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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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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06版)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57 公司简称:信达地产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5,251,105.89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9,499,328.22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51,878,595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199,631,501.65元(含税),占当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4.49%。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需充分重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考虑到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预计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为保障公司合理的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并保证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期发展需要等因素拟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结余的现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加项目储备等资金用途,同时节省新增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规模大、链条长,关系国计民生,对于经济金融稳定具有重要的系统性影响,保持房地产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始终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方向。我国房地产行业具有周期性、政策性、地域性、资金密集型、人才密集型和资源整合型等特征。宏观经济环境对房地产行业具有深远影响,从短周期来看,房地产周期与经济周期不完全吻合,但从长周期来看,房地产周期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在调控政策影响下,各区域城市市场分化明显,其中土地供应、融资政策对于行业的影响最为明显。同时,房企自身的投融资能力、组织管控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深刻影响自身发展水平。房地产行业的特征使得房企在定位、模式、规模、布局、产品、管理等方面各具特色,房企总体呈现差异化发展的趋势。行业专业分工不断细化,投资商、开发商、运营商、服务商等不同维度的专业水平要求不断提高,房企之间的联合合作越来越普遍。

2021年,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规模依然在高位运行,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商品房销售规模依然保持增长,只是增速趋缓,但下半年与上半年相比,市场降温明显,行业资金链总体趋紧,陷入经营困难的房企有所增加。在此形势变化下,2021年9月以来中央和地方出台一系列维护市场稳定的政策以引导市场预期。整体来看,2021年,我国房地产市场规模依然可观,房价上涨也受到了有效的抑制。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7,602亿元,比上年增长4.4%;其中,住宅投资111,173亿元,比上年增长6.4%;商品房销售额181,930亿元,增长4.8%;其中,住宅销售额比上年增长5.3%。房地产价格总体平稳,2021年12月,70个大中城市中,一线、二线、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4%、2.8%、0.9%。

市场变化进一步加剧了销售竞争的压力,房企优胜劣汰加剧。克而瑞研究中心发布的2021年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排行榜显示,2021年,百强房企在各梯队销售门槛继续提升的同时,规模增速也呈现分化趋势。其中,行业龙头房企继续保持规模优势,十强房企销售操盘金额门槛达到2,879.5亿元,同比增幅达19.8%;二十强和三十强房企的销售操盘金额门槛也分别同比提升9.2%和2.5%,达到1,588.2亿元和1,148.3亿元,实现规模稳定提升;而五十强房企销售操盘金额门槛同比下降14.9%至570.6亿元;百强房企的销售操盘金额门槛同比下降9.3%至200.3亿元,房企分化加剧。随着行业竞争趋于激烈,行业洗牌将加速,房企需要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追求高质量发展成为行业共识。

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以物业服务、商业运营、房地产专业服务为支持,坚持房地产开发与资本运营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同时以经济效益为核心,持续完善产品体系与城市布局,努力提高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公司进入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佛山、杭州、宁波、嘉兴、台州、绍兴、无锡、合肥、芜湖、马鞍山、淮南、六安、铜陵、天津、青岛、太原、海口、琼海、重庆、成都、乌鲁木齐、沈阳等近三十个城市,形成了核心城市、深耕城市和辐射城市兼顾的业务布局。公司开发产品以住宅为主,重点关注首次置业与改善型需求,同时适度开发写字楼和综合体。公司秉承“建筑传递梦想”的企业愿景,坚持“理解客户需要,开发宜居产品,建设美好家园”的品牌价值观,在住宅领域形成了蓝系列、郡系列、东方系列、逸邨系列、天下系列五大产品线,在办公领域形成了国际系列产品线,并努力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商业运营能力。

作为中国信达的房地产开发业务运作平台,公司依托信达系统资源,发挥公司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的专业能力,打造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模式,努力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不动产资源整合商,逐步提高市场影响力。公司持续创新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努力由原来单纯获取项目开发利润向开发利润、投资收益以及监管代建收入等多元化收入来源转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 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05亿元,较上年同期258.64亿元减少14.53%;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15亿元,较上年同期15.02亿元下降45.7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869.22亿元,较上年同期期末942.79亿元减少73.57亿元;负债总额622.75亿元,较上年同期期末700.68亿元减少77.93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38.64亿元,较上年同期期末230.87亿元增加7.7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1.64%,较上年同期期末74.32%减少2.68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销售面积133.09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销售面积25.56万平方米,代建项目销售面积1.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325.18亿元(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销售金额71.51亿元;代建项目销售金额6.7亿元);回款金额312亿元(其中合作项目权益回款金额66.11亿元,代建项目回款金额9.07亿元)。报告期内,新开工面积235.86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79.11万平方米,无代建项目);竣工面积153.09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35.67万平方米,代建项目9.17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储备计容规划建筑面积175.73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93.42万平方米,代建项目10.97万平方米)。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储备项目计容规划建筑面积237.87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69.39万平方米,代建项目10.97万平方米),公司在建面积564.16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184.81万平方米,代建项目81.74万平方米),公司房地产出租累计实现合同租金约1.9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57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2-012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2021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2021年度)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在北京市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11人,实际参加表决11人。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赵立民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次财务决算结果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以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210341_A01号审计报告予以确认。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2-014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210341_A01号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对经营层授权事项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就董事会对经营层授权,同意在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审议确定的授权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整。补充调整后的授权如下:

(一)战略性股权投资审批权

战略性股权投资审批权(不含项目公司),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二)开发类投资事项审批权

1、新增土地公开市场竞买形式的开发类投资事项,单个项目土地投资额分别不超过70亿元(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城市一体化区域)、50亿元(其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直辖市)和20亿元(其他地区),由公司经营层审批。

2、新增收并购等形式的开发类投资事项,单个项目投资额(即收购对价:包括股权对价、资产对价、承接债务对价及债权投资等,含远期收购承诺)分别不超过70亿元(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城市一体化区域)、50亿元(其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直辖市)和30亿元(其他地区),由公司经营层审批。

3、带资代建类事项,单个项目投资额不超过15亿元,由公司经营层审批。

4、上述投资额度内单个项目不超过5亿元的股权投资事项,由公司经营层审批。

(三)其他类投资事项审批权

1、公司新增的其他类投资事项,单个项目投资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由公司经营层审批(包括以基金、信托、借款等方式进行的投资事项,不含股票投资)。

2、上述投资额度内单个项目不超过3亿元的股权投资事项,由公司经营层审批。

3、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收益产品,季度末余额不超过50亿元时,由公司经营层审批。

(四)财务资助审批权

公司涉及财务资助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由公司经营层审批。

(五)融资审批权

除发行公司债券外其他融资事项,由公司经营层审批。

(六)对外担保审批权

1、在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由公司经营层审批。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非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的担保事项,由公司经营层审批。

(七)关联交易审批权

在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内,授权经营层审批。如关联交易授权与业务类授权不一致,经营层权限按照孰低标准执行。

(八)出售资产审批权

单个项目评估价格不超过40亿元的出售资产事项,由公司经营层审批。

(九)捐赠支出审批权

单项对外捐赠(包括公益性捐赠、商业性赞助等)支出不超过30万元,且年度累计对外捐赠支出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事项,由公司经营层审批。

(十)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的审批权

在具体经营活动过程中,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业务需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上述授权自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2021年度)会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董事会作出新的授权方案时止。

注1:经营层须遵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有关原则和要求,按照公司相关权限管理制度行使以上授权。

注2:上述事项在董事会授权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应履行相应管理程序。

注3:收购对价指股权、债权、债务、以资产的评估值为基础的交易对价。

注4:战略性股权投资,是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能够实际控制并计划长期持有,且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权投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新设(包括独资、合资等)、收购兼并、股权置换等方式进行的股权投资。

注5: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注6:本授权方案列明的币种为人民币,包括等值的外币。

注7:本授权方案中列明的金额或比率均包含本数。

注8:本授权方案列明的资产值均指公司合并报表数值。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公告》(临2022-015号)。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公司2022年确定的对外担保额度授权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房屋租赁、购销产品、代理咨询服务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与关联人房屋租赁、购销产品、代理咨询服务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公告》(临2022-016号)。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赵立民先生、郭伟先生、任力先生、魏一先生、陈瑜先生就本议案表决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公告》(临2022-017号)。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赵立民先生、郭伟先生、任力先生、魏一先生、陈瑜先生就本议案表决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公告》(临2022-018号)。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赵立民先生、郭伟先生、任力先生、魏一先生、陈瑜先生就本议案表决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2-019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董事会听取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十四、董事会听取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十五、董事会通报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十六、董事会通报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57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2-016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人房屋租赁、购销产品、

代理咨询服务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

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关联交易。

● 该事项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2022年3月28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2021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房屋租赁、购销产品、代理咨询服务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公司现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2021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房屋租赁、购销产品、代理咨询服务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其独立意见为:公司本次与关联人房屋租赁、购销产品、代理咨询服务等授权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发出《关于与关联人房屋租赁、购销产品、代理咨询服务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前,已经将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议。经审议,我们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同意公司本关联交易授权事项。

(二)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关联人房屋租赁、购销产品、代理咨询服务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含实际控制的各级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及其实际控制的单位等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房屋租赁、代理咨询服务、专业服务、购销产品等事项交易金额不超过2.5亿元(收支累加)。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中国信达及其实际控制的单位等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房屋租赁、代理咨询服务、专业服务、购销产品等事项合计约1.83亿元。202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与年度董事会预计情况有所差异的原因在于:向关联人提供代理、咨询服务比预期有所减少;关联人购销产品比预期有所减少。具体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备注:上表中其他关联人指中国信达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人,包括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润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

(三)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度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含实际控制的各级子公司)与中国信达及其实际控制的单位等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房屋租赁、代理咨询服务、专业服务、购销产品等事项交易金额不超过3.0亿元(收支累加)。

上述与关联法人以及公司关联自然人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批准的关联额度内,授权经营层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具体实施。

2022年度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备注:1、上表中其他关联人指中国信达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人,包括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润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

2、上表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初步统计,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数字为准。

3、上述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上述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度董事会召开前,以上每个类别的关联交易额度内部可调剂使用。

4、在董事会授权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应履行相应管理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卫东

注册资本:3,816,453.514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04月19日

主营业务:(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巨山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8月1日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商业地产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资产管理;资产重组;投资咨询;投资顾问。

股东构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室(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托管第55号)

法定代表人:周思良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6日

主营业务: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股东构成:深圳市前海华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注册资本:291,87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9月04日

主营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股东构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等。

5、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10层

法定代表人:徐兵

注册资本:2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4月21日

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

股东构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和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张东辉

注册资本:350,524.883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8日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品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构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海外实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等。

7、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号友邦金融中心12楼

成立日期:1998.12.16

主营业务:投资业务。

股东构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中润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刘明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5月8日

主营业务:问题机构托管清算,困境企业重组重整咨询与投资,不良资产投资、管理与顾问服务。

股东构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二)关联关系介绍

中国信达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润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均为中国信达实际控制的公司,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根据自身的具体需要,与中国信达及其实际控制的单位等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发生房屋租赁、代理咨询服务、专业服务、购销产品等,关联交易定价按《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12年10月31日修订)确定和执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上述关联交易等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保障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相对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董事签字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2021年度)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57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2-017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

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

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

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事项。

● 该事项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2022年3月28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2021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公司现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2021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其独立意见为:(一)此项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二)在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此次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经充分论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发展。

(二)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中国信达及其控制单位实际发生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900万元。与年度股东大会预计情况有所差异的原因在于:公司多个事项因商务条件未能达成一致、市场变化、以及目前处于谈判之中等多方面原因导致未能或尚未实施。为拓宽公司盈利模式、增强公司风险抵抗能力,公司将继续寻求与公司关联方进行债务重组、资产收购和出售、共同投资等业务合作。

(三)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预计中国信达及其关联人通过收购第三方对公司(含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重要子公司,下同)的债权后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向公司投资业务提供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增信等事项,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的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中国信达及其控制单位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债权和基金等方式的)共同投资;通过中国信达的不良资产管理、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与公司进行资产收购和出售交易,需经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对交易事项进行审计、评估(共同参与公开市场招拍挂,可在符合其他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免于审计、评估);向中国信达或其关联人提供代建管理或商业运营等服务。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按《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12年10月31日修订)确定和执行。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额度内,授权经营层审批。

2022年度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备注:1、上表中其他关联人指中国信达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人,包括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润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

2、上述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上述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以上每个类别的关联交易额度内部可调剂使用。

3、其中包括公司与中国信达及其关联人发生单笔交易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

4、在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应履行相应管理程序。

中国信达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达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将按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核、批准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授权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其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五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由六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上述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卫东

注册资本:3,816,453.514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04月19日

主营业务:(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巨山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8月1日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商业地产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资产管理;资产重组;投资咨询;投资顾问。

股东构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室(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托管第55号)

法定代表人:周思良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6日

主营业务: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股东构成:深圳市前海华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注册资本:291,87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9月04日

主营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股东构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等。

5、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10层

法定代表人:徐兵

注册资本:2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4月21日

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

股东构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和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张东辉

注册资本:350,524.883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8日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品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构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海外实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等。

7、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号友邦金融中心12楼

成立日期:1998.12.16

主营业务:投资业务。

股东构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中润发展有限责任公司