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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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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2-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 博信 公告编号:2022-027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9.3.5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26日披露了《*ST博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2022-006)、《*ST博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2022-014),现披露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原因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470177号)和《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兴华报字(2021)第470006号),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49.64万元;营业收入24,439.55万元,扣除新增贸易收入等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23,726.45万元后的营业收入为713.10万元,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11的规定,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仍出现第9.3.11条所列任一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已于2022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ST博信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2022-005)。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审计,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2021年末净资产为正值且2021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规定的股票被终止上市的情形。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