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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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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21 公司简称:华鑫股份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4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48,525,900.88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2%),尚余1,141,302,421.25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2021年末资本公积为3,396,361,801.47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年面临持续发酵升级的全球新冠疫情,中国经济体现较强韧性,经济增速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报告期内,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继续深化,对外开放步伐继续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有序健康发展,证券行业系统重要性稳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证券行业规模实力、发展质量继续迈向更高层次。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经营数据统计表”数据显示,2021年1-12月,证券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18.67%,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49%,净利润同比增长21.00%。

报告期内,国内股市主要指数均收涨,上证综指上涨4.80%,创业板指数上涨12.02%,深证成指上涨2.67%,两市股基交易量同比上涨逾24.94%,市场交投活跃,为经纪业务、信用业务提供良好外部环境;在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深化、北交所设立的背景下,高频度、快节奏的IPO为投行股权类业务发展持续注入活力,债权承销在监管引导券商弱化对债承规模过度重视背景下,平稳发展;权益类市场行情波动加大,自营业务持续考验券商投资研判及风险管控能力;资产管理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主动管理类产品占比显著提升。

与此同时,证券行业内部竞争日趋激烈,行业格局结构化分化日趋明显,证券行业正在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除马太效应下的头部券商外,中小型券商均在扬长避短培育和打造各自的优势业务。

公司的经营格局是以证券业务为核心,辅以融资租赁业务、部分持有型物业经营业务等其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金融科技引领战略,专注证券业务发展,走特色化发展道路。2021年,公司收入和损益主要来自于华鑫证券,华鑫证券主要业务包括:

经纪业务:主要包括证券与期货经纪业务、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投资顾问业务等。

自营业务:主要包括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及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交易和新三板做市业务等。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等。

投行业务:主要包括债券资本市场融资活动的承销服务,新三板挂牌服务、财务顾问业务等。

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及约定购回式证券业务等。

另类投资业务:主要从事自有资金股权投资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424,226.71万元,同比增长25.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24,016.27万元,同比增长4.83%。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1,244.35万元,同比增长29.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471.79万元,同比下降30.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837.67万元,同比增长36.4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2-014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上午在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二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公司过半数监事推举卜健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会字(2022)第0288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4,717,885.13元。2020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66,179,862.29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2,483,621.65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19,248,362.17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39,415,121.77元,扣除年内已实施的 2020年度现金分红149,586,799.64元后,2021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89,828,322.13元。

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48,525,900.88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2%,尚余1,141,302,421.25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21年末资本公积为3,396,361,801.47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予以核销。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与会监事还听取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内容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2-020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8日,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予以核销,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核销原因及依据

上述债权,公司在以前年度均陆续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胜诉,债务人均未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债务人均已无可供执行资产,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程序。上述债权无法收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债权进行账务核销。依据《上海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规定,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已出具资产损失财务核销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经天职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已出具相关经济鉴证证明。

三、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债权合计92,842,263.38元,均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本次核销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影响。本次应收账款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本次核销依据充分,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核销依据充分,更能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次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核销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1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 13时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二楼公司第一会议室(近地铁徐家汇站,地铁肇嘉浜路站)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

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股东于2022年4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靠近江苏路)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书面通讯请在信封或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二)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自然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

票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联系人:张建涛

联系电话:021-54967667

传真:021-54967032

邮编:200030

(三)登记处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雪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邮编:200052

特别提示:为配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优先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提醒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防疫政策及防疫要求,配合公司会场要求进行登记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2-013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上午在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二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会字(2022)第02883”《审计报告》确认,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4,717,885.13元。2020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66,179,862.29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2,483,621.65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19,248,362.17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39,415,121.77元,扣除年内已实施的 2020年度现金分红149,586,799.64元后,2021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89,828,322.13元。

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48,525,900.88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2%,尚余1,141,302,421.25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21年末资本公积为3,396,361,801.47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熟悉公司情况,工作规范,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状况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按时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

董事会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公司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支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12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5万元,合计154.5万元。

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时审阅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十二、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2022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对外捐赠,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单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2022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的预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拟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署各项有关金融产品的合同、协议及文件,全权办理上述购买金融产品有关事宜。

本预案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的公告》。

十四、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2022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事宜。

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董事李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五、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2022年度与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六、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2022年度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董事俞洋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七、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予以核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十八、公司关于制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30在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二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以上第一、三、四、五、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2-015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4,717,885.13元。2020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66,179,862.29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2,483,621.65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19,248,362.17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39,415,121.77元,扣除年内已实施的 2020年度现金分红149,586,799.64元后,2021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89,828,322.13元。

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48,525,900.88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2%,尚余1,141,302,421.25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21年末资本公积为3,396,361,801.47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和分配内容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可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2-01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成立日期:1985年9月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8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40人。

2020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68亿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87亿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7亿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4家。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92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所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所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3.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2次。

(3)行政监管措施:7次。

(4)自律监管措施:无。

(5) 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3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1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沈蓉(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超过25年,没有在其他单位任职;黄瑞(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8年,没有在其他单位任职,均具备相应执业胜任能力。

根据众华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曹磊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磊,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 年,没有在其他单位任职,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执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沈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瑞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与众华所协商,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 129.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25 万元,合计 154.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向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众华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众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聘任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在提议聘任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实,众华所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工作规范,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状况能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按时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公司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表决结果均为: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2-01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订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了经营发展实际及业务发展目标、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了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的意见。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三、本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的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流量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方案。

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公司接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

五、附则

1、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2-018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资产管理计划等

●委托理财期限:定期和不定期结合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拟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署各项有关金融产品的合同、协议及文件,全权办理上述购买金融产品有关事宜。

本预案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任一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具体执行操作时将会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拟以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资金投向于高流动性资产、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或资产组合。

(下转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