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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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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188,358,019.01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835,801.90元后,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所处行业介绍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林业产业。其中,主营业务纤维板、刨花板生产和销售属于林业中木材加工业的细分行业一一人造板制造业;营林造林业务属于林业的细分行业一一林木的培育和种植业。木材是与钢铁、水泥、塑料并列的四大建筑材料之一,是其中唯一可再生的、具有亲人性的重要材料,可广泛应用于家具制造、木地板建筑、室内装饰、建筑装潢、中高档车船装修、工艺制品、高级音响、乐器和电子行业等领域。木材资源的需求,与人的基本需求一一衣食住行中“住”的需求紧密相关,是具有长期持续性的需求。但天然木制品的资源利用效率很低,而人造板产品以林区三剩物、次小薪材等森林废弃物为原料,大大提高了木材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很好地解决了资源与发展的矛盾,对缓解我国木材资源紧缺局面、综合利用木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战略。人造板产品作为森林资源利用的延伸,是森林生态系统碳循环的组成部分和碳储量流动的重要载体,对森林生态系统和大气之间的碳平衡,以及调节大气中碳周转率和周转量有着积极意义。随着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人造板行业作为循环经济的典型行业,将会获得更多发展机遇。

2.行业发展阶段

我国是世界人造板生产、消费和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国,年生产、消费人造板3亿m3左右。但是,我国人造板行业面临木材资源供给压力大、环保与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市场集中度低、结构不合理与同质化竞争激烈等问题,仍存在巨大的改善升级空间。随着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和日益严格的督查监管,我国人造板行业顺应发展趋势,寻找内生增长动力,逐步转向由总量扩张向结构优化的高质量发展。

近5年,我国人造板行业持续淘汰落后产能,整线生产智能化水平逐步提高,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低甲醛释放产品和无醛人造板产品比例显著提升,品种结构不断优化;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持续推进,经济发达地区人造板行业向环境承载力更高以及木材资源更丰富的地区转移持续推进,产业布局进一步合理。

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已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世界经济逐步复苏,但国内房地产市场动荡及大宗化工原料价格持续性上涨等多因素叠加影响,人造板行业面临成本激增、需求压缩的巨大挑战。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提出,人造板行业作为森林生态系统碳储量流动的重要载体,凭借加工能耗小、环境友好等独特优点,也正面临新的机遇,孕育着新的发展趋势。

3.行业季节特征

公司下游行业主要集中在定制家居行业。定制家居行业具有季节性特点,客户对人造板的采购随终端消费者需求的变动而变化。因此,人造板的销售也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根据公司多年经验来看,通常下半年度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4.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国内较早从事人造板生产的公司之一,经过近二十年的经营发展,依靠管理、技术、研发和人才方面的深厚积淀,长期以来坚持以优质、环保和创新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在同质化的市场竞争中坚持走定制化、差异化的柔性生产发展道路,成为业内专注于人造板行业的少数上市公司之一。公司在装备技术、工艺制造、环保控制、运营效率、精细化管理、研发创新等各方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生产的“丰林”牌纤维板和刨花板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良好口碑,深受下游客户的青睐。公司始终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将环保经营理念贯彻始终。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开展“绿色工厂”建设工作,并于2022年1月被工信部评选为国家级“绿色工厂”。

丰林集团是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是国内较早从事人造板生产的企业之一。集团成立二十年以来,秉承以“诚信、责任、务实、创新、宽容”为核心价值观的企业文化,坚持“绿色经营,规范运作,科学发展”的经营理念,通过不断强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水平、加大差异化高端产品研发力度,不断引领行业转型升级,给消费者持续带来安全环保高品质的产品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人造板的生产销售及营林造林业务。

1.人造板业务

公司在广西南宁、百色和安徽池州拥有3家纤维板工厂,在广西南宁、广东惠州拥有2家刨花板工厂,合计产能规模达130万立方米,均采用当前世界先进的连续平压生产线,主要设备进口自德国、意大利、瑞士等,可以根据客户需求生产厚度为2.5mm~35mm不同规格的优质环保型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目前纤维板主要生产无醛板、镂铣板、防潮板、地基板、E0级低气味板,刨花板主要生产无醛板、F☆☆☆☆板、JlS-M型高防潮板、超强刨花板、E0级低气味板等高端产品。产品先后通过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FSC-COC认证、美国CARB/EPA认证、美国NAF无醛豁免认证、日本JIS认证、F☆☆☆☆认证及国家无醛人造板认定等。“丰林”牌纤维板、刨花板曾获得“广西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精品人造板”“最具影响力十大纤维板品牌”“最具影响力十大刨花板品牌”等多项荣誉,品质优秀,深受消费者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钦州丰林木材加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丰林年产50万m3超强刨花板项目”建设。同时,根据公司临港木材加工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在广西北海合浦工业园区乌家产业园投资建设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同时终止“新西兰吉斯伯恩年产40万立方米可饰面定向刨花板项目”,将全部募集资金变更用于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第一期项目一一年产50万m3超强刨花板生产线。预计至2025年,公司人造板总产能规模将达到255万m3/a(含钦州在建项目),较现有产能规模130万m3/a扩充近一倍,对巩固和加强丰林集团的行业、品牌地位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2.营林造林业务

营林造林是公司业务经营的上游环节,包括速丰林、经济林种植、苗木培育及林木(苗木)产品的销售,可为纤维板、刨花板制造提供稳定的原材料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不断优化树种结构,采取科学、合理的营林造林措施,利用无人机等现代化手段,努力提高林分质量和增强抗风险能力,使森林资源培育与人造板制造及其深加工得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并积极探索油茶、芒果等经济林产业。营林造林是保障原材料资源稳定供应、打造“林板一体化”产业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基础,对开展绿色循环经济、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公司在广西南宁、百色、环江等地营造速生丰产林、经济林约 20 万亩,部分林地已取得 FSC认证。公司速生丰产林主要树种为尾叶桉、尾巨桉、马尾松、杉树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6亿元,同比增长18.7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8亿元,同比下降2.86%。2021年,受疫情、下游市场动荡及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公司通过成本管控、优化客户结构等措施,让净利润保持基本稳定。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3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补充通知和资料于2022年3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和委托出席董事7人。董事刘一川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SAMUEL NIAN LIU先生代为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SAMUEL NIAN LIU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子公司及孙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新增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银行贷款额度申请,若授权期内新增贷款在授权期内归还,则该笔贷款额度可循环使用;贷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等(其中抵押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担保总额度不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并授予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有关银行贷款的申请。就上述授权范围内的单次贷款事宜无需再通过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年度预计担保主要用于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等值人民币的担保。前述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计担保授权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188,358,019.01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835,801.90元后,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2-016号)。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2022-017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预计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3,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公司内部测算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4,289.60万元,考虑本期转回或核销等的因素后,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归母净利润4,012.86万元。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董事会同意以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名义开展甲醇(即甲醛的主要原料)、尿素及中纤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预计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2022年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细则的议案》;

15-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15-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15-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15-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15-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15-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上述修改后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6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编制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6-1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编制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16-2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编制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上述重新编制的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重新编制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收入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问答》等要求,公司决定对原采用的收入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2-022)。

1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租赁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2-022)。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在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1233号丰林集团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4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补充通知于3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筱东先生主持。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全体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应出公司的经营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分派形式以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而是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降低主要原材料、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防范相关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收入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9、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租赁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10、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5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预计担保授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称“百色丰林”)

2、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称“人造板”)

3、丰林亚创(惠州)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称“惠州丰林”)

4、广西钦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丰林”)

5、广西丰林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林业”)

6、广东丰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化工”)

7、安徽池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丰林”)

● 2022年度预计担保金额:

1、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前述下属企业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等值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2、 公司2022年度预计担保授权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企业(指公司的子公司、孙公司)的业务经营需要,根据授信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要求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自上述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授权公司可新增对外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3亿元(包括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孙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该额度在授权时间内可循环使用(若新增担保在年内解除,则该笔担保额度可重复使用),如原有担保到期需展期,该次担保需重新计算额度。

此外,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被担保方协商后确定关于担保的具体事项,包括:

1. 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

2. 各公司管理层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等。

预计担保的最高授信限额3亿元,具体列示如下:

以上授权额度可在同类的各子公司、孙公司间互相调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广西百色市六塘镇

2.注册资本:270,000,000元

3.法定代表人:王高峰

4.经营范围:人造板、林产制品的生产、销售;人造板设备的维修及零备件的生产和经营;人造林的开发和种植;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百色丰林100%的股权,百色丰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百色丰林总资产47,597.07万元、净资产41,153.82万元; 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7,588.73万元、净利润3,828.45万元。

(二)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明阳大道26号

2. 注册资本:360,656,400元

3. 法定代表人:王高峰

4. 经营范围:木材、人造板、木制品加工、销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核定为准);人造板设备的维修及零件的销售;人造林种植;代管房屋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

5.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人造板100%的股权,人造板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人造板总资产41,564.64万元、净资产37,350.75万元; 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4,946.05万元、净利润-368.89万元。

(三)丰林亚创(惠州)人造板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横沥大道

2. 注册资本:122,156,170元

3. 法定代表人:王高峰

4.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刨花板及其相关深加工产品包括家具、贴面板等。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

5.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惠州丰林100%的股权,惠州丰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惠州丰林总资产31,267.43万元、净资产17,369.95万元; 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7,247.29万元、净利润1,464.47万元。

(四)广西钦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管委会二层201号办公室

2. 注册资本:300,000,000元

3. 法定代表人:王高峰

4.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木材销售;人造板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人工造林;木材加工;人造板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钦州丰林100%的股权,钦州丰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钦州丰林总资产72,355.73万元、净资产33,322.00万元; 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

(五)广西丰林林业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1233号

2. 注册资本:200,000,000元

3. 法定代表人:雷旭林

4. 经营范围:营林造林、林业开发、林产品销售(除国家专控外)

5.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丰林林业100%的股权,丰林林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丰林林业总资产33,770.41万元、净资产28,350.98万元; 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477.62万元、净利润3,665.56万元。

(六)广东丰林化工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惠阳区永湖鸿海精细化工基地F-11地块

2. 注册资本:40,000,000元

3. 法定代表人:修帆

4.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防水剂、胶黏剂、日用化工产品(以上三项不含化学危品)、甲醛溶液;销售:二甲氧基甲烷、石脑油、正庚烷、1,2-二氯乙烷、苯、甲基苯、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丙烯酸乙脂[稳定的]、碳酸二甲酯、1,3-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苯乙烯[稳定的]、丙酮、2-丁酮、甲醇、乙醇[无水]、2-丙醇、正丁醇、3-甲基-2-戊酮、2-甲基-3-戊酮、4-甲基-2-戊酮,尿素、三聚氰胺、石蜡(以上三项不含化学危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丰林持有丰林化工82.50%的股权,丰林化工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6.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丰林化工总资产5,088.42万元、净资产2,169.01万元; 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434.26万元、净利润-90.46万元。

(七)安徽池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梅龙镇郭港村

2. 注册资本:80,000,000元

3. 法定代表人:李天华

4. 经营范围:人造板、装饰板、建筑装璜材料、人造板胶水、林木机械制造、销售;林木、苗木作物种植;林木产品及农副产品收购;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池州丰林100%的股权,池州丰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池州丰林总资产39,303.07万元、净资产7,642.38万元; 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5,078.46万元、净利润-506.33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授权的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年度预计担保主要用于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等值人民币担保。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发生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末,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钦州丰林向兴业银行南宁分行贷款提供担保(已经公司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余额为4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5.9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1.16%。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

五、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授权的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对下属公司进行的担保预计,主要是基于公司下属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额度。

六、备查文件

1.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7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和《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丰林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3月2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552号《关于核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18年8月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296,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4,670,21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786,296.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883,919.2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8年8月2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60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0,275,225.0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0.00元,报告期使用450,275,225.00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75,225.00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82,608,694.2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2,676,074.69元。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差额60,067,380.49元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外币汇兑损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新西兰吉斯伯恩年产40万立方米可饰面定向刨花板项目”,将全部募集资金变更用于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第一期项目一一“年产50万m3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广西北海丰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海丰林”)于2021年5月14日在北京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及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亿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2021年3月发生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和《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出具了《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丰林集团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中信建投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2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收入相关会计政策的影响:本次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项目,进而会影响公司毛利率的计算结果,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变更租赁相关会计政策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对2021年报表年初部分资产、负债项目的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收入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变更租赁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处理原则,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相应的,包装及装卸成本作为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系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必要成本,应一并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包装成本、运输及装卸成本的会计处理,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将相关包装成本、运输及装卸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包装、运输及装卸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租赁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租赁业务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包装成本和运输及装卸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租赁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将影响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项目,进而会影响公司毛利率的计算结果,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执行收入准则实施问答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汇总如下:

(二)租赁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对2021年财务报表年初部分资产、负债项目的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问答》、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等相关规定而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会计师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五、上网公告附件(如适用)

(一)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二)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996 公司简称:丰林集团

(下转1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