能不足的瓶颈问题。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双方以租赁标的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并参考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最终不含税价格为5,550,383.87元/月(该价格为实际产量达到月保底产量时的租金;当实际产量低于或高于月保底产量时,每月实际租金相应调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会超过3000万元且不会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南平铝业签订相关租赁协议,租赁其部分生产线用于生产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继续租赁南平铝业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2-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全资子公司拟在2022-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24个月,在担保期限内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46亿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实际金额将视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推动公司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机制,合理地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从而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为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拟定了《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5元/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9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07.0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987.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5月17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9)验字C-002号”验资报告。

(二)2021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1,196,633.00元(含预先投入资金置换107,966,335.07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为7,329,384.5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56,012,251.56元(包括银行存款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息收入7,338,344.79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36,000,000.00元。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2019年5月1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称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5月1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6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7,966,335.07元置换截至2019年5月31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9)审核字C-013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7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期限12个月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期限12个月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通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1年度公司共计收到利息收入1,894,645.9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详见附表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8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并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变更及项目总投资额的调整,仅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12月,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1年 1-1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项目达产后项目预计年均可实现净利润 5,069 万元。公司在2019年5月募集资金到位后生产线陆续建设投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已累计实现效益36,121.01万元。

附表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表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含税)。

● 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净利润293,219,555.55元,以净利润293,219,555.55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9,321,955.56元后,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63,897,599.99元,加上2020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75,126,622.57元后,2021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739,024,222.56元。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168,42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57.43%。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测算,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521,300,00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红水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实际,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而制订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与未来发展是相匹配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在其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总额不超过4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际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综合授信申请情况

为确保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全资子公司)有充足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2-2023年度拟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银行机构具体包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江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玉双路支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罗源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江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在不超过经批准的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求增加可以给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额度的银行机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2-2023年度拟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60,000万元整,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具体向每家银行机构申请的融资金额及具体内容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二、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22-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24个月,在担保期限内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实际金额将视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三、决策程序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2-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与银行机构签署与上述融资业务、担保业务相关的协议文件,办理具体的业务手续。独立董事在会议上对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景忠

2、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圆整

4、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3号楼509室

(二)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景忠

2、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资本:贰亿圆整

4、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3号楼513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尚在投资建设阶段,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

五、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而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机构审核同意,最终担保额度在担保事项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公司与银行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职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蔡依英女士职务的议案》。为推进公司干部年轻化步伐,满足企业干部以老带新的工作需要,从即日起蔡依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在公司所任职务及工作另行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依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通过安吉和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限售股份1,107,5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62%,未来其仍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承诺。本次公司部分高管的工作变更属于公司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影响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

蔡依英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期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蔡依英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目前境外销售业务的外汇结算金额较大,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响。为避免外汇波动影响销售毛利,减少未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说明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远期外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计划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拟在银行办理上述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为了保证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可能劣于市场即期汇率,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设计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若客户外币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或坏账,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制度各项要求。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交易。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将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同时对每笔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登记,建立业务台账,并根据合约安排资金交割,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且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开展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22年度公司工作重点作出了安排。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董事会在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作出了安排。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其在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公司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依据2021年度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定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情况、经济效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以及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并在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能力的前提下,公司谨慎地对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并拟定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主要经营情况、经济效益进行了预算分析。该财务预算报告仅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预测分析,不构成亦不作为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及利润承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对公司在202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该报告及其摘要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结合2021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十)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93,219,555.55元,以净利润293,219,555.55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9,321,955.56元后,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63,897,599.99元,加上2020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75,126,622.57元后,2021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739,024,222.56元。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168,42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57.43%。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测算,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521,300,00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编号:2022-02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备案。

通过多年的合作,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较高,工作态度认真,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鉴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同意;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公司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在综合分析了2022年消费电子行业市场形势、市场需求、公司生产能力等因素后,公司拟定了《2022年公司生产经营综合计划》。该生产经营综合计划仅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工作任务的规划和安排,不构成亦不作为公司对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预测及业绩承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公司生产经营综合计划》。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产品定位及发展方向,为了尽快扩大公司产能、提升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效率,确保公司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公司将根据市场和资金情况,计划在2022年投资4,44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用于项目新建、改建。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在2022年投资25,000万元建设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圆锭项目,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计划在2022年投资31,000万元建设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确保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全资子公司”)有充足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2-2023年度拟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660,000万元整,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具体向每家银行机构申请的融资金额及具体内容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度。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工作绩效进行了考核,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2021年度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了适当评价,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十七)在关联董事许继松先生、周策先生、冯东升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六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租赁南平铝业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将继续租赁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铝业”)的2#熔铸生产线(1条)、3200吨挤压生产线(1条)和3600吨挤压生产线(1条)(实际需要租赁的生产线视订单情况可适当调整),用于生产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以解决公司在订单充足时产能不足的瓶颈问题。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双方以租赁标的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并参考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最终不含税价格为5,550,383.87元/月(该价格为实际产量达到月保底产量时的租金;当实际产量低于或高于月保底产量时,每月实际租金相应调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会超过3000万元且不会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南平铝业签订相关租赁协议,租赁其部分生产线用于生产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同意;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继续租赁南平铝业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2-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全资子公司拟在2022-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24个月,在担保期限内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46亿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实际金额将视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蔡依英女士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推进公司干部年轻化步伐,满足企业干部以老带新的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蔡依英女士的职务进行调整,从即日起蔡依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在公司所任职务及工作另行安排。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部分高管职务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推动公司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机制,合理地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从而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为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拟定了《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避免外汇波动影响公司销售毛利,减少未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为了保证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4月20日下午14时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议题如下: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8、《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11、《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案》;

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2-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制定〈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的议案》。

截至2022年4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7)。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