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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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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1年年度薪酬奖金及2022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董事会批准的理财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心脉医疗”)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彭博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如下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合计不超过6,064.73元(未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支付金额)。 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 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 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6,064.73万元(未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支付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购买原材料及产品对应的采购总额指生产及研发原材料采购、辅料及固定资产采购;接受劳务对应的采购总额为临床费用、技术服务费用和动物检测费用等。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1年9月,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从原股东受让福建科瑞药业有限公司45%的股权,成为其单一最大股东,并与2021年11月完成交割,故福建科瑞药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企业,自接受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起前12个月内(即自2020年11月起)视同本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15日,法定代表人常兆华,注册资本35,000万美元,注册地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牛顿路501号。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转让自研技术,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金融信息除外);医疗科技(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贸易经纪;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Medical Product Innovation, Inc.

Medical Product Innovation, Inc.,2011年6月28日于美国加州注册成立,办公地址位于加州尔湾199 Technology Drive, Suite 105 Irvine, CA 92618。注册资本为20万美金,主要经营业务为:美国采购设备及原材料后出口至中国。

3、脉通医疗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脉通医疗科技(嘉兴)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21日,法定代表人阙亦云,注册资本14,074.0741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1303号5号楼第2层。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零配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安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安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0日,法定代表人HONGYAN JIANG,注册资本2,10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601号1幢1层1G06室。经营范围为从事医疗科技(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MicroPort Medical B.V.

MicroPort Medical B.V.于2004年12月1日在荷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8,000欧元,主营业务系作为相关医疗器械制造商的欧盟代表,履行CE认证或上市产品后续维护等业务。

6、苏州诺洁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诺洁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18日,注册地址为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南巷路766号,主营业务系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销售;研究、开发环氧乙烷灭菌技术,运用该技术对医疗器械、设备进行消毒灭菌处理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和实验室检测服务;

7、福建科瑞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科瑞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09月07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牛宅村山下1069-15号,是一家从事免疫抑制剂和抗肿瘤药等高附加值的发酵型活性药物成分(活性药物成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瑞药业的现有产品包括以雷帕霉素、他克莫司、吗替麦考酚酯和环孢素为主的免疫抑制剂活性药物成分,已在美国、日本、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

8、上海微创旋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微创旋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29日,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601号1幢15层1516室(名义楼层15层,实际楼层13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公司致力于创新性有源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

9、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4月09日,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春晓路289号张江大厦21层B08室,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提供流程管理、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为投资者和关联公司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10、朱雀飞燕(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朱雀飞燕(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1月21日,注册地址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601号1幢1011-1012室,该公司致力于开拓中国广大县级医院为代表的基层医疗机构,以期让更多的患者在基层医院就医时,能够享受到质量优异、价格合理的高端医疗器械产品。

11、苏州悦肤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悦肤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8日,注册地址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1801号庞金工业坊综合楼,主营业务为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12、上海微创智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微创智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12日,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601号1幢18层1805室,主营业务为从事医疗科技(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计算机科技、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设备的研发、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13、MICROPORT COLOMBIA SAS

MICROPORT COLOMBIA SAS成立2021年3月16日,注册资本COL$2,150,000,000,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产品的进口、存储与销售。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注:因微创医疗为香港上市公司,其2021年报未披露,因此目前其下属公司的财务信息不便披露。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以及销售商品,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价格主要根据具体产品或服务的规格型号、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相关审议程序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综合考虑原材料质量、供应商快速响应能力和采购效率的基础上,为多样化采购渠道、提高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同时向包括上述关联方在内的多家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主要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外,公司产供销系统独立、完整,生产经营上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心脉医疗”)董事会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79号文件核准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2,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9,658,867.93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87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的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蓝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的五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鸿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的五方监管协议。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9,248,571.84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华兴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古北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另外,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蓝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脉”)、国泰君安、华兴证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I》”)。

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蓝脉进行增资(含前期本公司已向上海蓝脉提供的人民币500万元借款)。

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上海鸿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脉”)作为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鸿脉进行增资, 并于2020年12月10日与子公司上海鸿脉、国泰君安证券、华兴证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II》”)。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四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I》及《五方监管协议II》履行正常,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除此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213,431.8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96号《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本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202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可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可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本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新投资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将原项目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康新公路)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035.58万元及其产生的孳息619.90万元,合计14,655.48万元变更后全部用于“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5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1-019)。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项目尚处于项目建设阶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心脉医疗《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2]14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心脉医疗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兴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心脉医疗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联合保荐机构对心脉医疗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心脉医疗: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上接8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